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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臘肉聊房產

    看來題主家庭經濟條件還可以,感情方面不說,能和女朋友處到談婚論嫁的階段,前期應該是打下了經濟基礎,否則經濟實力差的早就被女朋友pass了,所以現在準備結婚女朋友提出的彩禮、房子、車子等要求,也是看人、看家庭要的。

    十八萬的彩禮外加房車,估計按照最低標準也要百萬出頭吧,標準高的就上不封頂了。因此要看買什麼牌子的車,買幾線城市的房子、多大面積的房子,以及房子所在城市的位置,這也是沒有上限的。能不能接受就看你的具體情況了。也不能說這個要求太高,畢竟有那個實力的人也不在少數。結婚給彩禮的事情現在比較普遍,但多數發生在農村。如今城裡結婚也興這套,個人感覺是時代倒退,畢竟婚姻要以感情為基礎,太強調錢的問題就俗套了。而且目前離婚率那麼高,誰也無法保證結婚就能過一輩子。一旦過不下去離了,花的再多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

    除了彩禮還要給房子、車子的事情很少,這要是全面推廣,估計大多數男的都娶不上媳婦。至於女方提出家裡把自己養這麼大花點錢算什麼,其實也就是個藉口,男方給與不給就是個周瑜打黃蓋的事情。所以說有錢你就給唄,給不起你就不娶唄,就這麼簡單。

  • 2 # 使用者71595899341

    這個說法,還算有良心!做為女孩子,找物件,一定要有心機,如果是優質男的話,最好是少要點,免得嚇跑了人家。如果是一般般的話,彩禮我是不反對多要的,中國就是不缺男人!

  • 3 # 溼地先森

    現在的社會環境下,婚姻嫁娶已經在潛移默化不知不覺間從本質上發生了變質。

    古人為什麼在婚姻大事上要求“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為什麼要“門當戶對”?所謂存在即是合理,仔細想想,其實是非常有道理的/合理的。

    關於問題的這種情況,其實最終無非就是兩種選擇,要麼聚;要麼散。

    如果兩個人之間確實是非常相愛,認定非對方不嫁/不娶。那就應該兩個人共同努力“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去爭取做雙方父母的思想工作。只要對方父母是通情達理的人,是會同意和支援的。

    如果女方家人包括女方自己,一定要男方滿足有房有車有存款有彩禮的話,如果家裡沒有條件,那建議分手。為什麼?為了結個婚,要全家人都揹負債務,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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