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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743346365237

    因為最近看到太多關於行人違章後發生事故責任判定引發的爭議,並且機動車沒有違章就不應該承擔責任的觀點被很大一部分人認同,並且覺的理應如此,並在以後會按照這個觀點執行,碰到違章的行人就撞上去,因為這種觀點危害性太大,所以特意更新一下進行批判。

    1、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事故,機動車無違章,行人違章,機動車是否應該承擔責任,答案是機動車不應當承擔責任,但是實際情況法律上不大容易讓機動車無責,這並不是誰弱誰有理的原因,而是不能形成一個機動車不違章撞了人就無責的結論或者認知,因為一旦這樣,有這種機動車無違章就無責託底,就會有一些人本來可以避開的事故而不避開,甚至本來撞不到人的卻特意撞上去,這是和人類的基本道德觀念是相違背的,也就是說是絕對不可以的,所以在實際案例判斷中,交警總會嚴格檢視事故發生時機動車有沒有采取及時、應有的規避動作,如果發現沒有及時、應有的規避動作,機動車必然要承擔責任,如果發現機動車有故意造成事故的行為,即使行人違章,機動車都會承擔主責或者全責,甚至還要負擔刑事責任,而判斷機動車無責唯有一種情況:就是行人違章,機動車沒有違章,並且進行了應有的、及時的規避動作,但是仍然無法避免事故的發生,然而這種情況的判斷並不是容易量化判斷的。可見在操作層面要讓機動車無責並不容易。也就是說機動車在沒有違章的情況下承擔責任是因為機動車沒有在沒有違章的情況下很好的規避事故發生,或者說為了防止機動車會有無違章撞到人就沒有責任這種觀點而承擔責任!!

    2、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事故時在實際處理的時候偏向哪一方?很多人認為是偏向行人,也就是說偏向弱者,然而,實際上,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事故時在處理中是實實在在偏向機動車的,因為在事故中不管機動車是否違章,一般行人都會受到較大的傷害,而機動車卻受的傷害較小,然而,機動車一般不會承擔刑事責任,而僅僅是進行賠償,並且一般還有保險理賠,試想如果一個行人看到另外一個行人違章一腳上去把那人腿踹斷,那這個人不僅要進行賠償,還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如果是機動車基本上除了賠償很難讓機動車承擔刑事責任。所以說,在實際事故處理中,是偏向機動車的!!

    3、犯錯和受到的懲罰程度哪一方嚴重?當然是行人,同樣闖紅燈,發生了事故,行人可能致死或者致殘,機動車一般僅僅是賠償,最關鍵的,象交通違章這種錯誤並不是大錯誤,而且也是無法完全避免的,為什麼同樣的錯誤,機動車違章了僅僅是賠錢,而行人卻要致死或者致殘?

    4,本文並不是為了偏袒行人,只是剖析事情現狀,抨擊機動車不違章就不應該承擔責任的言論和觀點,防止這種觀點廣泛傳播,讓人產生誤解,在以後的交通參與中誤入歧途!!

    5,作為機動車首先考慮的是儘量減少因為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違章而造成事故的發生,而不是因為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違章而故意製造事故,當然,事故一旦真的發生了,機動車卻是絕對不可以主動攬責的,因為,當事故無法避免後,我們又要儘量執行誰犯錯,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特別是機動車做了正確、及時的規避仍然無法避免事故發生的事故,機動車要堅持自己的權益,這時交警如果判斷機動車無責,一定要說清楚機動車無責的原因:是因為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違章,而機動車已經做了正確的規避動作仍然無法避免事故的發生,而不是某些觀點說的只要行人違章,撞了白撞。

    6,正確的觀點:作為機動車時,在參與交通活動中要時時提高警惕,不違章,多觀察,遇到路口不管紅綠燈都要先減速,如果觀察到有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有橫穿馬路的意圖要提前減速,不管任何情況,遇到行人或者非機動車都要在不傷害自己的情況下進行規避,絕對不可以有看你違章撞死你的想法;

    作為行人或者非機動車時,要不違章,走專用通道,不隨意橫穿馬路,不管任何時候都多觀察車輛,絕對不要有量你也不敢撞我的想法,畢竟傷殘或者死亡都是自己倒黴;

    作為一個個人,要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宣傳不理智或者蔑視生命的觀點!!

    …………以下是原答案…………

    首先要確定電動車是否判斷為機動車,如果是機動車,交警判斷的沒有問題,電動車讓右、支路讓主路、逆行都成立,小車因為在黃燈的路口沒有減速觀察和電動車負同等或者次要責任也沒問題;如果是非機動車,電動車在這種情況下的責任要小的多,除了因為未下車推行有一點點責任,機動車主責或者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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