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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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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邳蘇
即“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註、假借”.
釋義
象形
屬於“獨體造字法”.用文字的線條或筆畫,把要表達物體的外形特徵,具體地勾畫出來.例如“月”字像一彎明月的形狀,“龜”字像一隻龜的側面形狀,“馬”字就是一匹有馬鬣、有四腿的馬,“魚”是一尾有魚頭、魚身、魚尾的游魚,“艹”(草的本字)是兩束草,“門”字就是左右兩扇門的形狀.而“日”字就像一個圓形,中間有一點,很像我們在直視太陽時,所看到的形態.
象形字來自於圖畫文字,但是圖畫性質減弱,象徵性質增強,它是一種最原始的造字方法.它的侷限性很大,因為有些事物是畫不出來的.
指事
屬於“獨體造字法”.與象形的主要分別,是指事字含有繪畫較抽像中的東西.例如“刃”字是在“刀”的鋒利處加上一點,以作標示;“兇”字則是在陷阱處加上交叉符號;“上”、“下”二字則是在主體“一”的上方或下方畫上標示符號;“三”則由三橫來表示.這些字的勾畫,都有較抽象的部分.
形聲
屬於“合體造字法”.形聲字由兩部分組成:形旁(又稱“義符”)和聲旁(又稱“音符”).形旁是指示字的意思或類屬,聲旁則表示字的相同或相近發音.例如“櫻”字,形旁是“木”,表示它是一種樹木,聲旁是“嬰”,表示它的發音與“嬰”字一樣;“籃”字形旁是“竹”,表示它是竹製物品,聲旁是 “監”,表示它的韻母與“監”字一樣(古音及部分方言);“齒”字的下方是形旁,畫出了牙齒的形狀,上方的“止”是聲旁,表示兩字韻母相同.
會意
屬於“合體造字法”.會意字由兩個或多個獨體字組成,以所組成的字形或字義,合併起來,表達此字的意思.例如“酒”字,以釀酒的瓦瓶“酉”和液體 “水”合起來,表達字義;“解”字的剖拆字義,是以用“刀”把“牛”和“角”分開來字達;“鳴”指鳥的叫聲,於是用“口”和“鳥”組成而成.
有部分漢字,會同時兼有會意和形聲的特點.例如“功”字,既可視為以“力”和“工”會意,而“工”亦有聲旁的特點;“返”字,既可視為以“反”和“辵”(解作行走,變形作“辶”)會意,而“反”亦有聲旁的特點.這類字稱為會意兼形聲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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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7596702704578
漢字造字法“六書”是,前四書(象形、指事、會意、形聲)是孤立地分析每一個漢字得出的不同結構型別,是造字法。下面我們詳細介紹一下前四書。
1、象形——“畫成其物,隨體詰詘”
“象形”字的結構特點是依樣畫葫蘆,即許慎所謂的“畫成其物,隨體詰詘” 。“詰詘”的意思是彎彎曲曲。“畫成其物,隨體詰詘”的意思是,畫成那事物的樣子,筆畫隨著所表事物的外型特徵彎彎曲曲。
“象形”所表示的意義物件一定是看得見、有一定外型的具體名物,即必須是有形可象的。所用字形與意義物件在形體上具有同一性。例如“日”古文字像太陽形,“月”古文字像月牙形。其本義就是太陽、月亮。
再看以下例子:
象形字的符號性是很明顯的。表現在它很強調物件特徵的突出。如“牛”字突出了牛角,“虎”字強調其張口露齒及斑紋等。 象形造字法是一種最簡單的造字法,很難用於表示意義抽象的或沒有具體形象的概念,顯示出很大的侷限性。但是它卻為指事、會意、形聲字的構成創造了條件。
2、指事——“視而可識,察而見意”
“視而可識”,是說一眼看上去就可以認識大體,“察而見意”是說仔細觀察就能發現意義所在。就其特點來說,指事字通常表示某種區域性的或相對的概念,辦法是在象形字的相應部位加上抽象的標誌符號,以指示所表示的區域性的範圍。
如:“上”、“下”就是分別在參照物的上、下部加上一點(或一短橫)來表示意義。
指事字依賴具體的形,再加上指事符號表義,所以這種造字法跟象形造字法一樣具有很大的侷限性。這也就是指事字在漢字裡數量最少的原因。
3、會意——“比類合意,以見指撝”
會意的字面意思是會合成意,即由若干符號相互構成一種聯絡來表達某種意義。這種意義跟每個偏旁的意義都不相同,通常是動詞、形容詞,或沒有具體形象的名詞(如表示時間概念的名詞)。這類意義比較抽象,很難用象形的方法來表現。
分析會意字的表述通常按照《說文》的術語稱為:從某,從某。
合成會意字的各個組成部分都叫“意符”。從意符會意
回覆列表
六書一詞出於《周禮》。
六書指漢字的六種構造。
象形、指事、形聲、會意、轉註、假借。
其中前四書主要指"造字法",後二書是"用字法"。
象形與指事:屬於"獨體造字法"。
形聲與會意:屬於"合體造字法"。
專注:屬於"用字法”。
假借:就是同音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