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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娛樂七分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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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娛扒府
嶽龍剛是誰?估計在昨天之前很少有人知道
但是,一提到岳雲鵬,肯定會有不少的人熟悉。而嶽龍剛則是岳雲鵬的本名。岳雲鵬只不過是嶽龍剛在德雲社的花名罷了。嶽龍剛之所以被大眾所熟知,全部來自一個判決,一個關於《牡丹之歌》的刑事判決。
岳雲鵬(嶽龍剛)這一次之所以贏下了官司,主要還是因為《牡丹之歌》的詞作者授權公司的請求存在可改編的空間。說的直白一點,就是說只要不是對原詞進行胡編亂改,就不會造成侵權。很明顯,岳雲鵬沒有那樣做。這也是它能夠最終贏下官司的原因。
這樣看來,岳雲鵬是慶幸的,至少沒有對原詞進行不恰當的改編。
但是,這一切還是建立在尊重原詞、原曲的從基礎上的。說到這兒,不免讓人想到另外的一次改編。那就是中秋之夜,譚維維團隊對於《敢問路在何方》的胡編亂造這件事。兩者的區別就在於,岳雲鵬是利用了原曲進行了填詞,而譚維維則是在未修改詞作的同時將原曲進行了胡編亂改。於是,出現了全民抵制和謾罵的情況。
以至於後來,曲作者許鏡清先生髮微博直言,請尊重原曲作者的努力和成果,請尊重作品的版權。這其實就是對於藝術作品的一次惡意篡改最直白的例子。譚維維們之所以被指責,原因就在於他們沒有進行合理化的修改反而是將原作品胡編亂造一通,被指責和被道歉自然不在話下。
說到這兒,不得不提一下關於音樂維權的事情了。岳雲鵬之所以勝訴,一個是隻改變了歌詞沒有改變編曲,另一個是歌詞沒有進行胡編亂造,不會對原歌曲造成不良影響。但是,音樂界關於作品侵權的事情真的是屢見不鮮,而最出名的維權事件莫過於李志訴毛不易《明日之子》中改編自己歌曲的事情了。
所以,這樣的看來,岳雲鵬還是僥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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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鄭捕頭
岳雲鵬的《五環之歌》侵權一案的宣判結果下來了,岳雲鵬的改編不侵權。按照法院所說,岳雲鵬(原名嶽龍剛)演唱的新歌曲的歌詞屬於一個新作品,並不對原來的《牡丹之歌》造成侵權。這就有點兒不好理解,歌詞可以說不侵權,那作曲方面呢,那也不構成侵權?
《五環之歌》助岳雲鵬成名岳雲鵬最早能夠走紅,《五環之歌》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天分不高的岳雲鵬在德雲社多年默默無聞,甚至還曾經被觀眾趕下過臺,後來他正是在郭德綱的點撥之下,利用自己能唱幾句歌的小優勢,才逐漸被觀眾所認識,所接受,耍賤賣萌的風格逐漸確立。
如果沒有《五環之歌》,不能說岳雲鵬可能無法成名,但至少還要在黑暗中摸索更長時間。
《五環之歌》的來歷那麼,《五環之歌》這首歌到底是怎麼來的呢?
它的歌詞篡改其實不是岳雲鵬本人,最早它是由天津籍的一位網民突發奇想,用這樣的詞套上《牡丹之歌》而改出來的,隨後發到網上。最早它並沒有引發多少關注,被網紅東東槍轉發之後,才逐漸為網友所知。德雲社的演員最早也是因為看到東東槍的轉發之後,發現這東西挺好玩兒,才試著在相聲表演中把它呈現出來。
因此對於岳雲鵬來說,他完全是拿來主義得到這首歌詞的,作曲更是沿襲了原來的曲調,只不過在演唱中加入了自己的風格。由於它的詞和曲存在一種新奇的違和感,加上岳雲鵬賤賤的演唱,一經公開表演就贏得了很多觀眾的喜愛。
岳雲鵬因此而聲名鵲起,後來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他在段子中和返場過程中必唱這首歌,以至於後來這成為他的招牌,不唱完這歌就不算演出結束。由於大家對這首歌的旋律耳熟能詳,歌詞又改得俏皮親民,因此只要聽過一遍就能臺上臺下大合唱,儘管對於岳雲鵬來說慢慢有了唱吐的嫌疑,但對於觀眾來說,一起合唱就是心情愉悅。
岳雲鵬具有高人氣,受非常多的人喜歡這是事實,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他做錯了事,還是應該承擔做錯事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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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得著說
我是得著,有話直說。
雖然此前曾爆料,岳雲鵬曾為《五環之歌》的事情,專門找到了《牡丹之歌》的原唱蔣大為老師進行過溝通,況且,這次起訴岳雲鵬侵權的眾得公司,因“著作權詞曲作者共有”的問題被駁回,但沒有徵得詞、曲作者同意的情況下改編、翻唱作品,確實有不太合適的地方。
說起來,岳雲鵬有點“冤”,他的《五環之歌》最初用在了相聲演出中,以變種“柳活兒”的方式呈現給觀眾,後來,小嶽嶽火了,《五環之歌》也成了他的“代表作”之一。事情“壞”就“壞”在這首歌用在了電影宣傳上,牽扯到了真金白銀的利益,自然會有人找上門來。
還記得中秋晚會上,譚維維一曲搖滾版《敢問路在何方》引發各方爭議,雖然圍繞這首經典歌曲的相關人士眾說紛紜,但再一次將“翻唱歌曲侵權”這件事推上了風口浪尖。明星為了節目效果,在徵得原作者同意的前提下改編或翻唱歌曲,當然沒問題,問題是不僅把歌曲改得媽都不認識,還擺出一副理直氣壯的姿態,這就會引起眾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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蹭熱度的無良操作
這家叫眾得的公司是在18年獲得的《牡丹之歌》的版權,但也僅限於歌詞。可眾所周知,《五環之歌》最早在15年就成行了。在18年之前也是廣為傳唱,可以說是岳雲鵬的成名曲。這公司分明是看到岳雲鵬火了,想借機訛一把,掙個快錢。只是沒想到,砸手裡了。
岳雲鵬向來尊重版權岳雲鵬最早唱《五環之歌》的時候,就拜訪過原唱蔣大為老師,是經過老師同意才唱的。所以根本不存在侵權之事。估計岳雲鵬想過會有這事兒,但不會想到是一個詞著作權的公司。這熱度蹭的也是太沒有低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