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別的地方的教育局的規定,你們那應該也是大同小異
《關於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的規定》。規定的主要內容:
一是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組織學生辦班補課(“一對一”家教除外);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私自參與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組織的各種形式的辦班補課活動。
二是嚴禁各類學校為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提供場所、設施及其它便利條件。
三是凡在職教師私自組織學生辦班補課的,經查實,收繳其辦班補課的全部所得;同時,查實一次的在校內通報,調整其教學崗位;查實兩次的在系統內通報,停崗待聘,參加師德培訓,並取消年底一次性獎勵工資;查實三次的在新聞媒體通報,由教育行政部門收回其教師資格證書,予以解聘。
四是對私自組織或參與辦班補課教師的所在學校實行一票否決。經查實確有教師違反規定私自組織學生辦班補課的,取消其所在學校年內所有評先選優資格,並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上級要求和規定不認真傳達貫徹,疏於管理或監督不力導致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或為辦班補課提供場所、設施及其便利條件的,追究校長責任,並視情節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五是每學期,就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問題,各學校校長要與教育行政部門簽訂責任書,教師與校長簽定保證書,並由教師代表在全校師生大會上做公開承諾,接受監督。
這是別的地方的教育局的規定,你們那應該也是大同小異
《關於禁止中小學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的規定》。規定的主要內容:
一是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組織學生辦班補課(“一對一”家教除外);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私自參與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組織的各種形式的辦班補課活動。
二是嚴禁各類學校為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提供場所、設施及其它便利條件。
三是凡在職教師私自組織學生辦班補課的,經查實,收繳其辦班補課的全部所得;同時,查實一次的在校內通報,調整其教學崗位;查實兩次的在系統內通報,停崗待聘,參加師德培訓,並取消年底一次性獎勵工資;查實三次的在新聞媒體通報,由教育行政部門收回其教師資格證書,予以解聘。
四是對私自組織或參與辦班補課教師的所在學校實行一票否決。經查實確有教師違反規定私自組織學生辦班補課的,取消其所在學校年內所有評先選優資格,並在全市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對上級要求和規定不認真傳達貫徹,疏於管理或監督不力導致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或為辦班補課提供場所、設施及其便利條件的,追究校長責任,並視情節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五是每學期,就在職教師私自辦班補課問題,各學校校長要與教育行政部門簽訂責任書,教師與校長簽定保證書,並由教師代表在全校師生大會上做公開承諾,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