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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ub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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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慕什塔戈
確實如此!拋開對於機槍的依賴程度不談,單從性格角度分析,美華人開朗奔放者居多,到了戰場上,往往就會表現得自由散漫、不拘一格;德華人則沉穩嚴謹,士兵習慣於機械刻板地執行命令、照章辦事,很少出現隨機應變。
而且,二戰時期的德軍班組戰術,脫胎於德軍在一戰塹壕爭奪戰中卓有成效的陣地堅守,其編組比較單一,陣線相對固定,缺少人員之間的相互配合和較大範圍的迂迴策應。較之於德軍的穩紮穩打,美軍的班組戰術汲取了南北戰爭時期謝爾曼一貫採用的靈活戰法,注重戰術行動的實效性,強調以火力去支援步兵行動,而不是以步兵行動去保障和掩護火力。
二戰時期,美軍所經歷過的作戰型別、空間種類和機動方式,都遠比德軍豐富得多,這也決定了其班組戰術必然比德軍更靈活。美軍曾先後在諾曼底、瓜島和沖繩島,成功實施了登陸戰役,在印尼、馬來西亞及菲律賓與日軍展開過奪島戰役,其班組戰術在上述戰役行動中得到檢驗和發展,這是德軍班組戰術所不能比擬的。因為德軍的戰場空間,除隆美爾率領的北非軍團以外,大多侷限在歐洲大陸,其班組戰術僅限於陸地戰場上與裝甲兵之間的協同,無法像美軍那樣參與渡海登島戰役,實踐與海、空軍之間的配合行動。
從根本上說,技術決定戰術。德軍二戰時期的班組戰術,之所以沒有美軍靈活,這是由其裝備技術條件所決定的。德軍的一個步兵班,編制10人,武器有1把MP40衝鋒槍、7支Kar98k步槍、1挺MG34或MG42通用機槍和3支魯格P08手槍。其中,這挺MG34或MG42通用機槍,是全班火力和戰術行動的核心。然而,由於通用機槍是子彈消耗大戶,為了保障機槍的火力輸出,必須以犧牲班組戰術行動的靈活性為代價。
1942年以前,德軍步兵班裝備的MG34機槍,其射速為800~900發/分鐘,後期裝備的MG42機槍,其射速更是高達1200發/分鐘。這意味著全班必須始終安排2名士兵,專門負責機槍的供彈和續彈,這2名士兵每人都要隨時攜帶兩個300發子彈的彈藥箱,並且機槍副射手還要攜帶4個機槍彈鼓,也就是說,3名士兵為了維護和保障這挺機槍而失去了快速運動的能力。
反觀美軍,一個步兵班編制12人,武器有1把湯姆遜衝鋒槍、9支M1加蘭德步槍、1挺BAR輕機槍和1枝M1903春田式狙擊步槍。不僅人數比德軍多兩個,而且武器更輕便、火力持續性也更強。全班唯一的重火器——BAR輕機槍採用20發彈匣,射速為500~650發/分鐘,不需要除機槍射手外的其他士兵為其攜帶彈藥。而且,BAR的重量也只有7.5公斤,遠遠低於德軍MG34的12.1公斤,美軍的射手可以做到端起機槍邊跑邊打,而德軍則只能作為一個固定火力點。
雖然美軍步兵班的機槍火力,無法與德軍MG34及MG42機槍相比,但在兩軍遭遇的情況下,勝利永遠屬於行動迅速、手段靈活的一方,固定的火力點即使再猛烈,也只不過是一個活靶子。美軍M1903式步槍及M1加蘭德步槍,均可加掛M7式槍榴彈,能夠在200米距離上“端”掉德軍的機槍火力點;士兵配備的MarkⅡ型手雷,也可對德軍構成有效殺傷;春田式狙擊步槍的良好射擊效能,也構成了對德軍機槍手的巨大威脅。
總的來說,美軍步兵班的進攻手段更多樣,運動速度更快,因而比德軍更靈活。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敬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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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支援瞭解一下,個人認為半斤八兩,德國後期頹了,也就沒有什麼差距了。美軍後期都是老兵,足夠讓德國佬懷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