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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魂舞大漠

    所謂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的通姦行為,指的是社會中所說的傷風敗俗。

    當社會越來越開放,人們行事更加註重實際,是法制保障了基本生活自由,當自由了還想再自由,個人行為更大膽,在不受拘束昏了頭的情況下,即會行下苟且之事。人權被廣泛尊重,並不能以破壞家庭為代價,我們的法律以穩定家庭和諧為基礎和前提,社會正由一個個家庭所組成。

    如是觀察一些有悖倫理道理的違法亂紀現象,即能看到一些醜陋現象的真相和本質。在立法層面上,1979年正式廢除了通姦罪,並不代表此罪與刑無涉,第258條重婚罪的設定,全新的司法解釋是,已婚而又以夫妻名義同居和通姦的,以重婚論處。此外,破壞軍婚,罪行更重。

    可見中國在法律層面,從來保護合法婚姻,沒有對破壞家庭放寬刑責的任何意思。因此對法律的認知,當建立在理解的層面,囫圇吞棗式地理解,到頭來不光身敗名裂,害的還是自已。中國立法越來越完善,法條條條俱在,心術不正,道德敗壞,想鑽空子,我家法條正為爾等所設。

    傳統倫理道德,亦基本圍繞古法古律來展開,最早見及《尚書》,“男女不以義交者,其刑宮”,可見之對男女不恥現象,不能見容於整個社會。一直是被人不恥和唾棄的物件,法律之外,還有受到族法家規的自覺懲戒。

    在中國的諺俗俚語中,各種唾罵弘富,多有諷刺和規勸之意。良好的道德風範,才是立身立家之根本。

  • 2 # 渭河飛雁

    有位哲人說過:戰爭的終極目的,是交配權的爭奪!古人云:兩情相悅,始於顏值,愛於才華,合於人品,久於性格。

    哲人說的話,在動物界是體現的無可辯駁。人是高階動物,只是有道德約束而巳。但是人一旦有了機會,自律性強的人,會剋制自己。而自律性差點的,就會將道德拋在一邊,暴露出所有生物都會有的原始本能。而所有生物都會有天生的三大欲望:食慾,性慾,求生欲。而有人就不色,就不怕死,那都是後天修練而成,並非天生就有。家庭是社會穩固的基石,而通姦會破壞家庭和社會的穩定,這是不爭的事實。早年間曾有個真實的案例:男女通姦,姦情暴露,離婚無望,因承受不了社會與論的壓力,雙方捆綁在一起,投水自盡。這事如果放在社會包容度趆來趆廣泛的今天,估計他倆絕不會幹出這等傻事。通姦是應該進行社會道德的遣責,但要說入刑,估計很難!

    最後鄭重警告:千萬別打軍嫂的主意!無論你是主動還是被動,法律保護軍婚。按現行法律,事發,你肯定會被判刑的!

  • 3 # 皇家師爺

    1、嚴格意義上說,廢除通姦罪,是時代的進步。如果現時倒過來恢復所謂的通姦罪,用法律的條款去約束人們此行為,則是歷史的倒退,不可行的。

    2、之所以法律有強姦罪,是基於女性一般都屬於弱勢群體,強姦會給當事人造成各種生理上、心理上的傷害。而通姦,社會危害性雖然也是有的,但畢竟社會的危害性小到還不至於用法律來制裁的程度。

    另外,同樣也有女性強姦男性,這在國外,特別是性觀念開放的國家,這個還是比較多見的,但中國並不認定這是強姦。

    人,總有七情六慾,適當時候,人,總是要發洩一下的。但如果是女性主動的,法律道德還真的有點難定性。因為中國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偏向保護女性,如女性不是賣淫而是約炮,法律道德或許都對此表示無奈。

    3、人的行為規範,不一定什麼都需要法律來約束的。除了法律,人的行為準則,還會受到社會輿論、社會道德的制約,除此之外,還有社會治安管理條例、單位組織行為準則也會對此有所約束,如雙方是你情我願的賣淫嫖娼行為,就會遭到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的約束。包二奶之類,會受到紀律制裁。

  • 4 # 自由如風安然寧靜

    “人心不古”出自清.李汝珍《鏡花緣》:“奈近來人心不古,都尚奢華。”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現在社會風氣一天天走下坡路,不如堯舜時代。古:世上稱頌有堯舜時代,有淳樸風俗。

    《刑法》:一般意義上說的犯法,也是判刑的罪行。

    在中國法律中,通姦不是犯罪,《刑法》沒有通姦罪。除破壞軍察家庭罪、通幼女罪、重婚罪外。

    浙江和誠震旦律師事務所陳統律師解答:

    所謂通姦:是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不存在一方存在認識錯誤。雙方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存在清醒認識,只是對於將來能夠得到婚姻還是什麼存在一種不確定性,而感情本身也不是法律所能完全調整,故當然不存在騙。

    通姦罪是出現在古代,它是古人保護古人制度的一條法律。古人三妻四妾,女子無才使是德,男女授受不親。古人制定通姦罪表面上是保護夫妻家庭,但它保護的是皇族、皇權。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後宮三千佳麗。可以說皇權、皇族其它都是婁蟻。這是正面的,壞的不說大家都明白。多少人含冤、含恨而死。現代要實行通姦罪必須把男女分開教育、分開工作、分開生活,除了是夫妻外。

    現在是離婚率高,但不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離婚率高是因為男女結婚多數是21歲至28歲這個時間段,大多人是有點識知,也朦朧階段,有的沒相識多久就結婚了,結婚後才知不合自己,於是就出現離婚率高。現在每個人心都向上、互助、團結,向美好生活進軍。難免有少數人向歪,不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不要向歪心的人看。

    通姦罪只是一條法律,解決問題在個人,不是靠法律就能解決問題,只能說有的人不敢去違法。治標不治本,靠的是自覺自律。

    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結合的結果。結婚是男女雙方共同的契約,男女雙方共同守護的盟證。人民想百年好合,必須要注意識下幾點。

    一、自我認識,自身修養。努力學習提高自己的知識,勤加鍛鍊自己的身體,知識高修養好身體健康。

    二、結婚前充分了解對方。結婚前必須瞭解對方的個性,對自己合不合(不是算命的合)。

    三、以家為中心。結婚後要互相幫助,互相關愛,以組合的家為中心,相互有責任,相互體涼。共同守護這個家,共同向幸福生活進軍。願天下夫妻和和美美,百年好合。

    人人的自身提高,充分了解才結婚,婚後百年好合。每個人自身情況重中之重,每個人自身情況一定要解決,世上就不會有通姦。要自覺自律,守護好婚姻。

  • 5 # 亦然老透

    據我所知,在中國古代有通姦罪一說,因那時把婦女的貞節,看得比天還大,故有了“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老話。

    中國解放後,通姦罪就從刑法中消失了,有時最多按治安條例加以處罰,所以就不存在恢復的問題了。

    那麼,中國為什麼不把通姦,列入刑法條目,使之成為一種罪行呢?這得從通姦形成的原因,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各方面去分析。

    首先要承認,通姦的確是一種不好的行為,它敗壞社會良風善俗,給某些家庭帶來傷害,應該堅決反對的。

    通姦是一種雙方自願的行為,否則就構成強姦罪了。既然是雙方自願,往往屬於道德範疇,而道德問題是不受法律來規範的,只能通過教育來進行制約。.

    而這種雙方自願行為,往往還含有某種合理的因素在裡面。所以中國的法學界,對通姦的道德性還有很大的爭議。

    比如,通姦雙方或一方,由於婚姻配偶感情不合或生理疾病,正常的性需求,得不到滿足,而又不想離婚,故而尋他人去通姦。所以,也出現了通姦雙方或一方配偶黙許裝不知道的怪現象。

    雖然,刑法中規定了重婚罪,好像牽扯到通姦。但是,刑法又把重婚列為自訴案件,即民不告,官不究的案件。就是說這種案件,檢察公安機關是不會主動介入的。由此可見,法律對是否將通姦定罪的問題,是非常慎重的。

    再從通姦對社會危害程度上看,

    當然,通姦對社會是有一定危害,但是,它比殺人,放火,貪汙,間諜等行為,對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危害程度低得多了。

    再從司法資源上看,中國的司法資源總是有限的。光看外地進城打工者的“臨時夫妻”吧,如果通姦入罪,公安法院肯定會應接不暇,忙個半死的。監獄裡不是人滿為患,也會是一床難求的。

  • 6 # 隱拙玄

    我就想問一下、西方的性解放就那麼不堪嗎?是影響了人類社會危機而不能延伸、還是危及了社會治安墮落滅亡?假如是的話、這麼長的歷史時期、西方豈不是不攻自破、自取滅亡了?事實證明:人種沒有滅亡、社會倫理價值觀也沒有滅亡?社會治安也不是腥風血雨。年青人、青年男女、存在感情磨合期、愛情選擇期、婚戀優化期、錯誤婚姻改正期。雙方誌願有所謂越軌的事這很正常、不要說的那麼難聽、有無聊的好事者、美其名曰大談罪名、實則心裡骯髒、下流齷齪的很、拿顯微鏡找事、指責這也不對、那也不對。喜說是非者、必定是非人!對人是馬列主義、對己是自由主義!改革開放搞活這些年、中中國人被禁錮的思想、理念巳經解放、枷鎖巳經砸開、你要人們走回頭路、吃二遍苦、豈不是痴人說夢、任何事都有正反兩面性、你認為不好、怎麼你就不學好的方面呢?有些人吃了甘庶甩皮、有的人自己做了賊、還賊喊捉賊。我看工農兵、老實人、本分人、正直人就不存在這方面的問題。豈碼沒有根本性的問題。

  • 7 # 住進風景

    首先,我對通姦、特別是婚內出軌行為是厭惡和鄙視的,對一些人執著於這種明顯不道德行為,乃至堂而皇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也是深感可悲,因此,如國家立法,恢復 通姦罪,適當懲處通姦行為,以此形成震懾作用,遏制和糾正這種不良風氣,我是支援的。

    但是,問題中用到了“必要”,我倒覺得不是那麼“必”。

    第一,舊中國很多地方,通姦是要沉塘的;一些伊斯蘭教國家,通姦甚至是要被亂石砸死的-夠狠吧,但很明顯,並不能杜絕,所以,立法也只能起到遏制作用,而且,通姦相對於殺人放火,危害要小得多,當然也不適合用太重的刑。

    第二,稍扯遠一點,最近反“公知”又形成了新高潮,“公知”只要有一星點冒頭,幾乎就會遭到萬箭穿心的打擊,於是,新的“公知”再難被發現,原來的老“公知”,也夾著尾巴,潛得深深的…然而,年紀稍長一點的朋友應該還記得,十幾、二十年前的網路環境:那麼多的公知大V,每天都在部落格論壇裡抹黑、挖苦、嘲笑、侮辱我們的民族、歷史、文化、制度…那時,因為有太多的民眾對國家政府不那麼有信心,實際上就為這些“公知”提供了支援,所以才造就“公知”們囂張一時,而現在,民眾對祖國的信心增強了,認知水平提高了,自然而然的,絕大多數人就不再甘為“公知”,而即使頑固的,也只能龜縮隱藏了。通姦的問題與“公知”問題可以類比,我相信,要不了太久,整個社會道德水平再提高一些,人們的精神生活再充實一些,絕大多數人定會恥於通姦這個行為,而極少數冥頑不化的,也只能偷雞摸狗盡力隱藏,對他們,除了懲處糾正,我覺得,也應該慈悲。

    所以,我傾向於認為,通姦是道德問題,應著重於在道德層面解決。

  • 8 # 狄公八世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這是預設結論嗎?如果有了這個定義對於法律設定通姦罪似乎就順理成章了。呵呵!但是包括我在內的很多人並不認為現代社會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淫慾和生物的誕生是結伴而來的。可以說有人集聚的地方就會有這種現象從古至今生生不息。詩經有云: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其實淑女也是好逑。所以即使在古代有那麼多的國法家規照樣以身試法層出不窮。其實人心不古也不錯因為即使在古代有錢人不要說通姦即使強姦又如何?可供縱慾的青樓也是無所不在。老祖宗有云:笑貧不笑娼是也。所以一個時代就是一個時代的意識理念和人生觀。一定要用古人的言行(所謂正面的言行)來衡量和規範現代人們的意識和行為是有點搞笑的。說說通姦吧?首先.一個時代的社會現象人們三觀的形成都和時代的經濟發展文化現象以及社會環境生活環境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古時候人的流動性很小99%的人都生於斯長於斯死於斯每個人的品德才乾性格當地人都知道。於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一般不會出現太大的偏差。再者不要說女人即使男人的活動範圍也是很小資訊量幾乎沒有。男女之間少有接觸的渠道和交往的機會。(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是指官宦人家的小姐太太這裡姑且不說)還有一個現象,在古時候娼門都是合法的所以是“洩慾有門”綜上可以看到古代這種通姦強暴的現象比較少婚姻比較穩固也是有其時代背景和歷史原因的。縱觀現代社會:其他原因有很多這裡不一一展開了。就說一個很普遍的現象吧。流動性很大。男人女人相遇甚至吸引都有很大的偶然性。由於社會的 經濟的等多方面原因,婚姻也不會像以前也不可能像以前那樣的神祕而嚴肅。往往結婚前雙方對彼此的過去 生活習慣 脾氣性情包括經濟狀態都不甚瞭解。結婚以後慢慢感覺有問題了於是婚姻出現問題。於是現代社會在男女問題上的各種現象就紛至沓來。當然通姦(現在叫出軌)也是其中一種。其實通姦不如出軌來的全面。“通姦”似乎只是一種物理行為。比較俗氣和片面。“出軌”的內涵就大很多。它包括感情 無奈 當然還有原始需求。“通姦”(出軌)的原因其實有很多。有些原因也是十分正當的。也有些是有一些可以理解的原因的。雖然很多是有錯的但尚不至入罪。所以“通姦”有罪說,鄙人是反對的。

  • 9 # 嘮悟聊齋

    『嘮悟聊侃.思索兼困惑』如題所述。及其所問。會引致人的思考。並且會伴有困惑的。法律是包治百病的?我們發現,亙古以來。通姦與強姦都是被人文認為成大逆不道的罪錯。但為什麼強姦至今仍然在刑律之上擱著,通姦罪卻被歷史下架了?!如果說強姦罪猶在,是因為它是一種施暴的淫罪。那麼通姦是不是基於它是種源於人性難棄的互為因應而生髮出來的人文之錯呢?!當然,無論怎麼說。從人文理義層面言。放縱人性確實亦是人文道義的牴觸之敵。但對強姦的人文認識和處置應原則區別於通姦,這是人類有認識的。否則解釋不了人類社會對通姦與強姦的戒罰演繹至今的不同結果。所以,用刑律制裁強姦。用道德馴化通姦。這貌似確實是人類文明在排斥”純情緒”遏制人性層面的智慧了吧?!思想會告訴我們。觀念也會殺人的!所以,在更新觀念的同時不停息地用道德力量馴化人性演繹人文?!還是用純粹的情緒復古重返浸豬籠通姦罪?!這會是一個長久存在的爭議的!但,法律根除不了人性則是肯定的。但純情緒的法律會成為笑話卻是有史可查的。比如納粹德國的反猶太法。

  • 10 # 東明104652356

    你情我願,何罪之有?況且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很難被發現!性開放性自由,乃是世界趨勢。現在男女在經濟上都獨立,互不依賴,一方出軌,被對方發現,再鬧上公堂,只能促使矛盾惡化,如速離婚!

    剛廢除通姦罪與世界接軌不久,又要恢復,豈石是開歷史倒車?

  • 11 # CV大神

    通姦出軌,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係。有外遇是違法的,但根據具體情況,違法的法律後果不盡相同。

    下面讓我們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

    一、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配偶而重婚比較容易理解,簡單解釋一下:“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當然,相婚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

    二、破壞軍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壞軍婚罪的物件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這裡的“同居”不要求“以夫妻名義”同居,只要與現役軍人的配偶有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行為,即可構成破壞軍婚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兩種刑事犯罪是針對嚴重的“出軌”行為,如果是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的性關係,仍然只能依靠道德輿論譴責來給出軌者施以壓力,還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但是,出軌不僅僅涉及到道德,它是違反婚姻法的。

    婚姻法第四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違法就要承擔其後果,出軌者違反婚姻法,離婚分財產時就會少分,這就是法律後果。

    一方婚內出軌,如何取證?

    一是“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處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三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四是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捉姦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隱私權。

    六是視聽資料,現在好多婚外戀人熱衷自拍,在纏綿中拍下親熱鏡頭,被配偶發現。

    婚內出軌違法,這是我們需要肯定的認知!

  • 12 # 詩書傳千古

    溫飽思淫慾,這就是生活水平提高上來後的另一個弊病。是社會發展的一個怪胎,屬於道德層次,與其說法律的制裁之刃是難以杜絕的,只有人家自己束縛自己才行,要是說用法律來約束的話,實在是太難了!

    縱觀歷史上的這些關於通姦之說即使走到法律層次也只是個花案而已,罰他幾個錢告誡一下也就不了了之了。這也算是法律的無奈吧。

    關於道德層面的花案實在是難以說明白了。人家就是互相喜歡你能咋的,就是達官貴族家庭的人也是難以禁止的。《紅樓夢》上也對此事做了批判,但是又能如何呢?我記得有部古書上說起這樣的事情只是說是因果報應,他說你這一生禍害了人家,將來必定要還人家的,這就是在世時的冤孽而已。冥冥之中你欠下了情債,來世或者是當世就必須要還的。。在現實中明明知道自己有家庭有兒女再去禍害別人,當時您就不想想自己做這個事對與不對?連這種事情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的慾望,那你還怎麼在世間站場面,怎麼去教育別人?法律法規是冷的硬體,是約束人們行為的鐵件,但是道德卻是人生的軟體,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關係,不是說有了法律法規就不用道德範疇了!如果你的道德不健康做出了出格的事,衝擊了底線,那你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了!這是規矩,是人間必須遵循的規矩,誰要想試試那必然會得到應該得到的懲罰!作了就得付出代價。常言說大道如青天,看你怎麼走了!既然作下了就得有所顧忌不是!你想想老天饒過誰?

    所以說法律和道德必須結合起來,應對當今社會中發現的這些不良反應是應該的。特別是一些領導們,更要十分約束自己的行為,因為他的舉動是世人觀摩的榜樣,對社會的發展起著絕對性的作用。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就是這個道理。上邊的官員們不出意外,下面的百姓也會約束自己的,甚至更加嚴格要求自己,這是社會中想要看到的實質問題,再說你自律了,就不會對別人有所損害了!這是此消彼長的好事。我希望大家都來講文明,樹新風。約束自己的行為舉止,為社會有個良好的環境來奮鬥吧!

  • 13 # 呂玉樹435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建國後苐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從而廢出過去一夫多妻,規範了男女平人等地位,穩定各個家庭,對穩定一個社會和一個國家起到非常必要的作用。

  • 14 # 以詩會友3

    恢復通姦罪,是開歷史倒車,是對人性的踐踏,是一股逆流,是極端反動思潮,是封建復辟,過慣了奴隸生活,或者說有殘暴的蔽病,什麼世風,說白了就是封建餘毒,讓皇宮萬花爭豔,讓老爺妻妾成群,讓民眾甘心做個光棍漢,甘心抱殘守缺的女人,寡婦,誰偶爾越了封建規界,就要慘死在封建鐵律之下,受盡汙辱漫罵,這條枷鎖剛取掉百年,就有人想重新和人民戴上,按照他們意圖,殘害百姓,是痴心妄想,見鬼去吧,

    一個斬新的時代需要慢慢適應,需要深入思考,並且反思,不要以自己的一廂私心私利,禍害了整個社會和普羅大眾,做千秋罪人。

  • 15 # 飲酒忘塵世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和通姦沒什麼關係。你思考的這個問題面太窄太窄了。這種情況的根源在於教育!教育的目的是教書育人育人理應放在前面。如果從小就教會孩子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什麼是光榮的,什麼是可恥的,知廉恥懂仁義!那麼這個孩子長大之後他絕對不會做這種齷齪的事,因為他知道什麼是可恥的。他知道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而現在是什麼情況呢?都以我孩子上幼兒園認識了幾百個漢字,我孩子上小學背會了多少英語單詞為榮。而不是誰家的孩子更懂事兒,你明白我說的意思嗎?偏了。所以你提的世風日下,人心不古根源在教育! 人都知道什麼是廉恥。或者說大部分人都知廉恥了,風氣也就好了。其實現在我們已經意識到這一點,已經有所改變了,只是這個過程很漫長,正所謂學好不容易學壞一出溜。過程漫長但是我相信還是會一點好一些的,人活著總要有一點希望,對吧?

  • 16 # 婁200736793

    人畜難分!這種進步好難消受!

    現代人,赤裸裸,啥都不講究!除了快感!就是麻醉!活著!盡情享樂!錯嗎?好象沒有!對嗎?也不可能啊!這世界,全是罪。

    人模人樣,一轉身,獸性全露,好在尚有序,否則,魯人眼裡的世界真的會重演,在腳下的這塊土地!

  • 17 # UN317

    純私人自己的事,為什麼要佔用社會管理資源?

    對公務人員可以有高一點的要求,但也不是法律制裁,而是驅逐出公務員隊伍。

  • 18 # 陌上狂草

    性與情是普通人生活中的精神產物,夫妻之間因為法律約束彼此負有相應的責任,而在實際生活中的兩個人是否給予彼此這樣的付出與響應,以及如何消除相互間的矛盾,保持良好的婚姻情感關係,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如若婚姻雙方勢同水火,或一方長期損害另一方,那麼出軌這種事,只能理解為存在就是某種意義的合理。

  • 19 # 使用者835860319435

    我怕不會,這樣幹是不是太殘忍尼?要真是這樣,我基本可以斷定,大街上立馬會出現火爆到不行的兩種商機。一種是賣豬籠的,另一種是賣黑紅棍的。男的不慌不忙等你杖斃,女的視死如歸等你沉底。這又是何必呢?再說,這一樣一來,竹子會不會被砍完,樹木會不會被鋸光,禿禿的山頂靠啥東西摭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只要自己努力願意幹就會成功,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