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況下,如果對方是在機動車道行使的,應由開車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對方也是在非機動車道行使的,則應由開車門方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對方負次要責任。 而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要由交警根據當事人是否存在交通違法行為,以及該交通違法行為與事故發生間的因果關係的大小來進行認定。所以當事人在停車後沒有注意後方車輛情況而開車門,導致後方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撞到車門而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突然開門的行為妨礙了其他車輛、行人的通行,是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而如果對方當事人的機動車也是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的,對方也存在過錯,一般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而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要由交警根據當事人是否存在交通違法行為,以及該交通違法行為與事故發生間的因果關係的大小來進行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程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
正常情況下,如果對方是在機動車道行使的,應由開車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對方也是在非機動車道行使的,則應由開車門方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對方負次要責任。 而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要由交警根據當事人是否存在交通違法行為,以及該交通違法行為與事故發生間的因果關係的大小來進行認定。所以當事人在停車後沒有注意後方車輛情況而開車門,導致後方在機動車道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撞到車門而發生交通事故的,當事人突然開門的行為妨礙了其他車輛、行人的通行,是事故發生的全部原因,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 而如果對方當事人的機動車也是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的,對方也存在過錯,一般應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而對於事故責任的認定,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要由交警根據當事人是否存在交通違法行為,以及該交通違法行為與事故發生間的因果關係的大小來進行認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五條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應當做到程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 第四十六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省級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具體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確定細則或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