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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迪聲低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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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asa002
事情真象是李女人和一些顧客擾亂了公共秩序,現在是豬八戒倒打一耙。難道說天下已無公理? 維護正義的人被精神病。把幫兇者李啞鈴說成是打抱不平。真不知道,也看不懂華人的道德標準及理念。朗朗乾坤居然是顛倒黑白,無處說理。
最應該譴責批判的應該是李這種女人,整天無所事事,以在微博發謬論為生的人,根本沒有是非觀念。
李啞鈴有什麼資格在未經本人同意的情況下洩露國航人員的隱私? 這是嚴重的侵犯了隱私權。
李啞鈴顛倒黑白,誣陷國航工作人員,是構成誣陷罪。
造謠生事,誤導群眾是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鑑於上述幾點,國航工作人員應該起訴李啞鈴侵犯隱私權罪和誣陷罪。
公安機關應該行政拘留李啞鈴15天擾亂社會治安和誣陷她人罪。
國航也是三觀不正,憑什麼向李啞鈴道歉?難道說國航工作人員制止違法行為不對?難道等飛機出事了才後悔莫及?
國航現在要做的是起訴李啞鈴顛倒黑白,不明是非,誣陷大義凜然維護正義的國航工作人員的誣陷罪和擾亂飛行安全的治安罪。
應該大張旗鼓的表楊牛女士,否則社會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有誰還會出來為了人們安全見義勇為? 社會上的外風氣不能蔓延。
希望透過此次事件,教育大傢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一個自封的編劇博主不能隨意誣陷別人,散佈謠言,擾亂社會治安。
對這種所謂的大V和公知人要採取限制措施,避免她們再誤導群眾。
非要飛機出事,才能驚醒華人?
國航人員態度可能是不太好,但並沒有違法,不是此次事件的問題重點。重點是飛機滑行用手機。咱們華人就是喜歡不聽話。頭等艙的人,應該是比較有錢人,就是任性,把性命當兒戲。他們肯定經常坐飛機,應該是很清楚飛行規定。起飛前,飛機都會廣播關掉手機。但是頭等艙客人依然在用手機。中國的富人違規違法已經是一種可怕的特權思想和行為。
博主不是當事人,卻愛管閒事,沒有一點正確判斷事情的能力。胡攪蠻纏,明明是用手機人的問題,博主卻指責國行工作人員態度問題,完全偏離了問題的主線。正是因為博主這種是非不明插入,才引起了國航人員態度不好。我可以清楚告訴你們,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國外,飛機停靠後,警察上來會把你銬走。還提什麼態度問題。外國航班決不會和你客氣。國航人員之所以態度不好,還是因為客人明知故犯,威脅到幾百條人命和飛機的安全。所以她並沒有做錯什麼。
博主實際上是攪屎棍,沒有正確的基本道德觀 ,用歪理 引偏了輿論。誤導了吃瓜群眾參與,這才是真正悲哀所在。
華人也是愛湊熱鬧,沒有一個正確的判斷事物的價值觀,誰對誰錯分不清,上來就譴責別人。華人這種陋習會直接影響到社會的安定和應該有的正常秩序。
一句話,華人最好不要做違法的事,也就不會有後續不該發生的事情,社會會更和諧,也不用浪費社會資源處理這種事情。
最應該表揚的是國行工作人員,她大義凜然和那些違法現象和圍觀客人做鬥爭,在當時的那種情況下,不採取嚴厲態度,根本不能遏制違法人員。看看博主的態度和認知,就明白為什麼國行人員生氣態度嚴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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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楓樵葉坡
支援牛女士,多麼可敬的人,為了勸告某些不聽話的乘客,一直在孜孜不倦地教育這些人,還教英語,你看連我都學會了這些單詞danger,China等等。她雖有雙向情感障礙,但一心為公,即便不能再成為空姐為國航出力,也要乘坐免費航班,拿著白來的工資,充當冒牌監督員,她為了什麼?她根本就不是遊山玩水,而是為了整個航班的安全。她一路上廢了至少8升的口水,卻換不來這些商務倉裡低素質人群的一點感激,我都為牛大姐不值啊。牛大姐不但在空中,在地底下,在地面上,未來在水上,她都會發出掃帚星般的光,就為了照亮那些陰暗的角落。希望牛大姐再接再厲,衝出亞洲,走向美利堅,在美國飛機上,再創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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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航局釋出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不能乘機的旅客,承運人有權拒絕其乘機,已購客票按自願退票處理。”同時,根據國航官網的特殊旅客出行提示顯示,“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智力或精神障礙旅客,其行為不得對其他旅客或航班安全造成影響,否則我們可以拒絕運輸。”因疑似精神疾病患者造成的客艙騷亂其實並不少見。2018年4月,由長沙飛往北京的國航CA1350航班上,一名男子用鋼筆做脅持工具脅持乘務人員,航班緊急備降後該男子被控制。經瞭解,該男子有精神病史,事發時突發精神病。據《海峽都市報》報道,今年5月,一名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的男子在福州航空一航班上大聲呼喊、衝擊艙門、敲打舷窗,毆打乘務人員,擾亂客艙秩序,飛機落地後機組將該男子移交至機場公安。民航專家林智傑指出,本次“監督員”事件其實也折射出民航行業長期存在的問題。林智傑認為,對於有精神病史或其他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旅客,航司願不願意拒載,有沒有權利拒載,還不是特別明確;另外,乘務組的安全管理偏軟。空乘的首要職責是安全,其次才是服務。牛某在起降階段來回走動,高聲呵斥其他旅客已經違反了航空安全條例。但由於一些航司對部分高階旅客的投訴 “有訴必應”,導致部分高階旅客就算有違規行為、影響飛行安全,空乘也不敢管,建議航司能否設定旅客投訴“安全清單”,涉及安全管理時造成的相關服務投訴可以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