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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籃球億象

    這又是哪位檸檬精所發表的言論,為什麼連一個裁判報告都有人酸?其實每場比賽的最後兩分鐘聯盟都會出具裁判報告,為什麼人們只能看到火箭隊和勇士隊的比賽裁判報告,究其原因只有一個,人紅是非多!

    火箭和勇士的比賽當中裁判成為一個熱點話題

    火箭和勇士的比賽,裁判在最後階段多次出現具有爭議的判罰,以至於最後的結果可能有所不同,所以人們都非常關注。火箭和勇士第一場中是因為最後裁判判罰的兩次火箭隊犯規所以輸球,勇士在第三場中也因為一次判罰而失去勝利機會,所以每場比賽過後,人們都想看看聯盟到底會怎樣為自己洗脫罪名。

    火箭隊和勇士隊的球迷基數比較大

    火箭和勇士是聯盟中球迷基數最大的幾個群體之一,所以就會有很多的人比較關注這方面的新聞,其他球隊的球迷如果有興趣的話,大可以去NBA聯盟的官方網站去找找,肯定會找到自己主隊比賽的裁判報告,不過翻譯這類的活可能會難道大部分的球迷。

    其實裁判在賽後給出的判罰報告,自我感覺一點實質性的作用都沒有,比賽結果在時間走後一秒走完之後就已經出來,這份報告並沒有全力更改比分或者讓失利的球隊重新贏球,所以球隊想要贏得比賽,還是得在計分牌上勝過對方!

  • 2 # 籃視野

    因為NBA有規定,只有在比賽最後兩分鐘分差在5分以內或者是有加時出現的情況下,才會出具最後兩分鐘和加時賽的裁判報告。火箭與勇士在季後賽次輪的三場比拼,最後兩分鐘分差都在5分之內,第三場比賽還出現了加時的情況。G1勇士以104-100戰勝火箭,分差為4分;第二場勇士再度以115-109戰勝火箭,分差為6分;G3火箭在加時以126-121擊敗勇士,分差為5分。

    因為火勇大戰打得十分激烈,每每到了最後分差都在5分以內,打得不分伯仲,所以基本每場比賽聯盟都出具了裁判報告。而其他季後賽次輪場次的比賽,有的最後兩分鐘之內分差沒有這麼小,因而就不出具裁判報告了。而且次輪所有的比賽,不止只有火箭VS勇士這組對決出具裁判報告。

    像是掘金VS開拓者的G3,雙方打了四個加時賽,聯盟還有史以來第一次出具了長達22分鐘的裁判報告。因為裁判報告只會出具全場比賽最後兩分鐘以內和加時賽的情況,一個加時有5分鐘,四個加時就是20分鐘,再加上常規時間的最後兩分鐘,一共就是22分鐘的裁判報告。

    凡是有加時賽的情況出現,聯盟都會出具裁判報告的。所以並不是其他季後賽次輪的比賽不重要,而是火勇大戰每場比賽都打得十分激烈,最後難分伯仲才每場都出具了裁判報告。根據G3最新的裁判報告來看,共出現4次誤判或者漏判,勇士兩次,火箭兩次。火箭方面是保羅在常規時間的最後跳球是違例,而哈登加時面對格林的致勝拋投是犯規,應該被吹罰進攻犯規。

    而勇士方面的則是庫裡在常規時間1分48秒的時候,有個走步違例沒被吹罰,而格林在3.5秒有個防守三秒沒被吹罰。很多人都覺得G3的裁判報告不公平,哈登致勝拋投,明顯違例了,但其實如果吹罰格林三秒,火箭執行罰球,勇士就直接輸了,更沒有了後來的事情。因此,從這點來看裁判報告並沒有意義。

  • 3 # 21克168313823

    按理來說應該都會有每場比賽的總結,只是其他場次只是沒那麼多人關注而已,畢竟火勇對決是現在聯盟的焦點戰,有更多人關注,所以這樣的報告有更多的曝光率,能吸引更多人觀看雙方的比賽!

  • 4 # 小百說球

    關於這個問題?我個人認為跟他們的屬關注度有關!就目前來說,哈登帶領的火箭隊雖然還沒有奪得冠軍,但是在西部除了火箭能與勇士一較高下外,其它兩支球隊無論是開拓者還是掘金都不能對勇士構成太大的威脅,所以他們之間的對決也引起了高度的關注!這才有了裁判的每一次錯判都會引發討論!

    G3一戰,火勇對決總共出現了4次誤判和1次惹爭議的判罰,火箭與勇士隊最終透過加時才分出勝負。

    1、其中在第一次誤判發生在第四節結束前1分47秒,當時庫裡在面對卡佩拉的防守時有走步嫌疑,但是裁判並沒有判罰,也有可能是裁判被庫裡花哨的運球給迷住了,不過這次庫裡的進攻沒有打成,錯過了一次好機會。事實上勇士隊並沒有佔到便宜。

    2、第二次漏判發生在末節結束前4秒,火箭隊的後衛保羅持球執行最後一攻,德雷蒙德格林在禁區防守時出現三秒為例,裁判也是沒有吹罰,倘若判罰的話,火箭應該獲得一次罰球的機會,只可惜火箭沒有獲得這樣的待遇。

    至此,勇士連續兩次躲過一劫,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當時勇士隊處於比分落後,如果裁判吹罰了勇士隊的犯規,那很有可能是火箭隊拿下比賽,甚至不用打加時。

    3、第三次誤判發生在比賽結束前1.5秒,當時保羅和湯普森跳球爭球權,但是保羅在起跳過程中接觸到了湯普森的手臂,按理說這是一次明顯的犯規,但裁判也沒有做出判罰,最終火箭獲得球權,只可惜絕殺球沒有投進,這一次算是火箭佔到了便宜。

    4、第四次誤判發生在加時賽最後27秒,當時哈登持球突破拋投命中,但是他的手部撞到了格林,由於格林是提前站位,所以哈登的這次進攻屬於帶球撞人,但是裁判並沒有判罰,進球后火箭獲得了5分的領先優勢,總的來說,四次誤判雙方各有兩次獲利。

    惹爭議的一次判罰:當時加時賽進行到最後時刻,格林在中場附近為庫裡做掩護,此時防守庫裡的小裡弗斯在退防時並沒有注意到身後的格林,導致直接跟格林的造成身體接觸,小裡弗斯差一點摔倒。

    後來裁判通過錄像回放,終於得出判罰結論,裁判認為當時格林並沒有多餘的動作,只是一個正規的掩護動作,所以這次判罰是正確的,也是公平的一次判罰。

    綜上所述,火勇對決為什麼會引起這麼多有爭議的判罰?我想應該是他們之間的比賽跟屬關注度有關吧!因為G3一戰對於火箭來說相當重要,如果是0-3落後勇士,那麼這個系列賽就基本宣告結束了……

  • 5 # Range Rover娛樂

    4次漏判,2次對火箭不利,2次對勇士不利

    昨天這場比賽第四節還有1分鐘13秒結束的時候,在火箭後衛埃裡克-戈登搶籃板時,勇士前鋒德雷蒙德-格林拉住了戈登的肩部,應該吹罰一次無球犯規,但是裁判並沒有吹罰。

    昨天這場比賽第四節還有28.3秒結束的時候,慢鏡頭顯示火箭後衛戈登走步違例,但是裁判並沒有吹罰。

    昨天這場比賽加時賽還有1分46秒時,火箭前鋒薩姆-德克爾走步違例,但是裁判並沒有吹罰。

    昨天這場比賽加時賽還有2.3秒時,在火箭前鋒德克爾試圖繞開掩護時,勇士前鋒格林抓住了德克爾的手臂,應該吹罰一次進攻犯規,但是裁判並沒有吹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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