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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中華人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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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婁一LGS
適合分田單幹解決溫保的環境己徹底改變!目前己不適應人們追求富足及農業振興的要求!必須走規模化現代化農業之路!國家應順勢而為,強力推進。都知道農業的振興必須規模流轉土地規模化經營,很多人己流轉想流轉土地,國家也鼓勵土地流轉,但實際土流轉速度十分緩慢、質量低下、成果不盡人意!出現流不動、流不通(放任經營,棄耕等)、流而不轉(虧待、跑路、棄耕等)。原因很多,現例舉以下幾條。
1,不計地租多少想流轉的農戶因夾雜小農戶之間流轉不出。
2,想流轉但要價高的農戶流不動。
3,普惠制補貼,懶種荒廢仍可取,且補貼越多流轉費越高。-
4,個人對個人或公司流轉不放心。
5,少數不想流轉土地夾雜其中使多數想流轉的土地無人垂青。
6,想流轉土地規模經營者因要面對眾多農戶逐戶談籤困難重重,就算談成潛在風險很大。從而使有意流轉者望而卻步!
7,流轉土地價高種糧無利,便改種不宜機械化作業、不宜規模化的作物,使果蔬苗木生產過剩,再加上精耕細作不宜規模的人工成本高而虧損,出現流而不轉的劇面。
8,有流轉著衝著國家專項補貼盲目而流轉土地而失敗告終。
9,個別村基本無人,但土地仍要個人手中,這些人分散在大江南北,常生不歸,無法流轉!就是流轉給他人也很難保證流轉者能收到不足跑路錢的租金。以後這種情況還會大量存在!
10,己流轉土地的農戶擔心承包者跑路,而現實跑路的流轉承包又使土地流轉節外生枝。
針對上述10條列出以下措施
隨著農業發展,大部分農村必然消失。目前國家不應普惠制振興農村,應該是振興中國農業,儘快走上農業現代化的道路。以前實行的國家普惠制、名目繁多的側重鼓勵制農補,不但管理成本高,執行中存在很大不公,甚至阻礙土地流轉,是勞民傷財的!不宜繼續。以鄉鎮為主體(逐步淡化漸亡村組織),集中支農資金先平原,再丘嶺,後山地逐步推進。首先加速宜農平原地區的人口城鎮化,土地規模化!
1,首先集中國家支農資金適當補貼大平原宜農基本農田區放棄承包地宅基地的農民加速向城鎮轉移!棄宅棄田收歸鄉鎮大集體所有(部分村消亡,再以村為單位不合適,且以鄉鎮發包承包人心安),然後再轉包,轉包收益反哺農業。放棄農田按人地補、棄民宅按處補,一刀切、成本低好執行,逐批實施,比如1人棄農田轉城補1萬另1畝地補1萬,一處宅基地補2萬,依照先少後多,逐步增加。鼓勵資本下鄉購買土地經營權。(現已在城紮根開花結果及想在城買房紮根之群體,這些人不轉戶,是戀含土地宅地收益,此類有上億之眾)
2,動用行政資源以鄉鎮為單位,用國家支農資金適當(比如50O元/畝)支付自願流轉土地者地租,加速基本農田流轉給鄉鎮,鄉鎮再以廉價(甚至零價、補貼),以適當規模(百畝左右為單元,租多的也必須以単元鑑單,遇拋荒好控制)租給有能力原種田之人!中間地租差價用支農資金補貼。規模化流轉的基本農田目前不允許種樹種草種菜,必須種植適合機械化規模種植的糧、油、棉等作物。
3,低價、零價甚至不收地租另加補助得到土地的經營者,必須適當安排有勞動能力的貪困人員就業脫貪。這樣在有人關照下貪困人員即可發揮能力也可持續脫貧(比政府給點錢,給點羊等有效)。
4,對不願放棄土且有能力耕種者可將其承包地調整集中在一起!不再享受農補,但鼓勵其種植不宜機械化生產、收益較高的的農品!(因大規模土地少種此類農品,其價格會高,不補也收益可觀)。
回覆列表
土地流轉已經開始逐步試行,近幾年應該會逐步推廣。
土地流轉有助於機械化、產業化,有助於提高生產效率、提高競爭力。
但僅僅土地流轉可能是不夠的,僅僅是一定年限內的使用權轉讓不足以全面調動人們的積極性。
承認土地私有,最終實現土地自由流通是大勢所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