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胖症是指體內脂肪堆積過多,體重增加,體重超過理想體重的20%或體質指數(BMI)≥25。無明顯病因者稱單純性肥胖,有明顯病因者稱繼發性肥胖。
理想體重可按公式計算:
理想體重(千克)=[身高(釐米)-105)×0.9(男性)
或
理想體重(千克)=[身高(釐米)-100]×0.85(女性)
體質指數=體重(千克)/身高(米)2
肥胖症的治療應採取綜合治療,營養治療應位於綜合治療之首。只有長期堅持正確、科學且全面的營養治療,改變不良的生活方式與生活習慣,做好平衡膳食,在此基礎上增加適度運動,才能真正達到治療的目的。
(1)控制能量供應
能量的控制不僅要科學而且因人而異。目前有減食療法,即低能量飲食;半飢餓療法,即超低能量飲食;還有斷食和絕食療法。根據不同個體和病情,可以設計階段效能量限制。膳食能量必須低於人體的消耗能量,即低能膳。成年肥胖者,每日以負能605~1046千焦來制定每日三餐的供能量,每月穩步減肥0.5~1.0千克;對於中年以上的肥胖者,每日負能2309.57~4619.14千焦為宜,每週減肥0.5~1.0千克。每日的膳食供能量至少應為4196.55千焦,這是最低安全水平。
(2)限制提供碳水化合物
因碳水化合物飽腹感低,易引起食慾增加。尤其是單糖類食品,因其消化吸收快,易使人體對糖負荷增加,反饋性使胰島素增加,故要適當限制。肥胖症每日碳水化合物供能宜佔總能量的40%~50%,對於重度肥胖症,短期內碳水化合物應占總能量的20%,還應堅持以低血糖指數的食物為主。
(3)保證蛋白質攝入
採用低能膳食中度以上肥胖者,蛋白質供給應控制在總能量的20%~30%。要保證優質蛋白質供給如瘦肉類、魚類、禽類等。在嚴格限制膳食能量供給的情況下,蛋白質的過度供給將是肝、腎功能的營養風險。提示低能膳食中蛋白質的供給量不可過高。
肥胖症是指體內脂肪堆積過多,體重增加,體重超過理想體重的20%或體質指數(BMI)≥25。無明顯病因者稱單純性肥胖,有明顯病因者稱繼發性肥胖。
理想體重可按公式計算:
理想體重(千克)=[身高(釐米)-105)×0.9(男性)
或
理想體重(千克)=[身高(釐米)-100]×0.85(女性)
體質指數=體重(千克)/身高(米)2
肥胖症的治療應採取綜合治療,營養治療應位於綜合治療之首。只有長期堅持正確、科學且全面的營養治療,改變不良的生活方式與生活習慣,做好平衡膳食,在此基礎上增加適度運動,才能真正達到治療的目的。
(1)控制能量供應
能量的控制不僅要科學而且因人而異。目前有減食療法,即低能量飲食;半飢餓療法,即超低能量飲食;還有斷食和絕食療法。根據不同個體和病情,可以設計階段效能量限制。膳食能量必須低於人體的消耗能量,即低能膳。成年肥胖者,每日以負能605~1046千焦來制定每日三餐的供能量,每月穩步減肥0.5~1.0千克;對於中年以上的肥胖者,每日負能2309.57~4619.14千焦為宜,每週減肥0.5~1.0千克。每日的膳食供能量至少應為4196.55千焦,這是最低安全水平。
(2)限制提供碳水化合物
因碳水化合物飽腹感低,易引起食慾增加。尤其是單糖類食品,因其消化吸收快,易使人體對糖負荷增加,反饋性使胰島素增加,故要適當限制。肥胖症每日碳水化合物供能宜佔總能量的40%~50%,對於重度肥胖症,短期內碳水化合物應占總能量的20%,還應堅持以低血糖指數的食物為主。
(3)保證蛋白質攝入
採用低能膳食中度以上肥胖者,蛋白質供給應控制在總能量的20%~30%。要保證優質蛋白質供給如瘦肉類、魚類、禽類等。在嚴格限制膳食能量供給的情況下,蛋白質的過度供給將是肝、腎功能的營養風險。提示低能膳食中蛋白質的供給量不可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