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加裝電梯相關手續流程
1、意願徵詢結果公告。申請人在完成意願徵詢、資金籌措等工作後,區房管部門指導業主委員會、居(村)民委員會在小區範圍內將業主意願徵詢結果進行公告。
2、規劃許可。收到加裝電梯建築設計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在小區範圍公示建築設計方案,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透過公示後,申請人向規劃部門提交加裝電梯建築設計方案等材料辦理規劃許可手續,簽訂告知承諾書,手續完備,當場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房屋安全性論證。加裝電梯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應當透過相關部門委託組織的房屋安全性專家論證。材料符合論證要求的,論證組織單位7日內組織專家論證,並在論證會後3日內出具專家論證意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專家論證意見,完善設計方案。
4、開工資訊報送或施工許可。申請人向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上報加裝電梯專案基本情況、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相關合同資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安全性論證意見等材料。申請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專案,總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可採取告知承諾審批的方式當場予以核發施工許可證,對於告知承諾審批的專案,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施工許可證上標註“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等區別於一般專案的有關內容;總投資額100萬元以下的,辦理開工資訊報送手續。
5、電梯安裝、使用登記。電梯安裝企業向區市場監管部門填報安裝施工企業資質情況、加裝電梯專案的規劃許可、開工,電梯安裝等資訊,接受檢驗機構對電梯的安裝監督檢驗。
申請人委託電梯施工單位在不晚於電梯投入使用後的30日內,向區市場監管局填報使用登記表、含有電梯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證明或個人身份證明、電梯裝置產品合格證(含產品資料表)、特種裝置監督檢驗證明等,辦理電梯使用登記。
6、竣工驗收備案。加裝電梯專案竣工後,申請人向區房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區房管部門會同區建設、規劃資源等部門組織聯合驗收。
辦理加裝電梯相關手續流程
1、意願徵詢結果公告。申請人在完成意願徵詢、資金籌措等工作後,區房管部門指導業主委員會、居(村)民委員會在小區範圍內將業主意願徵詢結果進行公告。
2、規劃許可。收到加裝電梯建築設計方案後,5個工作日內在小區範圍公示建築設計方案,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透過公示後,申請人向規劃部門提交加裝電梯建築設計方案等材料辦理規劃許可手續,簽訂告知承諾書,手續完備,當場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房屋安全性論證。加裝電梯的施工圖設計檔案應當透過相關部門委託組織的房屋安全性專家論證。材料符合論證要求的,論證組織單位7日內組織專家論證,並在論證會後3日內出具專家論證意見。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專家論證意見,完善設計方案。
4、開工資訊報送或施工許可。申請人向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上報加裝電梯專案基本情況、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相關合同資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屋安全性論證意見等材料。申請材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專案,總投資額100萬元以上的,可採取告知承諾審批的方式當場予以核發施工許可證,對於告知承諾審批的專案,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施工許可證上標註“實行告知承諾方式審批”等區別於一般專案的有關內容;總投資額100萬元以下的,辦理開工資訊報送手續。
5、電梯安裝、使用登記。電梯安裝企業向區市場監管部門填報安裝施工企業資質情況、加裝電梯專案的規劃許可、開工,電梯安裝等資訊,接受檢驗機構對電梯的安裝監督檢驗。
申請人委託電梯施工單位在不晚於電梯投入使用後的30日內,向區市場監管局填報使用登記表、含有電梯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的證明或個人身份證明、電梯裝置產品合格證(含產品資料表)、特種裝置監督檢驗證明等,辦理電梯使用登記。
6、竣工驗收備案。加裝電梯專案竣工後,申請人向區房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區房管部門會同區建設、規劃資源等部門組織聯合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