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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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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azyBears
為什麼傳銷不被定義為詐騙?實際上大部分傳銷也符合詐騙罪的犯罪構成,但是在法律上對一個犯罪行為有具體罪名的時候,以該具體罪名優先,所以通常我們看到說逮捕傳銷組織頭頭,大多都是判處【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等罪名。
詐騙下有很多具體罪名,不同的具體罪名的刑事後果可能“不同”簡單來說,詐騙就是一種通俗的說法,但實際上不同情況下實施詐騙行為,法院會判不同的罪名,其後果也不同。
最典型的就包括詐騙金融機構、集資詐騙、合同詐騙等等,都是屬於詐騙罪的類罪名,但不同的是詐騙物件,所以在認定金額以及法律後果(判處的罰金、徒刑年限)上都有所不同。
傳銷實際上除了“詐騙”還可能有其他的情形最典型的傳銷模式一定包括限制人身自由,不管是要求你交出所有的通訊工具、金錢,還是要求你待在房內不得隨意出門、走動,此情形都屬於違法,而詐騙罪通常只是用某種虛構的事實要求你處分財產,在嚴重後果上有所不同。
當然,還有一些更嚴重的,一些傳銷組織會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姦淫婦女、詐騙財物,在這種情況下會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詐騙罪來定罪處罰。
所以說,僅僅是詐騙錢財還不夠可怕,傳銷重要的是限制人身自由、洗腦、甚至侵犯你的人身自由與貞操!
懶熊帶你看熱點,漲知識。保障自己的權益,看社會百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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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迷夢事業MBIWAD
因為傳銷從行業本質上看是在替國家“搜刮民脂民膏”,被傳銷禍害的家庭越來越相信傳銷宣傳的“國家明面上打擊,暗中支援”的言論,從對傳銷頭目和馬仔的打擊處罰力度可以看出,從傳銷在國內居然能生存幾十年而不及時修改刑法,從傳銷越打越多都可以看得出來。而傳銷大多數專案都宣傳“支援國貨,不買洋貨”也看出有國家的影子。另外,傳銷在西藏、新疆、內蒙古這幾個民族情緒敏感的地方沒有發展,是不是也有國家控制的因素?
但是,傳銷也不是一無是處,1.透過傳銷可以清洗出全國各地的傻子和貪心的人;2.把這些貪財的傻子的錢集中起來,可以辦成一件又一件舉世矚目的大事,比如退休和養老金的資金鍊接上了、航母可以建成一艘又一艘……這又是不是傳銷組織裡面講的“國家的秘密工程專案”?3.利用這批傳銷能人(頭目),今後可不可以讓他們走出國門去騙美元、歐元、英鎊和法郎回來,雪恥當年“八國聯軍”和“英法聯軍”掠奪中國的財富。……
總結,管好自己和教育好家人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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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鑄功程
傳銷應該說是邦架,把人控制到直接叫你把所的家產拿出來、把存款全部送交給他,還要你去把親朋好的錢財給通通搶光、至傳銷中的銷字、其實根本就沒有什麼物品在你賣給我、我賣給其它人、所以給銷售二字不佔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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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23午夜餐車
只要你不打死人,不搞獨立,做個傳銷 最多判幾個月真的,做傳銷的,判的不重。除非你殺人了,或者搞恐怖襲擊,搞獨立。不然沒啥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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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78349498734
要按哲理來論,應該算詐騙,第一不勞而得,用別人勞動得來的錢,騙入自已的腰包,連親人的錢都騙,把人段煉成騙人的魅鬼,現在很多善良的的人都成了騙子,有善良的人突然有一次機騙人後它會變的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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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聆聽黑夜501
因為傳銷是國家允許的,比如說直銷,不就是有牌照的傳銷嗎,國家允許當然就不算詐騙了,如果不允許,你看算不算詐騙罪,這就是現在全國傳銷這麼囂張的原因,至於說傳銷是國家暗地裡支援,這都是傳銷人員自己說的哈,也是有可能,不然為啥傳銷不出人命不管。不到了一定是規模,幾千萬,上億的也不管,這就是好比養豬,長大了才能殺,資金夠打你一次的了,出手這些錢是不是充入國庫了,還國家管事兒了,規模小不打你,你在哪裡個城市傳銷。這麼多人是不是帶動了當地經濟呀,是不是天天在那裡得吃喝生活啊,是不是也帶去了跟多錢啊,是不是也算帶動就業了啊,所以也可以說國家睜支眼,閉支眼,要是真打,誰能跑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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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致所有不被定為詐騙,是因為傳銷分子手段的“高明”,讓你心甘情願的掏錢出來,雙手捧著給他們,這樣的行為在法律上確實不能被定為詐騙。
但是,這是一種欺騙行為。下面我們來分析一下。
1:傳銷分子告訴新人,這不是傳銷,是營銷,是1040Sunny工程,是資本運作,是直銷,是電子商務,是共享經濟等等一切可以看起來高大上的名詞。
2:傳銷分子會欺騙新人,月入幾萬,十幾萬。讓新人被幻想迷惑,從而心甘情願的掏錢出來。首先作為一個北派傳銷四年半的經歷者來說,月入幾萬,十幾萬的夢想都是謊言。熬個七八年也不一定有幾萬的收入,至少我四年半,到我口袋裡的錢總數不超過二萬。至於傳銷分子口裡的幾萬,都是他們編出來的謊話,目的是忽悠新人追加投資,從而拉昇自己的業績,讓上面的老總收入更多一點。可伶的那些寢室領導被人賣了還幫著數錢。
3:受害者在掏錢投入的時候,都以為自己做的是正規的直銷,想著投入就有回報的,他們的目的大多是為了實現財務自由。也就是說,受害者與傳銷分子,當時的心裡活動有點類似,而受害者接觸的傳銷分子,基本是也是屬於受害者,也是不明真相的小白。這種情況下,就好比二個乞丐為了搶一塊食物,而相互忽悠。
傳銷分子的精明之處,就是他們利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現象,編織好混淆視聽的理論,自己是受害者的同時,還在陷害別人。而真正的施害者是最上面的大老總,標榜著一副好人的嘴臉,內心卻是盯著你家庭的財富。所以法律上才只有組織領導傳銷罪。
遠離傳銷,珍愛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