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尤其是在城市裡買房賣房找中介已經是人們的共識。中介可以更專業地操作買賣流程,節約時間和精力;中介可以更全面地蒐集供求資訊,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供求的時效性;中介還可以在原本陌生的上下家之間作為中間人對雙方資訊進行初步核查,一定程度上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但是,隨著房價的增長,中介費的支出越來越高,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一部分。有些情況,中介費已經超過了稅款的支出,成為房屋交易成本的一項大額支出。
其實,中介服務也是普通的商品,它的定價也是有一定標準的。當然也可以還價,但是還價要有理有據,不要強詞奪理,更不能無理取鬧。畢竟中介也是做了大量工作,他們的勞動同樣需要尊重。
1、中介費標準明顯偏高的情況:
在上海通常是按照成交價,上下家各1%;或者打包價的情況下按照成交價2%收取中介費。如果高於這個價格,可以認為是高標準的,那麼高標準的收費就需要高標準的服務物有所值才對。那請問,中介有沒有在交易過程中讓你有超值的回報,比如討價還價?如果沒有,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跟他們講:我覺得這收費標準太高了,我們接受不了,我需要一個合理的價格。一般情況下,中介也會考慮到實際情況酌情優惠。
2、交易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情況:
現實中不能排除有時中介工作不到位,或者工作出現失誤,對買賣雙方造成損失。一旦出現這種情況,難逃其責,可以要求中介費打折,但也要顧及一下中介方的實際情況,畢竟他們也是有運營成本的。這種情況下要把握一個度,不要得理不饒人。
3、比較明智的購房者有自己的做法:
在熟悉市場行情且目標明確的前提下,可以事前和中介約定好中介費支付條件。看中一套房,在討價還價之前給中介一個心裡價格。如果以心裡價格成交,可以按標準支付中介費;如果超出預期獲得實惠,可以比標準高一些支付中介費;如果達不到心裡價格,但是認可接受就要中介費打折扣。如果您確實是懂行情的,中介一般也會接受條件。注意:前提是確實瞭解行情,而不是漫天要價,還要保證談妥價格兌現承諾。
目前,國內中介基本上做的都是居間服務,即透過上下家之間斡旋,達成合意,促成交易。所以,中介費理應上下家各付,同時要對雙方負責,保障交易公開透明。
個別客戶透過中介瞭解到資訊,然後為了省下中介費私下成交。這是不道德的,也是違背陳實守信原則的,還是非法的。一旦把戲被揭穿,賠了夫人又折兵,法院都不會支援你。在這裡,作為一名房產從業者,我也要譴責這種跳中介的行為。奉勸自重!
近些年來,中介行業競爭激烈,運營成本較高,經紀人壓力也較大。與他們交流也要保持理解,平等相待。相信他們的本意也是順利促成交易,憑自己的能力獲得報酬。所以,切記:討價還價是正常的,但不要過於苛刻,要給他們留下獲利空間,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只有三方各取所需才能獲得優質的交易體驗。
現代社會,尤其是在城市裡買房賣房找中介已經是人們的共識。中介可以更專業地操作買賣流程,節約時間和精力;中介可以更全面地蒐集供求資訊,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供求的時效性;中介還可以在原本陌生的上下家之間作為中間人對雙方資訊進行初步核查,一定程度上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但是,隨著房價的增長,中介費的支出越來越高,已經成為不可忽視的一部分。有些情況,中介費已經超過了稅款的支出,成為房屋交易成本的一項大額支出。
其實,中介服務也是普通的商品,它的定價也是有一定標準的。當然也可以還價,但是還價要有理有據,不要強詞奪理,更不能無理取鬧。畢竟中介也是做了大量工作,他們的勞動同樣需要尊重。
1、中介費標準明顯偏高的情況:
在上海通常是按照成交價,上下家各1%;或者打包價的情況下按照成交價2%收取中介費。如果高於這個價格,可以認為是高標準的,那麼高標準的收費就需要高標準的服務物有所值才對。那請問,中介有沒有在交易過程中讓你有超值的回報,比如討價還價?如果沒有,你可以理直氣壯地跟他們講:我覺得這收費標準太高了,我們接受不了,我需要一個合理的價格。一般情況下,中介也會考慮到實際情況酌情優惠。
2、交易過程中出現問題的情況:
現實中不能排除有時中介工作不到位,或者工作出現失誤,對買賣雙方造成損失。一旦出現這種情況,難逃其責,可以要求中介費打折,但也要顧及一下中介方的實際情況,畢竟他們也是有運營成本的。這種情況下要把握一個度,不要得理不饒人。
3、比較明智的購房者有自己的做法:
在熟悉市場行情且目標明確的前提下,可以事前和中介約定好中介費支付條件。看中一套房,在討價還價之前給中介一個心裡價格。如果以心裡價格成交,可以按標準支付中介費;如果超出預期獲得實惠,可以比標準高一些支付中介費;如果達不到心裡價格,但是認可接受就要中介費打折扣。如果您確實是懂行情的,中介一般也會接受條件。注意:前提是確實瞭解行情,而不是漫天要價,還要保證談妥價格兌現承諾。
目前,國內中介基本上做的都是居間服務,即透過上下家之間斡旋,達成合意,促成交易。所以,中介費理應上下家各付,同時要對雙方負責,保障交易公開透明。
個別客戶透過中介瞭解到資訊,然後為了省下中介費私下成交。這是不道德的,也是違背陳實守信原則的,還是非法的。一旦把戲被揭穿,賠了夫人又折兵,法院都不會支援你。在這裡,作為一名房產從業者,我也要譴責這種跳中介的行為。奉勸自重!
近些年來,中介行業競爭激烈,運營成本較高,經紀人壓力也較大。與他們交流也要保持理解,平等相待。相信他們的本意也是順利促成交易,憑自己的能力獲得報酬。所以,切記:討價還價是正常的,但不要過於苛刻,要給他們留下獲利空間,與人方便自己方便。只有三方各取所需才能獲得優質的交易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