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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葛寶君不攝影

    每個攝影師都得有職業道德和操守,你可以先拍拍完上去和她打招呼和她交流嗎?表明你的身份和你的意圖,只要你和她溝通好都沒問題,距離自己要掌握好尺度,有的人不讓你拍咱就不拍唄咱要尊重人家。

  • 2 # 克隆PANDA

    在掃街的時候,對著陌生人拍攝,一般來說都會將陌生人的面容拍下。這很需要攝影師有面對陌生人按快門的勇氣,當然勇氣也並不表示不要臉!這點很多人沒掌握好分寸。

    在街頭熙熙攘攘的地方,能端起照相機或者攝像機捕捉到精準、生動的陌生人神態,是很考驗攝影師的觀察和操作技巧的。但是實話實說,國內的攝影環境並沒有西方某些發達國家的攝影環境那麼開放,很多外國街拍大師的操作方法在國內也許會遭到一通謾罵甚至捱揍。你如果偷拍了某一個人(假如恰恰是那個人心情不好、或者形象不好的時候),那麼大多數情況下只會得到對方反感。那此時就需要攝影師本人能夠禮貌,並且熱情、主動的化解這個危機!

    如果你的拍攝行為沒有被對方發現的話,那麼這些照片你倒也可以保留。但問題是你最好不要公開發表,因為你沒有這個權利。尤其是去評獎、以及其他對盈利有所幫助的行為。如果你將有他人面容照片(照片主體,背景人物的形象則可以無視)在未經他人允許的時候公開發表,一旦你對此有任何的盈利,那麼你都將造成對對方肖像的侵犯!

    據說以前有一部著名的電影《某菊打官司》在拍攝街景的時候,給一個賣冰棒的老大娘一個特寫,結果後期導致了一個肖像權訴訟,導致這個劇組給老大娘賠了一大筆錢。

    如果你在街頭拍攝到了非常好的照片,並且後期有可能作為你自己的宣傳照,或者去評獎,或者去盈利的話,那麼你身上最好準備一個簡易的肖像權授權協議書,請對方籤一下,這是最為文明並且合法的手段。

    假如在沒有得到授權的時候,你去發表或者評獎,那麼你最好在照片附上宣告,允許被拍攝者如果有異議,可以就肖像權和你進行協商。

    總之,咱們國家處在一個法治正在逐步健全,並且道德意識逐步提高的階段。因此,希望每一個掃街的攝影師擁有自己最基本的素質修養和道德!不要貿然對著人家一通狂拍,並且不顧對方的感受。就像我開頭所說的:有勇氣,不代表不要臉;人家不反抗,不代表人家允許。

  • 3 # 海天漫步

    這個問題確實是個值得討論的問題,特別是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對隱私也就越發的重視。作為攝影師或者是愛好者拍攝美的事物本是無可厚非的,但涉及到隱私問題我覺的還行進行深層次的思考!首先涉及到隱私問題最多的題材就是新聞和人文了!哪我也就從兩個方面去說,先說新聞攝影,這裡我說的作為普通的攝影人不包括記者在內(畢竟不是很瞭解記者的職業規範)那麼作為普通的攝影人偶然遇到“新聞事件”我們拍不拍呢?我覺的從大的方面也應該從兩個角度去討論,一是,弘揚正能量,二是揭發醜惡,通俗的講就是表揚英雄和揭露小人,壞人。對英雄我們應該尊重,拍後一定要徵詢意見,如果沒有機會可以弘揚其事蹟,儲存其映像!而對壞人小人責應該敢於揭發用於揭露!當然最好是把資料交給正規媒體,讓職業的的人幹他們擅長的事!

    人文題材,我想更容易遇到題主的做法,這裡我的意見是先拍,而後去徵求對方的意見為好!

    最後要提醒一點,就是什麼是人文的問題,我理解人文攝影應該是宣傳特有的傳統,文化!而不是去拍一些令人反感的“特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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