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時代(前141至前87)羅馬是共和國,一年一個執政官。出名的有馬略即蓋烏斯·馬利烏斯。
漢武帝時代羅馬大事有
前133年 - 前123年 發生了 格拉古兄弟改革 。公元 前107年 ,在民主派支援下,馬略當選為執政堘並開始實行軍事改革。他推行募兵制使大批無地或少地公民湧入軍隊。 前90年 ,為了爭取羅馬公民權,義大利人起義,史稱 同盟者戰爭 。
格拉古兄弟改革
古代羅馬於公元前133~前121年間先後由格拉古兄弟推行的以土地問題為中心的改革活動。兄提比留·格拉古(公元前162~前133)、弟蓋烏斯·格拉古(公元前153~前121),生活在羅馬城邦擴張為地中海霸國的時代。羅馬領土的急劇膨脹,財富的增長和奴隸佔有制的迅速發展,導致土地集中和大批農民破產,促使社會矛盾日趨激烈。 格拉古兄弟出身於豪門貴族,受過希臘啟蒙主義思想教育,長於演說。提比留青年時投身軍伍,經歷對迦太基的戰役和在西班牙的殖民戰爭,瞭解時務,體察民情,銳意改革。設想在廣闊的公有地上進行殖民,可以解決羅馬人力資源的問題。公元前 133年提比留當選為保民官,提出土地法案,規定公民每戶所佔公有地不能超過1000尤格;超過土地由國家償付地價,收歸國有,並劃成每塊30尤格的份地分給貧窮農民,由一個三人委員會負責分配土地。經過激烈鬥爭,法案在公民大會上獲得透過。元老貴族保守勢力竭力反對改革法案的實施。提比留在競選下一年(公元前132)的保民官時,元老院貴族蓄意挑起械鬥,提比留連同他的 300名支持者被殺害。但失地農民要求分配土地的鬥爭並未停息,在他死後10 年間仍有7.5萬多公民分得份地。
公元前123和前122年,蓋烏斯任保民官。他重申提比留的土地法,還提出了實行賑濟城市貧民的糧食法和授與騎士司法權的審判法等內容廣泛的法案:國家向平民廉價供應糧食;在亞細亞行省由包稅人負責徵收什一稅;改組審理行省中官員違法案件的法庭;在迦太基故址設定殖民地;授予義大利人羅馬公民權等。其中有的被透過執行,但在迦太基設殖民地以及授予義大利人羅馬公民權的問題都遭反對。公元前121年,反對改革的元老貴族殺害了蓋烏斯及其追隨者3000餘眾。但蓋烏斯提出的法案大多保留了下來。 格拉古兄弟改革,從單純的土地立法發展為廣泛的改革運動,衝擊了豪門貴族的統治,提出了羅馬國家進一步發展所必須解決的一些重大問題,對於羅馬社會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
馬略
馬略(約公元前157~前86.1.13),古羅馬統帥,政治家。平民出身。
早年曾在西庇阿(小)麾下參加圍攻努曼提亞(在今西班牙東北部)的戰爭。前119年任保民官。前115年任大法官。翌年任西班牙總督。前107年任執政官,針對當時羅馬軍隊兵源匱乏等弊端,實行軍事改革:取消兵役財產資格的規定,軍隊的給養、武器裝備由國家供給,加強軍隊訓練。前106年偕部將L.C.蘇拉進軍北非,翌年俘努米底亞國王朱古達,凱旋羅馬,結束朱古達戰爭。前104~前100年五次連任執政官,領兵抗擊日耳曼族條頓人和辛布里人入侵。同時繼續進行軍事改革:對軍團進行整編,軍團人數由4500人左右增至6000人,下轄大隊、中隊、百人隊三級;服役期限規定為16年,老兵退伍可獲得份地;整飭軍紀,加強軍訓,提高軍隊戰鬥力。前102年在阿奎塞克斯蒂埃(今法國普羅旺斯地區艾克斯)擊敗條頓人,次年在韋爾切利(在今義大利波河上游北岸)擊敗辛布里人。前90~前88年參加同盟者戰爭,隨後聯合騎士派和平民派,與貴族派蘇拉展開激烈的奪權鬥爭。前88年蘇拉佔據羅馬後亡命非洲,其追隨者大批被殺。次年與同黨秦納聯合,舉兵攻佔羅馬,嚴厲鎮壓蘇拉派。前86年第7次任執政官,不久病逝。
漢武帝時代(前141至前87)羅馬是共和國,一年一個執政官。出名的有馬略即蓋烏斯·馬利烏斯。
漢武帝時代羅馬大事有
前133年 - 前123年 發生了 格拉古兄弟改革 。公元 前107年 ,在民主派支援下,馬略當選為執政堘並開始實行軍事改革。他推行募兵制使大批無地或少地公民湧入軍隊。 前90年 ,為了爭取羅馬公民權,義大利人起義,史稱 同盟者戰爭 。
格拉古兄弟改革
古代羅馬於公元前133~前121年間先後由格拉古兄弟推行的以土地問題為中心的改革活動。兄提比留·格拉古(公元前162~前133)、弟蓋烏斯·格拉古(公元前153~前121),生活在羅馬城邦擴張為地中海霸國的時代。羅馬領土的急劇膨脹,財富的增長和奴隸佔有制的迅速發展,導致土地集中和大批農民破產,促使社會矛盾日趨激烈。 格拉古兄弟出身於豪門貴族,受過希臘啟蒙主義思想教育,長於演說。提比留青年時投身軍伍,經歷對迦太基的戰役和在西班牙的殖民戰爭,瞭解時務,體察民情,銳意改革。設想在廣闊的公有地上進行殖民,可以解決羅馬人力資源的問題。公元前 133年提比留當選為保民官,提出土地法案,規定公民每戶所佔公有地不能超過1000尤格;超過土地由國家償付地價,收歸國有,並劃成每塊30尤格的份地分給貧窮農民,由一個三人委員會負責分配土地。經過激烈鬥爭,法案在公民大會上獲得透過。元老貴族保守勢力竭力反對改革法案的實施。提比留在競選下一年(公元前132)的保民官時,元老院貴族蓄意挑起械鬥,提比留連同他的 300名支持者被殺害。但失地農民要求分配土地的鬥爭並未停息,在他死後10 年間仍有7.5萬多公民分得份地。
公元前123和前122年,蓋烏斯任保民官。他重申提比留的土地法,還提出了實行賑濟城市貧民的糧食法和授與騎士司法權的審判法等內容廣泛的法案:國家向平民廉價供應糧食;在亞細亞行省由包稅人負責徵收什一稅;改組審理行省中官員違法案件的法庭;在迦太基故址設定殖民地;授予義大利人羅馬公民權等。其中有的被透過執行,但在迦太基設殖民地以及授予義大利人羅馬公民權的問題都遭反對。公元前121年,反對改革的元老貴族殺害了蓋烏斯及其追隨者3000餘眾。但蓋烏斯提出的法案大多保留了下來。 格拉古兄弟改革,從單純的土地立法發展為廣泛的改革運動,衝擊了豪門貴族的統治,提出了羅馬國家進一步發展所必須解決的一些重大問題,對於羅馬社會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
馬略
馬略(約公元前157~前86.1.13),古羅馬統帥,政治家。平民出身。
早年曾在西庇阿(小)麾下參加圍攻努曼提亞(在今西班牙東北部)的戰爭。前119年任保民官。前115年任大法官。翌年任西班牙總督。前107年任執政官,針對當時羅馬軍隊兵源匱乏等弊端,實行軍事改革:取消兵役財產資格的規定,軍隊的給養、武器裝備由國家供給,加強軍隊訓練。前106年偕部將L.C.蘇拉進軍北非,翌年俘努米底亞國王朱古達,凱旋羅馬,結束朱古達戰爭。前104~前100年五次連任執政官,領兵抗擊日耳曼族條頓人和辛布里人入侵。同時繼續進行軍事改革:對軍團進行整編,軍團人數由4500人左右增至6000人,下轄大隊、中隊、百人隊三級;服役期限規定為16年,老兵退伍可獲得份地;整飭軍紀,加強軍訓,提高軍隊戰鬥力。前102年在阿奎塞克斯蒂埃(今法國普羅旺斯地區艾克斯)擊敗條頓人,次年在韋爾切利(在今義大利波河上游北岸)擊敗辛布里人。前90~前88年參加同盟者戰爭,隨後聯合騎士派和平民派,與貴族派蘇拉展開激烈的奪權鬥爭。前88年蘇拉佔據羅馬後亡命非洲,其追隨者大批被殺。次年與同黨秦納聯合,舉兵攻佔羅馬,嚴厲鎮壓蘇拉派。前86年第7次任執政官,不久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