共有以下幾點例外:
1、人身保險
2、定值保險
3、重置價值保險
4、施救費用的賠償
損失補償原則定義:
指當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時,其從保險人處所能獲得的賠償只能以其實際損失為限。損失補償原則主要適用於財產保險以及其他補償性保險合同。
損失補償原則具體內容有:
(1) 保險賠償金額應當公平合理,充分補償,協商一致。所謂公平合理,充分補償,就是說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的具體賠償數額應當有利於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雙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補償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達到保險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賠償數額超過實際損失,使被保險人獲取額外收益而損害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至於協商一致,則是說海上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作為保險賠償的最高限額,應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根據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協商確定。而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也須雙方協商一致才予適用。
(2) 保險金額是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一般不允許超值保險。
(3) 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海上保險合同是對被保險人的保險保障措施,並非其牟利的手段,所以要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
(4) 保險人的賠償責任依法律和海上保險合同予以限制。
共有以下幾點例外:
1、人身保險
2、定值保險
3、重置價值保險
4、施救費用的賠償
損失補償原則定義:
指當被保險人因保險事故而遭受損失時,其從保險人處所能獲得的賠償只能以其實際損失為限。損失補償原則主要適用於財產保險以及其他補償性保險合同。
損失補償原則具體內容有:
(1) 保險賠償金額應當公平合理,充分補償,協商一致。所謂公平合理,充分補償,就是說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後的具體賠償數額應當有利於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雙方利益。一方面,要充分補償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達到保險保障的目的。另一方面,不能使賠償數額超過實際損失,使被保險人獲取額外收益而損害保險人的合法權益。至於協商一致,則是說海上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作為保險賠償的最高限額,應由保險人和被保險人根據保險標的的實際價值,協商確定。而賠償數額的計算方法也須雙方協商一致才予適用。
(2) 保險金額是計算賠償數額的依據,一般不允許超值保險。
(3) 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海上保險合同是對被保險人的保險保障措施,並非其牟利的手段,所以要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
(4) 保險人的賠償責任依法律和海上保險合同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