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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農嫂話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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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齊東晏子
自己的宅基地給姐姐做了房,對自己有沒有影響呢?這個問題想想就挺有意思的。因為這種情況在農村是很少出現的,農村姊妹倆嫁在一個村子的情況不是沒有,只說說很少,自己申請的宅基地轉讓給姐姐做法,這種情況晏子還第一次聽說。
不管這種情況能否出現,我們只根據此題給出的條件,姑且承認,自己依法申請的宅基地確實給了姐姐做了房,從這個角度解答一下。
第一假想,你和姐姐同嫁在一個村,或者都在自己村裡找了物件,沒有外嫁,姊妹倆在同一個村生活。這時候你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申請了宅基地使用權,而姐姐急等建房,或者因某種原因未能申請到宅基地,你出於親情,把自己申請來的宅基地轉讓給姐姐建房。
第二假想,你和姐姐不在同一個村生活,你姐姐投親到你村生活,但戶口沒法遷到你村,無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你出於親情把自己申請到的宅基地,讓給姐姐建了房屋,使姐姐有地方居住。
不管哪種假設,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你把申請到的宅基地進行了轉讓,不管這種轉讓行為是否合法,你都無法再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是你無法再重新申請宅基地了。出租、出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或者將住宅改作他用的,再申請宅基地都不會獲得批准。所以,你把申請來的宅基地讓給姐姐建房,實際上犧牲了自己對宅基地的使用權,接下來,我們還要看你的犧牲到底是否值得!
如果姐姐和你是一個村,確實缺房,未到達一戶一宅的基本要求,即使暫時申請不到住房而又急需住房,你也不要把你申請到的宅基地給姐姐建房,可以你自己先進行建房而讓給姐姐一家居住,等姐姐一家自己申請下宅基地後,再讓姐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建房。當然,此前你先建房,如果資金不足,可以向姐姐家借用,只不過你們自己協商好了就是了,但要確保宅基地是你申請的,建起的房屋還要落在你名下,這才合情合理也合法。如果你不考慮其他直接讓給姐姐,姐姐又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你讓給姐姐後,經村委會同意,姐姐可以依法辦理產權手續,這種情況下,你們姊妹白白犧牲了一個宅基地申請的名額。
如果你和姐姐不是一個村,你轉讓給姐姐的宅基地使用權就不合法,即使姐姐在其上建了房,也無法進行確權,姐姐只可以在這所房屋內生活,但不受法律保障,遇有房屋拆遷時可能吃虧。而你在明智不合法的情況下把宅基地轉讓了,你也不再享受宅基地使用權,拆遷時得不到安置補償,這樣的話,你們姊妹倆就都不合適了。
綜上,宅基地是誰申請的就由誰建,房產權就是誰的,至於建設過程中姊妹間幫了錢,或者全部有姐姐出了錢,外人沒有去幹涉的。房子建起來後,是由姐姐居住還是妹妹居住,外人也沒有去幹涉的,只記得宅基地確權或者辦理房產證時,一定要落在申請宅基地的這個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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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宅基地給姐姐做了房,對自己有影響嗎?
宅基地是不是自己的,咱在這裡也就不過多的去贅述。單說說題主在這想表達的意思,題主意思是說;你當初申請審批到手的蓋房宅基地,你沒有在上面建房而是把宅基地的蓋房權給了姐姐,讓姐姐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蓋上了房子,現在想問對你有沒有影響是吧?
其實,在農村還有宅基地審批手續那還是得往前十幾年才有的政策吧,現在很多農村都停止了宅基地審批制度,村裡根本沒有人能新批下宅基地蓋房的。像題主這類的問題以前在農村也不少見,農嫂的老公就是這種情況。
農嫂的老公和妹妹是孿生雙胞,老公是先出生的老大,也就是說農嫂還有個小姑子。雖然在輩分上老公的妹妹是個小的,但卻比農嫂大了三歲多。因當時結婚我不夠歲數,公婆也就讓小姑子先出了嫁。公婆所居住的場所是在鎮上,而小姑子找的物件是鎮裡下屬的村莊,所以小姑子的戶口並沒有從孃家遷走。後來公婆以兒子到了娶妻的年齡名義,向村委申請審批宅基地,而後將審批下來的宅基地由小姑子婆家出資在審批下來的宅基地上蓋起了房屋。等我和老公結婚的時候也就無宅基地可申請,婚房就是公婆住的那套,也就是說,我婚後和公婆住在一起。
而現在小,姑子宅基地的使用權和房屋的所有權證上的名字,都是我老公的名字,我不知道題主所說的你的宅基地使用徵的名字是誰的,假如使用證上名字是你的,你不用擔心對你有什麼影響,而現在應該擔心的是姐姐,為什麼我會這樣說呢?因為一旦遇上徵遷什麼政策的,按照各種規定的許可權走,受益的將是持有使用證權利的人。因為房隨地走,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你的名字,那麼無論姐姐投了多少資金建蓋的房子所有權證上也會是你的名字。真遇上什麼拆遷,所有的拆遷補償或是安置,你將是第一受益人。假如,如果你在利益上看的太重,那麼如遇拆遷補償安置的優惠政策時,你大可翻臉不認親情,利用產權上擁有的優勢,將所有的利益劃啦到你的口袋裡。所以,我說現在姐姐在你審批的宅基地上蓋房,應該最擔心的是姐姐才對。不過你要是真的那樣做了,你失去的將是比利益重萬千倍的親情。
在我們這裡最起碼是這樣,出嫁女的戶口無論是否遷出本村,都沒有女兒可在本村申請審批宅基地的權利,村裡的宅基地只可審批給家中有兒添丁的農戶。所以公婆家以我老公的名義和名字申請下來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是我老公的名字,農嫂小姑子的婆家雖然出資構建的房屋,但房產證也是我老公的名字。這不前幾年我們這裡新農村建設搞的紅紅火火的時候,很多農村拆房建樓,補償和安置都很是實惠,我小姑子女婿也確實是害怕了一把,要求和老公簽訂一個房屋贈送協議,把在老公名下的宅基地和房屋產權以贈送的名義,贈送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