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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搞笑達人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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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秒萬年
那就說說我的初戀吧。
我們是同學,兩人都沒談過戀愛,那時候的小年輕都挺嚮往戀愛的,很容易就在一起了,彼此對上眼了就交往了。
在學校在一起了兩年,在這兩年中有過爭吵,有過心累,最後都沒有放棄。
直到華業了,我們選擇了不同城市工作,從在一起戀愛,變成了異地戀,從學生變成了打工仔,異地戀後,我們從開始的經常聯絡變成了不怎麼聯絡,到最後的分手,各自找自己新的生活,就是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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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毅毅檬
先說說分手的原因,我是因為實在不喜歡對方才分手。
大二的時候,身邊的姐妹都談起了戀愛。感覺很幸福很甜蜜。自己也憧憬過,甚至嚮往過也有一個男朋友對自己噓寒問暖。恰巧在這時候,一個男生走進了我的世界,他是曾今中學時代的同學。很好,大家都彼此瞭解,都熟悉,好吧,那就相處一段時間。由於兩人大學不在同一個地方,於是開啟了這段異地戀。
說實話,那時候的談戀愛,感覺挺微妙的。由於異地,大家彼此透過QQ和電話鼓勵著學習,說說學生時代好玩的事情,說說他什麼時候注意到的我,我又怎麼注意到他,談戀愛,不就是訴說對彼此的思戀和想法。其實就這樣談談情挺好的,但也許是男性和女性在一起之後,彼此荷爾蒙真的會產生一些微妙的變化 。當你們待在一起久了,就想發生肢體上的接觸,就好像對外界宣誓一般,你就是我的了。除了我,以後不許再有任何異性來碰你。
呼……所以當談戀愛發展到牽手的時候,我退縮了。那是因為,我總感覺什麼地方怪怪的,說不清楚,道不明白。總之,與你出去玩可以,但是如果要像其他戀人般拉手,親吻,真的做不到。也許有網友看到這裡,會說,這不明擺著是在為自己找備胎嘛!說實話,當時真沒有這樣的想法。因為當時發展到牽手的時候,我的手心都在出汗,我本身的反應就是抗拒,甚至想馬上離這個人遠一點,而沒有一點想要表示出與他多親近的好感。
當時牽手給自己留下排斥他人的心理陰影,等到情人節的時候,他提出一起過第一個情人節時,我直接拒絕了,我說我們不合適,不要勉強。意思委婉到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了。也許他知道,他不想結束,還想試著再發展一下,可是我真的不願意,也不想與他多待一分鐘。之後就把他的電話、QQ拉進黑名單刪掉。這就是分手吧,我知道情人節這天一定給他留下很不好的陰影。非常抱歉,很想當面說,但轉念一想,這又有什麼意義呢?既然已經分手,就不要糾纏不清。恨也好,愛也罷,都讓彼此有一個新的開始。
多年以後,我發現戀愛這件事真是沒有誰對誰錯之分,只有彼此不合適罷了。與現任在一起,就沒有牽手抗拒的說法,反而大家很心安,一個眼神都知道對方要表達什麼。也許是自己成熟了,也明白了一些事。所以,對於當初那個男生來說,我應該是真的不喜歡,否則也不會對他的牽手如此抗拒。現在想想當初是不是想把他發展成備胎人選了,否則自己怎麼會不願意去牽他的手。哎,也是這段愛情的嘆息吧!
其實內心OS覺得分手這件事,是自己不對在先,既然在沒有明確自己內心真實想法時,就與他人相處物件,確實有點對自己和對他人不負責的嫌疑。一直期盼這次分手,不要讓對方在情人節這一天留下什麼陰影,後來透過其他朋友得知,他已經重新開啟了新的愛情旅程,在這裡真心祝福他有一個非常好的她,還他一個甜蜜溫馨的情人節。同時也告誡身邊還沒有處物件的朋友們,一定要從“心”選擇,寧缺毋濫,讓自己擁有一個快樂、甜蜜的愛情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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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家順心順意
我沒有分手,不過我感覺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不合適分手也無可厚菲,性格不合,感情不合,興趣不合,等等,反正兩個人在一起不舒服,吵架,打鬧,分手也是對的,俗話說得好,好聚好散,把話講清楚,講明白,對雙方都好,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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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行YIXING
好心分手
分手這兩個字本身聽起來就充滿了悲傷的氣息,可是不是不分手就能堅持走下去的。
那一次分手,我們是無言的結局。
和她認識了好多年,可是一直是朋友的關係,直到多年以後的一次聚會上,我們都喝多了,相互訴說著自己感情的“不幸”經歷,原來都各自經歷了一段失敗的感情,為了失去的超友誼關係而相互乾杯,悲傷的情感總逃不過酒精催化的荷爾蒙,等我們醒酒的時候,卻發現我們躺在了賓館的大床上……
就這樣開始我們的這段感情,可是在一起之後,才發現雖然是朋友,我們卻對彼此瞭解的不是很多,對於三觀我們有著不同的看法,在一起完全是折磨自己,但是我們都沒有提出要分手,誰也不好意思說出分手兩個字,只是硬撐著慢慢走著時光。
就這樣過了幾個月,她要出差一個月,我去高鐵站送她,她告訴我:“這一個月我們不聯絡,如果回來我們還能像以前一樣,就繼續走下去,如果激情不再,我們就分開。”我說:“我等你回來。”
一個月裡果真沒有聯絡,回來的時候她沒有找我,我知道了這段感情已經結束了,只是我們沒有一個正式的方式,對於各自的我們其實都是一種解脫,過了幾天,微信裡,我給他發了幾個字,“盧巧音的《好心分手》真的很好聽”。她在晚上回復了我的資訊,“卓依婷的《無言的結局》也很好聽”。
就這樣,分手,也算有了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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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戀愛了2年,今天初有結婚的打算,期間女方要求要20萬彩禮,並且還要在上海買房,但是因為我社保不夠,答應明年社保合格再買,說服女方答應了,後因為一些其他的事情來回爭執,女方遂將明年買房的條件改為拿出60萬現金出來。來回拉扯兩個月,兩個的感情全部散了!分手應該是我們最好的選擇!我以為我遇到了愛情,可愛情是那麼的脆弱,奉勸各位男生,好好努力吧!在現實面前感情真的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