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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江山如此多嬌2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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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胖妞72
在婚姻里加了期限,如果沒有孩子,雙方可以和平分開,但有了孩子,有了牽掛,如果有一方想分開,無疑對孩子是最大的傷害。有這個期限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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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帥帥男孩孩
幸福的婚姻是長久的,不幸的婚姻一刻也相處不了,這只是單純說的婚姻了。假如真的有了12為一期的婚約已經有了孩子了,那麼問題就來了,12年後為了孩子的成長幸福失去了自己的幸福亦或是為了自己的幸福讓孩子的成長過程中缺失了另一半的關愛,不管是哪一種這樣的婚姻註定是個不完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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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海瞭望
多少人曾愛慕你年輕時的容顏,可知誰願承受歲月無情的變遷,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來了又還,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邊。水木年華的一首《一生有你》不知感動多少熱戀中的情侶以及相儒以沬的恩愛夫妻。
假如婚姻只有12年的許可權,我就把許可權變更為終身。我一定會實現當年的承諾,你如不離不棄,我便生死相依,我願用一生去呵護直至生命的終點。
其實提問者問得有些殘酷,如果一對夫妻生活了12年後選擇分開。哪麼他們的孩子怎麼辦?大人間的恩怨與錯誤受到懲罰是情理之中的,但最後的結果必然由無辜的孩子去承受。大人可以選擇自私,但請不要傷害孩子。儘量讓孩子在一個有愛的家庭氛圍裡茁壯成長。
任何一種愛情都是有周期的,從一見鍾情、怦然心動,再到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最後如膠似漆、難捨難分。當激情過後慢慢淡去到平淡如水,有些人,就象說的12年的許可權甚至根本就等不了這麼久就分開了。但另外一些人,卻是把彼此的恩愛成為了習慣,把對方當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所以說不懂愛的人一段又一段感情都是浮雲、一個又一個的戀人都是過客,只有懂愛的人才擁有一輩子的愛與幸福。
因此愛是沒有許可權,因一生有你才讓我感到愛的溫暖,與你相依相伴、相敬相悅的攜手走完漫漫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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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於小魚有話說
婚姻是一張長期契約,只要夫妻雙方不主動去提出離婚,便沒有年限一說。不過,如果婚姻真的有12年的有效期一說,那麼原本應該很穩定的家庭結構怕是要全部亂套了。
首先,家庭暴力或許會大幅度減少家庭暴力大多出現在傳統家庭中,男人在家庭中經常以家長身份自居,他們不管自己對家庭的貢獻有多大,哪怕整天遊手好閒全靠女人養活,他們也要求女人對自己絕對服從。一旦發現女人稍有不從或反抗,便會拳腳相向。可憐女人哪裡是男人的對手,很多時候離婚離不了,便不得不屈服於男人的淫威。
如果婚姻有12年的有效期,那麼一旦到期,這些女人必定會頭也不回地離開那個男人,哪怕淨身出戶又有何妨?自己有手有腳,到哪裡都可以養活自己。離開那個男人,自己的生活只有更好不會更壞。
其次,對婚姻失望的人會選擇單身有一部分人當初懷著浪漫的想法走進婚姻,對婚姻的期望很高。以為“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以後,他們的生活中就會全是蜜糖,全是浪漫和幸福。
直到自己走進婚姻以後才醒悟,怪不得童話作家從來不寫“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以後的故事。因為即便是王子和公主走到一起,他們的生活中也會是一地雞毛。就像英國的查爾斯王子與戴安娜王妃的世紀婚姻,當初有多浪漫,結局便有多悽慘。
醒悟過來的人們,對婚姻再也不抱奢望。所以如果婚姻真有12年的有效期,那麼一旦到期,他們一定會如釋重負地逃出圍城,從此只想一個人安靜地生活。
第三,對婚姻不慎重的情況會增多如果婚姻有12年的有效期,還有一些人會對婚姻不再慎重——反正如果婚姻不如意,大不了捱過12年,12年以後,又可以重新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和喜歡的人了。所以為什麼不能賭一回?要是能幸福呢?
在這種心理的驅使下,年輕人對愛情和婚姻的態度會更加開放和隨意,反正誰與誰都不是一輩子,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至於孩子,有能力撫養就撫養,沒能力撫養就留給對方撫養吧,說不定自己下一段婚姻更有條件撫養孩子呢。
這樣想想,忽然感覺有點可怕:當婚姻有了有效期,恐怕夫妻雙方都不會再有安全感、不敢完全信任了吧?互相防備、互相算計的日子,用度日如年來形容也不為過吧?這樣一來的話,12年有效期會不會感覺比一輩子更長?所以,什麼都可以有有效期,唯獨婚姻不能。婚姻還是應該夫妻雙方以長遠的心態齊心協力共同經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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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話空談
12年養不大孩子。50歲終結婚姻才有道理。這個時候生育期已結束。女人已不會生育了,已進入戀愛期了。戀愛是老女人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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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們真有12年的緣分,一定會有了一個完美的家庭。(包括有了孩子們)一這個家需要延續,續集一定更精彩。
12年正常的婚姻關係不是想完結就能結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