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改個名兒真麻煩

    這個可以不需要和公婆商量,但是需要自己老公同意才行吧。為什麼要做絕育,傷身體,不想要生二胎不要就可以了,現在大部分家長都還是很明白的

  • 2 # 音盲娜娜a

    “你這是讓我們家斷了後,我們家倒了八輩子黴娶了你,你輸卵管要是接不回去,我兒子就必須和你離婚。”小陽的公公對著小陽大聲咆哮著。

    我的朋友小陽,在省建築設計院工作,是一名優秀的建築設計師。

    去年,也就是她32歲的時候,生了一個女兒。夫妻倆之前已經商量好了,只生一個孩子,不管是男孩女孩。

    由於小陽臨產時胎位不正,羊水少,醫生建議選擇剖宮產,同時醫生說剖宮產手術可以直接做絕育手術,如果日後不想要孩子了,現在可以直接做,省的受二遍罪。

    夫妻倆商量了一下,就在同意書上籤了字,直接做了絕育手術。

    在醫院住了三天後,他們收拾東西,辦好出院手續回家了。這時婆婆從外地趕來,照顧兒媳月子。

    巧的是婆婆在幫忙整理東西的時候,發現了兒媳做絕育的票據,當時就火了。她衝兒子大喊:你們跟誰說了,我和你爸在家還商量呢,過一年再生個男孩,湊成一個好字,我們家也有後了。

    婆婆又哭又鬧的,給公公打了電話,哭訴著兒子兒媳有多不孝,公公一聽,在電話那頭破口大罵。

    第二天,公公就來到小陽家,在客廳裡又摔又砸的,讓兒媳給他個說法。說兒媳讓他們絕了後,並逼著兒子兒媳離婚。

    無論怎麼勸說,公公就是不聽,一氣之下,小陽報了警。

    民警來了解了事情的始末,說還是調解為主,畢竟是家務事兒。這下,公公婆婆更氣憤了,說:這兒媳壓根兒沒把我們放在眼裡,讓兒子堅決離婚。

    小陽說,雖然老公不是愚孝之人,但現在夾在中間很為難,老公對父母說生一個孩子是他的主意,可是公婆根本不聽,說兒子是受兒媳的蠱惑。

    大鬧一場以後,公公和婆婆打包回老家了,臨走對兒子說,如果你不離婚,我們以後就沒有這個兒子了。

    聽了小陽的遭遇,我很慶幸自己沒有攤上這樣的公婆。

    小陽的公婆和小兩口鬧得如此地步,無非是因為以下幾點:

    第一,重男輕女思想嚴重,有些老人還保留著傳宗接代的思想,沒有生男孩,就等同於斷了家族的香火,認為女孩兒沒法實現這個願望。

    第二,封建家長思想作祟,父母控制慾望強烈,希望孩子聽自己的話,完全順從自己的意思,小陽和老公沒有和公婆商量,就自作主張絕育,公婆居然不知道,肯定會很惱火。

    第三,絕育就代表著永遠不想再生了,徹底斷絕了老人的希望。

    這件事從情理上講,我覺得小陽和老公做得也有些欠妥。

    雖然兒媳有權決定自己生不生二胎,什麼時候絕育,公公都沒有權力干涉。但也應該尊重一下老人,事先和老人溝通,如果老人不同意,可以暫緩絕育,避免和老人矛盾激化。畢竟鬧到這一步,是全家人不都願意看到的結果。

    寫在最後:

    這個時代一直在進步,一些觀念也發生了改變。真心希望,父母和兒女間不要再因為生男生女的問題爭執,畢竟現在生養一個孩子不容易,無論男孩兒女孩兒,健康的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 3 # 我愛生活的枼子

    生的都是女兒,兒媳要做結紮手術,出於禮貌和尊重應該和家人商量,最好兩邊家人都要商量,畢竟老人的話都是有道理的。

  • 4 # 黑狗5821

    一,法理上,那是兒媳夫妻的事情,與公婆無關。

    二,情感上,畢竟是一家人,這麼大的事情,這麼隨意,不妥。

    三,生幾個孩子,一是要尊重國家政策,二是要結合自己的經濟能力。

    四,其實,女孩比男孩更貼心。

  • 5 # 猴子吃桃

    看過一個小說!

    好像叫《許茂和他的女兒們》????

    大革命時期的小說吧!

    文筆很爛!

    好像是一個性格乖張的女人嫁個土財主!

    土財主各種寵愛,就想要個兒子!

    結果生的是閨女!

    土財主還是百般寵愛,各種妥協,各種隨妻子性子!

    結果,妻子出走!

    土財主百般往回接!

    突然有一天,乖張的妻子出現在土財主面前,土財主正高興……

    女人把自己衣服往起一撩說:“我結紮了”……

    之後,這個乖張的媳婦也混到頭了……

    從前的萬般寵愛任性豪橫一瞬間——永遠的成為了泡影!

  • 6 # 隨遇而安心中有太陽

    孩子隨了女婿姓,女方斷了後,這個損失男方賠嗎?何況生孩子那個人是女方養大的,憑什麼讓你男方傳後,女方絕後?兒媳生幾個關你公婆屁事?公婆想生自己生唄!

  • 7 # 問路終南

    做絕育手術是自己的權利,作為成年人,有權利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可以和他們打個招呼,但是決定權不在他們那裡。不過話說回來,女性決定不生孩子了,可以採取其他措施避孕,沒有必要非得做絕育那麼極端,因為一輩子生育期有二三十年了,可能會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有生育能力可以不用,但是用的時候缺因為做絕育沒法再用,就很被動很麻煩。我們這裡很多個例子,有女士生了孩子做了絕育,結果又離婚了,在新家庭裡想生孩子,就需要重新做手術,接通輸卵管,這個手術成功率不高,而且受罪。還有一個家裡一個男孩,成年了,十八九歲出來打工,結果出了意外,失獨,當媽的痛苦之餘,又做的手術接輸卵管,又生了一個孩子。所以說絕育手術,除非萬不得已,還是不做,和公婆同意不同意沒有關係,女人要對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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