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宣白寫垂柳

    現在是一家人了就不要說二家話了。數額不大就一起還是了,數額大的話一家人坐下來好好商量一下。估計這個外債數額不會很大。

  • 2 # 肖6210

    有,因為這錢是用在你們身上的,是為你們辦事,你們既是利益者,也是享受者,你說這個債務該不該你們共同承擔償還。

  • 3 # 鐵簫騎

    無義務。

    只是要麼你和你老公在經濟條件上處於不同階級,要麼你老公和他爹孃在經濟條件上處於不同階級,有點怪怪的。

  • 4 # 食為天老林

    五六十年代出生的農村人,兄弟姊妹都很多。雖然當時經濟條件不好,但是每家人的兒子到了結婚年齡,父母也會提前蓋幾間房子。有幾間民房,是媒人給說親的最重要的條件!

    兄弟多的人家,每當一個兒子結完婚後的不長時間,父母就會請舅舅及家族長者,過來主持分家儀式。逐一說明這個兒子結婚所花的費用,包括所借外債的情況。根據實際情況,把房子、外債和部分生產工具,一併分給這個兒子,並簽字畫押!顯而易見,所借的外債肯定是小兩口以後償還!因為父母還要為下面的兒子結婚而做準備……

    你提的這個問題,如果公婆有能力償還的話,肯定早就償還了!如果沒有能力還債,你肯定有義務幫忙還債,這個毋容置疑!

  • 5 # 寶期音

    你不應該還!當初他結婚為了彩禮什麼的,借錢那是他的事!而今你們結婚了,還債也是他的事,那事婚前債務!如果他要你共同還,那就離婚!找一個繼續結婚,要彩禮!以此類推……

  • 6 # 忘憂水

    婚前債務和婚前財產差不多一個意思,誰借的誰還。

    婆家借錢給你們辦婚禮,那麼這筆錢就沒有用來提高你們的婚後生活質量,你並沒有在婚後實際消費這筆錢,所以你沒有義務還。

    除非這筆錢是用來裝修你們的共同住房,或者還房貸,或者購買生活資料,或者買車等等行為,你才需要在實際獲利的基礎上還錢,不會承擔全部債務。

    但你的老公肯定得出這筆錢,雖然債權人可能是他的父母,但身為兒子,錢又是給他結婚用掉的,於情於理,他都得幫著還這筆錢。

  • 7 # 至美至堅

    在過去都是這樣,兄弟多的人家,為誰娶媳婦花多了錢,借了外債由誰來還。所以,一般姑娘是不願找多兄弟人家的。不過,也有些多兄弟人家,父母會教育子女,子女個個有出息,婚後日子過的都很好。現在都是一個孩子,父母有多少能力用多少能力,可以說是傾盡全力。想不通現在的人為啥拼命要彩禮?是想提前榨乾父母的血汗?提前享受不勞而獲?為啥要逼的父母舉債來給你結婚。自已沒手腳嗎?現在問題來了,借錢是要還的,媳婦兒可以不急,但兒子不能不急,都是借的自已的至親的錢,能不還嗎?不還錢,就等著被罵被起訴。年輕輕的就成了老賴,今後的路可咋走?一個人沒了信用就完旦了,後半生可以說是舉步維艱。因為誰見你都會躲著走,想借十塊錢都難。如果你愛你男人愛你的家,你就要和他風雨同舟,患難與共,無債一身輕,儘快把債還掉,才能享受到真正的幸福生活。

  • 8 # 群王來巡山

    都是一家人,你還我還都一樣,婆婆為還債累得住院 ,治病的錢還不是你拿?想開點什麼都有了,舉債辦婚禮也是為了你風光。

  • 9 # 酷冬中的針葉松

    這要看具體的情況是如何的!當今你們家庭情況又是如何的。如果是剛剛結婚沒多久,且又是與公婆在一塊生活,老公也在家,行禮的錢你們保管著。你老公又清楚的知道了這些事,而財務權力又在你老公手中,這些債務就由你老公去擔當了。如果你們已結婚了一段時間了,老公外出打工走了,並且把財務權力交於了你,由你來支配家中的一切收付。那麼,你結婚時借的外債,〈前提是你老公留有花名單,或你公婆知根知底。)根據數額多少,根據自己手中的支配能力,主即歸還人家。有人上門討要的,要熱情相待,多說些感激的話語。即刻如數歸還債務。另外一種情況,老公外出打工時,什麼也沒交待,你只是個吃閒飯的新人物,而老公婆又都健在,這些債務,你也沒能力去還。有人問你,可以暫時打頓,也不能強詞拒絕,推給公婆處理。總之,這個事,是家庭生活的大事。不像你這麼簡單提出來的。在任何情況下,你們會予先有個說法的,會統一思想,統一決定的。你這樣提這個問題,也是籠統的不好讓網友回答。總之,你們家應該有個決定口徑。

  • 10 # 張經惠律師

    從法律上而言,你沒有義務還。

    借款具有相對性,誰借誰還,如果借款人是你公婆,嚴格來說你老公都沒有還款義務,你公婆才是還款義務人。但是從情感上而言,畢竟也是姻親關係了,是否要幫一把,看你個人意願。

    我覺得沒必要搞道德綁架,有多少錢辦多大事。男方這邊的答題者肯定傾向於譴責提問者,覺得她沒有良心,但是提問者也可以算是“受害人”。為什麼這麼說?

    【切忌隨意對號入座,只是想透過極端舉例說明問題】假設,有一個女的想嫁富翁,說她物慾沒錯,但是一個窮人借了一屁股債,然後順利娶到了物質女,是誰欺騙了誰?物質女好歹是把物質擺在檯面上的,她也沒有隱瞞自己的物質要求,但是窮人卻透過欺騙讓物質女進入了婚姻,如果還基於這個錢花在她身上就要求她還債,有違公平,因為這不但剝奪了物質女的對配偶的知情選擇權,還剝奪了她對於是否要借款的決定權。

    綜上,如果是女方婚前婆家的對外借款,她可以選擇還或不還……

  • 11 # 北方山川

    婆家因結婚借的外債,是應該還的,我聽我媽媽說,她和我爸爸結婚的時候有一半的錢是借的,當時媽媽是不知道這件事的

    在我爸爸十七時,我爺爺就去世了,我奶奶一個人帶著三個孩子,我爸爸是老大他還有一個弟弟和一個妹妹,生活過得很堅難,

    在我爸爸二十二歲那年經朋友介紹,認識了我媽媽,在他們談戀愛一年後,我奶奶開始給他們操辦婚事,可我奶奶當時沒有那麼多錢,奶奶只能找親戚借錢,奶奶順利的給爸爸和媽媽辦了一個熱鬧的婚禮。

    爸爸和媽媽結婚後的第二年,親戚來找奶奶要錢,奶奶手裡沒錢,這事就只能爸爸和媽媽來承擔,這筆錢爸爸和媽媽還了一年多,

    這件事站在爸爸的立場上,是理所應當,媽媽對這件事,還是有些不甘心,為了還這筆錢他們倆省吃儉用的,也挺不容易的以至於多年以後,媽媽不止一次的和我提起還賬的事。每當這個時候爸爸什麼也不說,只當沒聽見。

  • 12 # 別了足球

    這要看你們結婚時怎麼說的,如果說結婚後你們共同還外債,你就有義務還,如果沒有說你就沒有義務還。

    如果公婆節衣縮食外出打工,還你們結婚的外債,而你們在她們給你搭起的安樂窩裡享受著現代生活,我想出於情感和良知你也會幫他們一起還外債。

  • 13 # 君154177930

    婆家因為你和老公結婚借的外債,這屬於你們結婚前的債務。

    結婚前你還沒有到你老公家去,還不是他家庭中的一員,所以他們借的錢跟你沒有關係。

    從法律的角度上說,這個債務跟你沒關係,但是這個錢又確確實實的是用於你了,你現在結了婚了,又成為他們家庭中的一員,這又和你有了千絲萬縷的聯絡。

    既然你把這個話說了出來,從你的內心來說,你是不願意還這個債務的。

    你不還這個債務可以,你老公要還這個錢。因為現在你們已經結婚了,你老公的錢又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你老公還錢也等於你幫助他還錢了。

    無論你怎麼想,這個錢已經和你扯上了關係,拖也拖不開了。

  • 14 # 亞當www

    沒錢借錢辦風光婚禮。現在等別人來要賬,就尷尬了吧。你是肯定要還,不論是結婚",還是其他你是家庭成員就有這義務。還別說為了娶你。你更應該主動去還。如果不娶你會欠別人賬嗎????所以說有些女人結婚不根據自己實際情況,什麼幾金幾金。。辦不到就不結。男方只有去借。等婚後兩人慢慢還這也很正常。你理應有這個義務去還。。。。不還是說不過去的。。

  • 15 # 智者樂水仁者樂山49

    要看婆家經濟狀況。如果經濟條件不好,或還有其他兄弟,你們就應該有義務。不要計較這些,年輕人有發展機會,今後的日子一定好起來。

  • 16 # 彌勒佛88122086

    從法律上來說,你婆婆借的債,不管是你們結婚辦事費用還是彩禮錢,你都沒有義務還。

    但從道德上來說,如果是彩禮而借的債,因為你已經被你父母賣給你丈夫,你應該替你丈夫還這個債。

  • 17 # 大掌櫃237

    這筆外債確實是由你夫妻二人結婚所欠下的,你們協助公婆償還這筆債務名正言順理所應當。這根本就不存在什麼義務不義務的問題,難道你們不還讓你的公婆他(她)們自己來還不成嗎?所以你應該積極幫助他(她)們償還這筆債務,這也是你們的應盡的責任。

  • 18 # 凡人閒聊

    願意還就還吧

    以前我聽說過這句話,“打酒管瓶子要錢”。意思是誰借錢誰還錢。你婆家因你和丈夫結婚借的外債,當然你婆家是債務人。根據借款的約定,該還借款了,人家一看沒動靜,找上門來索債,這是正常的。借錢還錢天經地義。

    我們那個年代結婚,用不著花錢,或花很少的錢,就把婚結了。我69年7月5日在呼瑪縣部隊時結的婚,只花16元買些糖,花生,瓜籽,煙,茶招待來賓。我的父母和老伴的父母沒花1分錢。我的兒女90~00年代,多少得花錢了。

    年代不同了,結婚不僅花錢,而且婆家傾其所有,買房裝修,屋裡擺設1樣不能少,買車,彩禮,華麗的婚禮,不惜借債也要為兒子辦1個體面的婚禮。

    這筆10萬20萬的借債誰來背?有人說婆家背理所當然,誰讓你兒子娶媳婦了呢。兒子兒媳不願揹債,兒子說,誰家都是老人揹債,兒媳說,我是來結婚的,不是來揹債的。讓婆家揹債,地裡1年到頭累死累活能出多少錢,除了化肥農藥種子錢,能剩多少。攤上好年頭,出錢能多點,遇上壞年頭遭災,顆粒無收,出錢倒搭錢,那借的債啥時能還上。過去還有句話,風子多了不咬。意思是借的錢多了不愁。

    按正理說,誰的事錢誰來還。老人給兒女張羅辦婚事,就夠操心的了,還讓他們還債,到老了還得拼命掙錢以便攢錢還債,日子過的清貧緊巴巴。到老了,也享不著清福。

    做為兒媳對找上門來的債主,不能視而不見,無動於衷,因為為了自已結婚才拉的債。看在眼裡,想在心裡,和自己的丈夫商量一下怎麼辦?雖然還債的責任在婆家,自己小倆口有能力的話,就主動分擔點債務,讓婆家公公婆婆心裡壓力小一點,稍微輕鬆一點。如果能力不夠,婆家也不會逼你一同還債。這個還債先別說是義務,一是是否有能力。二是是否願意。有能力又願意就分擔點債務,沒能力又不願意承擔債務,那就等幾年有條件時再還債。

  • 19 # 馮聲1

    因彩禮婆家借錢娶你,這個債要不要還?我來打個比方吧:一個人借錢買了一頭牛回來,這個人就是要這頭牛幫忙幹活掙錢來還這個債,又比如買了一頭豬,這頭豬不會幹活,掙不了錢來還債,但等這頭豬養肥後,可以把這頭豬宰了或賣了來還債呀。所以姑娘,你說這婚姻債,你有無義務要還?。不管你是牛或是豬,這債你都非還不可!就管你嫁過來知他有外債,後悔不嫁了,你也得把彩禮錢退回給他還債。

  • 20 # 老阿杜的帳號

    所以女孩子在婚前一定要擦亮眼睛,免得被男方家庭矇騙,在婚前一定要求男方就其父母買房的給錢的法律效果,婚前債務狀況,婚姻花費資金來源做出具有法律性質的說明,並讓男方父母和男方簽字確認,先君子後小人,這年頭,薄情寡義的男人越來越多,只想在婚姻中佔有絕對主動權,好在婚姻中隱性剝削女性,女性應該有這樣的認識,在婚姻法允許的範圍內,維護自己的權益,比如,不要彩禮可以,要求孩子跟女方姓,要求男方嫁到女方家,要求逢年過節優先回女方父母家,潤物細無聲的學著與狼共舞。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類似《衝出亞馬遜》的電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