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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xmn9523

    如果你還愛她,而且她也愛你,那就可以結婚啊。

    捨得捨得,感覺你可能有點在意別人的看法,所以才在這裡問的。

    幸福如同飲水,冷暖自知,很多東西不要在意,譬如別人的看法,都是虛的。自己的感受才是真的。

  • 2 # LB春風拂面567

    這麼多年過去了,你覺得你瞭解她嗎?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

    再說了,她離婚了和你有關係嗎?

    我的初戀離婚了,來找我,我說只能做朋友。她離婚了,我又沒離婚。這麼多年過去,相互之間的生活又不瞭解,把以前的那份感情留在心底不好麼?

    再說了,你跟她結婚就一定幸福嗎?萬一不幸福成了仇人,連原先的那份美好也破壞了……多不值啊!

  • 3 # 美麗的醜男

    你能接受並且喜歡就行了 日子是自己過的 還有就是有些後續的問題你能不能接受 比如有沒有孩子 或者你會不會想一些別人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她有沒有真的喜歡你 是不是還在一個低谷期 有沒有真正走出來 是不是還是以前的她 在一起了就不要提以前她的事情 再吵架或者什麼的都不要提

  • 4 # 順應天命wpt

    當然可以啊!她現在是單身,你也是單身,兩個人聯絡一下,在一起在接觸一段時間,更多的瞭解一下彼此,其實找你得初戀會更好一些,有感情基礎,明白她人是個什麼樣,比找別人省下很多事情,加油吧!你們之前錯過了彼此,接下來要好好珍惜!不要留下遺憾!這是上天賜給你們的緣分!

  • 5 # 閆閨

    只要她在法律上沒有配偶,雙方都沒有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和你們均不是近親…只要你倆有意願都可以結婚…本人建議先培養出感情再結婚

  • 6 # 寒雨6493964

    初戀在每一個人的記憶都是美好而純粹的。而有的人的初戀,卻是帶有深深的痛苦和遺憾的。但不管是怎麼說,初戀對於每一個人來說。都是一段讓人難以忘記的回憶,是曾經經歷過的一段刻骨銘心的感情經歷。

    有一句話不是說了嗎,初戀時我們不懂愛情,初戀大多是美好的,甜蜜的,純潔的,但初戀總是遺憾而告終。

    人之所以對初戀的感情念念不忘,是因為它承載著我們太多的青春夢想,他就像是一首詩 抒發的我們年少時純純的愛。我們對初戀的懷念正是在於它的單純。但是現在你的初戀情人已經是離婚的女人了,她已經受了太多的感情上的痛苦早已不是那個情竇初開的女孩兒了,她的背後有一個破碎了的家庭,有前夫,還可能有孩子這都是你們將來以後婚姻生活中無法迴避的問題。

    所以和初戀結婚並不是你初戀感情的延續,而是重新去面對一段新的感情。

  • 7 # 旺仔3056

    感情在人們心裡有兩種最美!一種是得不到的都是最美的!還有一種已經失去了才是最美的!所以還是不要和她結婚的好!我提供幾個方面供您參考!

    第一!感情回頭難!初戀的時候雙方投入的往往都是全部真情!在最純真最用心的時候兩個人既然沒有走到一起組合家庭!現在回頭去彌補或者找回當初的戀情!多少有點難的!錯過了就是曾經!

    第二!物是人非,在她身上發生了很多事!經歷了失敗的婚姻!再婚她也會小心翼翼的!畢竟現在的你和她都已經是長大的!人都是向前看!而你的思想感情還停留在過去!現在的你和她還能重複昨天的故事嗎!恐怕早已經物是人非!

    第三!心裡留下回憶順其自然才好!既然曾經擁有過!初戀時都沒有想天長日久!還是順其自然的好!感情都是有生命時間的!感情的最好結果就是兩個人都幸福!在一起後萬一不幸福呢?

    感情是兩個人的事!結婚是感情的昇華!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更多是財米油鹽!不管幸福與否都值得祝福!

  • 8 # 一個小小的小星星

    這個問題得問你自己的心,初戀在你心中處於何種位置。可能有的時候,只是一種感覺,那份青春最初的懵懂。每個人的青春都無可代替,這份感覺會在你的心中駐留很久,當然也可能會隨著時間慢慢消磨。如果你現在找到了你的她,那麼請好好珍惜她。如果你一直喜歡你的初戀,那麼可以好好想想,畢竟結婚這種事不能衝動,得好好考慮。一輩子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和互相喜歡的人在一起,你的人生一定充滿憧憬。

    所以,請好好問問自己的心,初戀和自己,還有關於未來。

  • 9 # 小M3653

    當然可以啊,前提是你們倆都願意和對方結合。

    不過最好了解,是什麼原因導致離婚,有沒有小孩,你能不能解決家裡面的阻力,如果覺得都沒問題。你對她是真愛,那就可以結婚啊,不過這個也要看女方願不願意和你結婚。

  • 10 # 向前騎跡

    完全可以。

    女方結婚後離婚,辦理好了離婚手續,就不再是已婚狀態了。接下來還需要滿足幾個條件,題主就可以和初戀結婚了。

    第一,題主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第二,題主必須沒有處於婚姻狀態,否則就要犯重婚罪。

    第三,最重要的一點,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合,要有感情基礎。

    這三點如果都沒問題,兩個人直接去登記就好了。

    關於這個問題,我提示題主以下幾點。

    第一,不要瞧不起離婚的女性;

    第二,不要覺得是拯救一個離婚的女人,把自己整得多高尚似的。

    第三,不要覺得和離婚的女人結婚丟臉;

    第四,不要停留在當年初戀的感覺裡。

    現在是打算結婚,不再是單純的談戀愛,所以,要按照結婚需要考慮的各方面因素進行決定。除了感情因素,還要考慮雙方是否三觀一致或近似,生育觀念、消費觀念是否協調,對家庭未來的規劃和發展是否意見一致等等,總之要多一些理性。

    概括起來一句話,題主是要跟現在的這個女人談婚論嫁,不管她是不是你的初戀,也不管她是不是結過婚又離婚,現在的兩個人合不合適,這才是決定結不結婚的理由。

    最後,祝願題主找到滿意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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