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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860侃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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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七說籃球
從球員角度概括:“名氣”!從聯盟角度分析是“最大利益”!
湖人與火箭之間的衝突終於塵埃落定,最後的處罰結果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保羅被禁賽兩場(德安東尼說應該不超過1場),隆多被禁賽三場,英格拉姆也只是禁賽了四場。
外界,開始將此次“拳擊賽於2006年安東尼在麥迪遜廣場花園鬥毆的相比較了。
被譽為歷史五大斗毆的“麥迪遜事件”回顧在2006年12月17日麥迪遜廣場花園進行了一場十分精彩的比賽,對陣雙方分別是尼克斯與掘金,那個時候這樣史密斯與安東尼還在掘金。而兩隊在這場比賽最後時刻鬥毆,其壯烈程度可以說堪比奧本山宮殿。
比賽還剩下一分鐘左右時,掘金已經119:100大比分領先,但掘金隊似乎沒有就此放過尼克斯隊。
JR史密斯接球后便突入禁區,想完成一記暴力扣籃,而尼克斯的新秀科林斯直接上演暴力美摔,雙手勒住史密斯的脖子,直接將他放倒在地,JR史密斯也不會就此罷休,直接上前與科林斯準備開幹,這時只見弱側殺出一道影子。
原來是內特羅賓遜趕了上來,這時就變成了內特羅賓遜與JR史密斯的對打時間。
在戰鬥中,JR史密斯吃了內特羅賓遜兩拳,就在大家以為鬥毆即將結束之時,安東尼挺身而出,一記無影拳直擊傑弗里斯面部。傑弗里斯這下不幹了,如同脫了韁的Mustang,便追著安東尼想要幹他,最終被隊友拉開。而裁判也毫不猶豫,直接將場上十人全部罰出,也算是平息了這場戰鬥。
此後,安東尼接到聯盟的罰單,被禁賽15場。
相比於保羅與隆多的互毆,激烈程度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但為何英格拉姆、隆多、保羅,最多的才被禁賽了四場呢?
首先, 聯盟是為了本賽季考慮,如果“火湖”兩隊因為自己的主將被禁賽超過十場,而變得舉步維艱,尤其是火箭隊,今天還輸給快船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其次,此次鬥毆的主人翁均為聯盟頂級的球員,且為老將,當然。英格拉姆被視為下一個“杜蘭特”。而麥迪遜那一次,除了安東尼(3年的小將)之外,均為角色球員。
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詹姆斯剛入主湖人,如果首個賽季便沒能進入季後賽,那麼對於NBA這個商業聯盟可能是一個很大的損失。
畢竟詹姆斯的吸金能力有目共睹,所以基於以上三點,處罰力度自然沒有當年的那麼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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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邀!湖人和火箭的衝突,最終以保羅禁賽2場、隆多禁賽3場、英格拉姆禁賽4場結束,看到這個判罰,在聯想到奧本山、安東尼這兩件鬥毆事件,遭到的判罰,不免會覺得聯盟對保羅、隆多以及英格拉姆的判罰太輕了。禁賽2、3、4場,這簡直就像是在敷衍了事,並沒有太把這次的鬥毆事件當回事。
就拿06年的麥迪遜花園鬥毆事件來說吧,當時聯盟給出的處罰是安東尼禁賽15場,JR10場,內特-羅賓遜10場,柯林斯6場,賈萊德·傑弗里斯4場,內內1場,傑羅姆·詹姆斯1場。看到這個禁賽處罰,估計球迷們也就會覺得英格拉姆這禁賽4場簡直就是小兒科。要說性質惡劣的話,且不說隆多和保羅到底是因為什麼打起來,就這英格拉姆衝過去偷襲對著保羅就是後腦勺來一拳,這性質惡劣程度不比當年安東尼弱吧!這安東尼打完之後,還意識到自己闖禍了,趕緊跑。這英格拉姆可不這麼覺得,還覺得打的不夠多,還要繼續打,這要不是塔克和安東尼把他拉開,估計還要往死裡揍保羅。這也就是火箭隊員不想鬧事,這要是現在的安東尼和塔克是當年尼克斯隊員羅賓遜、賈萊德·傑弗里斯,看到英格拉姆這行為,還把你拉開?估計是要圍著一頓惡打。這英格拉姆得虧是碰到了這年紀大的安東尼和塔克,要真碰到像柯林斯、羅賓遜那樣的,打了還不跑,是真要被打死。想想看,當年安東尼打了都是第一時間趕緊跑,結果被尼克斯球員追了整場,這英格拉姆瘦胳膊瘦腿的,能扛得住幾下?
雖然昨天的鬧劇沒有06年麥迪遜花園那麼大,但是這英格拉姆的惡劣性質和當年的安東尼沒有兩樣,如果安東尼要禁賽15場的話,這英格拉姆按理說只會多不會少。但是聯盟卻只禁賽4場,這其中的原因個人認為有兩點。第一,安東尼犯事的時間不對,06年,也就是04年奧本山宮殿事件過後兩年,在那個時間點,聯盟正著力整理形象工程,讓球迷們忘記兩年前的事,讓NBA聯盟遠離暴力。就在這個節骨眼,安東尼鬧出這麼一出,聯盟當然要嚴懲了。其實如果從球員彼此之間的衝突來看,06年的麥迪遜花園鬥毆事件是遠比04年的奧本山宮殿惡劣,04年奧本山宮殿之所以開出了史上最大罰單,主要還是因為阿泰、傑克遜等人和球迷發生了衝突。第二,聯盟考慮到保羅、詹姆斯是球員工會主席,聯盟不想毀了這個聯盟,所以對保羅、隆多、英格拉姆的處罰都不太重。
總之,如果參考以往類似事件的判罰來看,這次的判罰可以說是非常輕了。對於英格拉姆這種行為,在我看來禁賽個10場,也是沒話說。怒推哈登,指著裁判質疑判罰,後面又是偷襲給保羅一拳,這一系列行為,理應該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