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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凡塵狐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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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話要說886
這種情況下離婚,說難也難,說方便也方便。
1 方便的方法,是要離婚的夫妻雙方,還說要“一日夫妻百日恩”的,約到一起,平心靜氣的進行協議離婚。協議離婚的方便,在於兩人之間,先把財產,以及有兒女時,把兒女的誰撫養,誰出多少撫養費等問題商量好,用協議書寫好後,到民政局就可以在很短時間內辦完離婚了。
拿了離婚證後,各自去東西,再去找另一半,可也。
2 協議離婚不成,就只能走起訴離婚,曲法院來下離婚判決書。這種離婚沒有離婚證。
3 題上問,是夫妻不在同一個地方要如何離婚?
這樣,可用上兩條方法。但起訴離婚的話,主要是看誰起訴誰,起訴方就得到被起訴方的當地法院,進行離婚。也就是說,起訴方起訴後,法院會根據被告方的戶口住地來進行處理。起訴方聽後法院通知開庭時間,開庭地點,到時按時到法庭就行。
但,這種起訴離婚,可能會開好幾次庭,才會走到最終判決。要耗費很時間的,一去一來,路費都要好大一筆的,這可能也是兩地婚姻的悲哀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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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家說法
如果你們是協議離婚的話,雙方一起去辦理結婚證的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不能協議離婚的話,就得去法院起訴離婚。
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的離婚案件管轄原則是原告就被告原則。也就是說被告的住所在哪裡,就到哪裡的基層法院起訴。住所就是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和住所不一致的以經常居住地為住所。
另外,民事訴訟法也規定了幾種特殊的離婚案件管轄情況:1、對被監禁的人提起離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2、對唄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離婚訴訟。3、對方下落不明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管轄。4、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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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小微我的幸福我做主
感謝悟空邀請,下定決心要離婚了嗎?想好了嗎?婚姻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嗎?都說夫妻還是原配的好,這話也是有一定道理,婚姻出現問題有考慮過是哪些原因嗎?好的婚姻需要兩個人共同經營,如果本身不懂得經營婚姻,那換一個人也不一定能過的好,婚姻也不一定能長久,就好比一個本身不會游泳的人,換再多游泳池都是沒有用的,解決不了根本問題,我覺得婚姻出現問題,不管是哪一方?首先都應該冷靜下來,好好的想想你們的婚姻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是哪裡出了問題?看能不能試著去改變目前的婚姻狀況?如果已經想好了,下定決心要離婚的話,個人建議首先還是考慮協議離婚吧!因為畢竟是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就算以後不在一起生活了,也沒有必要鬧上法庭,為了財產爭得面紅耳赤,你死我活,畢竟如果你們的婚姻牽涉到孩子,以後也會因為孩子的事情有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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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需要看具體的情況,首先要看夫妻雙方是否都同意離婚?如果大家都同意離婚,即使不在同一個地方,只要大家約好共同到民政局協議離婚,還是到一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離婚都是可以的。關鍵是當一方想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時候,而雙方又不在同一地方居住,這種情況就會比較麻煩。
對於這種情況下,協議離婚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所以只能透過去法院起訴的方式進行離婚。
而去法院起訴離婚就會涉及到法院管轄的問題。一般情況下,離婚案件是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包括兩種情況,一個是被告的戶籍所在地,另外一個就是被告的經常居住地。如果有經常居住地的時候,以經常居住地為準。
這裡所謂的經常居住地指的是被告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所以這就需要原告有證據證明被告在此地已經連續居住了一年以上才能去該法院進行起訴,如果沒有這方面的證據,那麼就只能去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而如果現在連被告在哪裡都聯絡不上,而被告又沒有在戶籍的所在地居住,那麼就有可能會涉及到公告送達,這種情況會更加的麻煩。所以如果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大家還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去諮詢專業的律師去處理,根據自己的情況,律師會給大家提供比較詳細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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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養貓人b
既然不在一同一個地方為什麼要離婚呢,難道就是電話裡面說說離婚的?這麼簡單!然後約到民政局就行了?
不在一個地方就說明兩個人可能不想離婚,誠心想要離婚的夫妻怎麼可能攔得住,現在全國各地很塊就到了。法律的角度來說,離婚真的很簡單,就像在外打工的父母回趟家一樣。重要的是如何兩個人才能幹乾淨淨平平淡淡的說離婚。
分手是兩個人的事情,離婚是兩個家庭的事情,如果是兩個人長時間不在一起導致的感情破裂,不妨想想當初是怎麼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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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onest私房菜
這個還真不清楚,不過民事案件多半是對方的戶口所在地區法院民事庭,你可以先去諮詢一下,
這裡指的是不能協商離婚的,可以協商的寫好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手續即可。帶身份證,戶口本。
回覆列表
夫妻不在同一個地方要如何離婚?
猜測你這意思,是夫妻二人居住地不一樣,好象戶口還不在一起。
若戶口在一起,到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處,簽好協議,領離婚證即可。
估計你要問的意思呢,是協議離婚不成,要起訴上法院才能解決問題。
而雙方呢又不在同一居住地,這樣的夫妻倒也真是不利於培養感情。
可能由於孩子和財產問題,需由法院來裁定!
這就要看誰起訴,誰應訴囉!
起訴的一方在自己居住地向當地法法院遞交申即可。
同樣,對方起訴你,就會在對方居往地遞交申請!
總之,兩邊都可,兩邊都有效!
但要在我看來,必竟夫妻一場,就算離婚也大可不必鬧上法庭。
什麼事,過得去就行,別太計較,因為我們曾經相愛過!
要是有孩子,就更應該和平解決,以便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一切恨皆由愛生。
沒有愛了,也讓恨消亡吧!
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