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原為北方遊牧民族所穿,又稱“馬靴”和“高筒靴”。相傳靴的發明者為戰國時代著名軍事家孫臏,為紀念孫臏,舊時鞋匠們便奉他為製鞋業的始祖,設牌位,掛畫像供奉。現存最早的靴;,是新疆孔雀河古墓出土靿至脛的牛皮靴,可見3800餘年前的新疆已出現了靴子。靴的樣式有旱靴、花靴、皮靴、氈靴、單靴、棉靴、雲頭靴、鵝頂靴等等
春秋戰國時期到到唐朝、都是穿靴子的。唐朝穿戴是圓領、革帶、長靿靴,一直流傳到明代。
古代人穿靴子男靴
荒古時代
最初,人類把動物的獸皮裹在腳上,再把毛皮割成皮條,將毛皮在足部捆紮,這樣人們就創造了人類最原始的裹足皮(鞋)。
隨著人類的智力和技術不斷的進步,又充分利用更廣泛的製鞋材料---植物葉莖。用簡單的工具編織成草鞋。故史書上常把獸皮和草莖作為最古老的鞋材。
皮鞋和草鞋被稱為最古老的鞋類。
商周戰國、春秋戰國(公元前1766--公元249)
殷商時代絲紡織業有很大的發展,開始用絲織品做色彩斑斕的緞面鞋
戰國七雄的戰鬥,推動了中國服飾的一次大**--胡服騎射。趙武靈王是服式的改革者。為適應戰爭的需要,引進了西北地區胡人的穿戴,短衣、長褲和革靴。從此,既便於泥沼寒冷之地行走又便於馬背騎乘的鞋飾--靴子盛行了兩千年。隋唐宋元明幾乎代代皆穿用,直到清朝才改為布制的靴子。
秦代、漢代(公元前221---公元220)
秦漢時期皮革資源多,穿皮鞋是生活簡樸的表現。此外有履(用絲綢製作)、屐(木鞋)、不借(草鞋)。
秦漢時期男女款已顯區別,男人穿方頭鞋履,表示陽剛從天(天方地圓說)。女人則穿圓頭鞋,意喻溫和圓順從夫。
漢代貴族死後鞋穿金縷玉履,配套金縷玉衣。
魏晉、南北朝(公元280--公元585)
北方常用的靴子相繼在中原流行。
靴子一般用獸皮為面料,男女通用,但不能作為正式禮服使用,穿靴不得入殿。
當時最盛行的是木履和絲履,木履即為用木料製成的鞋,亦稱木屐,上至天子,下至文人、上庶都穿木屐。
屐為木底下裝前後兩個齒的鞋,便於在雨水泥地中行走。
隋、唐、五代(公元589--公元907)
隋唐是服飾文化發展的的鼎盛時期。
靴子常用彩皮或織錦製成尖頭短靴,靴上鑲嵌珠寶。貴夫人的履大多大多具有各種各樣裝飾精美的高聳履頭,最高達30釐米。
民間崇尚手工編制鞋履,喜愛穿蒲草編織的履。
宋、遼、金、元(公元960--公元1333)
宋朝纏足愈演愈烈。纏足履(三寸金蓮)演變出不同的性質,把唐朝崇尚的“小頭鞋履”推到了三寸為美的程度。金蓮小腳在宋代已經與洛陽豔麗的牡丹、建州馨鬱的香茗並指為天下之奇。
人推波助瀾造出了“金蓮文化”。一般勞動大眾不纏足,穿平頭鞋、圓口鞋、蒲草鞋。
元代時,女性不裹腳,會被視為奇恥大辱。
唐後主李煜荒嬉朝政,整日沉湎於聲色犬馬,一位妃嬪為得到李煜的寵幸,用
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以完成一種在金蓮高臺上跳動的舞蹈。此後,這位妃嬪為了能保持這種舞蹈的絕技,維持李後主對她的寵幸,便常用白菱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形”。
遼金元都是北方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在與漢人交流和學習中,服飾鞋履戶漢交融,但以靴為主,花式繁多:計有朝靴、花靴、旱靴、釘靴等
明、清時代(公元1368--公元1911)
明恢復漢唐的服飾鞋履,百官上朝穿與唐相同的靴履,出皮革製作外,也有氈、緞等織物製成。但必須染成黑色,俗稱“皂履”。鞋底用木頭做成一定的厚度,外塗一層白粉,因而又稱“粉底皂靴”。
民間女子仍以三寸金蓮為俗,此時,出現了高跟纏足鞋,一般跟高達4~5釐米。
清代強行推薦民族服飾,婦女喜穿木底鞋,中間腳心部分有一塊10釐米左右的木底。
靴,原為北方遊牧民族所穿,又稱“馬靴”和“高筒靴”。相傳靴的發明者為戰國時代著名軍事家孫臏,為紀念孫臏,舊時鞋匠們便奉他為製鞋業的始祖,設牌位,掛畫像供奉。現存最早的靴;,是新疆孔雀河古墓出土靿至脛的牛皮靴,可見3800餘年前的新疆已出現了靴子。靴的樣式有旱靴、花靴、皮靴、氈靴、單靴、棉靴、雲頭靴、鵝頂靴等等
春秋戰國時期到到唐朝、都是穿靴子的。唐朝穿戴是圓領、革帶、長靿靴,一直流傳到明代。
古代人穿靴子男靴
荒古時代
最初,人類把動物的獸皮裹在腳上,再把毛皮割成皮條,將毛皮在足部捆紮,這樣人們就創造了人類最原始的裹足皮(鞋)。
隨著人類的智力和技術不斷的進步,又充分利用更廣泛的製鞋材料---植物葉莖。用簡單的工具編織成草鞋。故史書上常把獸皮和草莖作為最古老的鞋材。
皮鞋和草鞋被稱為最古老的鞋類。
商周戰國、春秋戰國(公元前1766--公元249)
殷商時代絲紡織業有很大的發展,開始用絲織品做色彩斑斕的緞面鞋
戰國七雄的戰鬥,推動了中國服飾的一次大**--胡服騎射。趙武靈王是服式的改革者。為適應戰爭的需要,引進了西北地區胡人的穿戴,短衣、長褲和革靴。從此,既便於泥沼寒冷之地行走又便於馬背騎乘的鞋飾--靴子盛行了兩千年。隋唐宋元明幾乎代代皆穿用,直到清朝才改為布制的靴子。
秦代、漢代(公元前221---公元220)
秦漢時期皮革資源多,穿皮鞋是生活簡樸的表現。此外有履(用絲綢製作)、屐(木鞋)、不借(草鞋)。
秦漢時期男女款已顯區別,男人穿方頭鞋履,表示陽剛從天(天方地圓說)。女人則穿圓頭鞋,意喻溫和圓順從夫。
漢代貴族死後鞋穿金縷玉履,配套金縷玉衣。
魏晉、南北朝(公元280--公元585)
北方常用的靴子相繼在中原流行。
靴子一般用獸皮為面料,男女通用,但不能作為正式禮服使用,穿靴不得入殿。
當時最盛行的是木履和絲履,木履即為用木料製成的鞋,亦稱木屐,上至天子,下至文人、上庶都穿木屐。
屐為木底下裝前後兩個齒的鞋,便於在雨水泥地中行走。
隋、唐、五代(公元589--公元907)
隋唐是服飾文化發展的的鼎盛時期。
靴子常用彩皮或織錦製成尖頭短靴,靴上鑲嵌珠寶。貴夫人的履大多大多具有各種各樣裝飾精美的高聳履頭,最高達30釐米。
民間崇尚手工編制鞋履,喜愛穿蒲草編織的履。
宋、遼、金、元(公元960--公元1333)
宋朝纏足愈演愈烈。纏足履(三寸金蓮)演變出不同的性質,把唐朝崇尚的“小頭鞋履”推到了三寸為美的程度。金蓮小腳在宋代已經與洛陽豔麗的牡丹、建州馨鬱的香茗並指為天下之奇。
人推波助瀾造出了“金蓮文化”。一般勞動大眾不纏足,穿平頭鞋、圓口鞋、蒲草鞋。
元代時,女性不裹腳,會被視為奇恥大辱。
唐後主李煜荒嬉朝政,整日沉湎於聲色犬馬,一位妃嬪為得到李煜的寵幸,用
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以完成一種在金蓮高臺上跳動的舞蹈。此後,這位妃嬪為了能保持這種舞蹈的絕技,維持李後主對她的寵幸,便常用白菱緊裹雙足,久而久之,便把腳裹成了“紅菱型”“新月形”。
遼金元都是北方少數民族建立的政權,在與漢人交流和學習中,服飾鞋履戶漢交融,但以靴為主,花式繁多:計有朝靴、花靴、旱靴、釘靴等
明、清時代(公元1368--公元1911)
明恢復漢唐的服飾鞋履,百官上朝穿與唐相同的靴履,出皮革製作外,也有氈、緞等織物製成。但必須染成黑色,俗稱“皂履”。鞋底用木頭做成一定的厚度,外塗一層白粉,因而又稱“粉底皂靴”。
民間女子仍以三寸金蓮為俗,此時,出現了高跟纏足鞋,一般跟高達4~5釐米。
清代強行推薦民族服飾,婦女喜穿木底鞋,中間腳心部分有一塊10釐米左右的木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