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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一詞的來歷
在古代就有負責滅火的組織,但不稱“消防”,“消防”一詞出自日本,在明治初期(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消防”一詞開始普及。直至1902年(清光緒二十八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總局後,租界消防隊移交由清政府管理,改稱南段巡警總局消防隊,“消防”一詞才算正式傳入中國。
中國古代各朝代的防火制度
人類很早就會使用火了,有火就有火災,有火災就會有專門負責滅火的組織。所以歷朝歷代都會有專職滅火的人員:
黃帝時期
早在黃帝時就有專職負責管理火的官員,根據《史記·五帝本紀》中記載“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黃帝在安排民生時告誡人們要節用水火。設立管理火的官員,稱為“火政”(《漢書·五行志上》:“古之火政,謂火官也,掌祭火星,行火政。”)
周
在周朝時設有“宮正”、“司烜”、“司罐”等官,“宮正”負責監督宮中之人嚴守火禁,提醒防火。“火禁”即防火的法律,如:“國中失火,則有此屋延燒之憂;野中焚萊,則有焚及山林之害。大則有刑,小則有罰,亦權罪之輕重耳。”,“司烜”負責仲春時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鈴,以提醒人們注意防火。“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司罐”負責在乾燥的仲春時節敲打木鐸傳達命令,禁止生火,並對在國都和城郊野外造成火災者追究責任並給予處罰。
漢
在漢時消防未被獨立分離出來,成為獨玄機構,消防治理秋社會治安的各項工作合在一起,都歸“執金吾”負責。漢代火政官分為別火、夜士。別火官負責宮廷內治火;夜士負責皇宮外巡夜、管控燈火等事宜,禁止百姓在夜裡隨便在街市動用火。並且漢代還設有都亭(又稱街亭),根據《漢書》記載,漢時京師“每街一亭”,西漢長安共設有16個街亭;東漢洛陽城共設有24個街亭。都亭內設有建鼓、亭舍。都亭也是城市內的交通樞紐,出入城皆以都亭為起點或終點。
唐
唐代時京師長安設有武侯鋪,分佈在各城與各坊,大城門100人,大坊30人;小城門20人,小坊5人,由左右金吾下屬的左右翊府領導。在全城構建起一個治安消防網路。唐代時開始用皮袋、濺筒滅火。《通典》上記載:“敵若縱火焚樓堞,以粗竹長一丈,鎪去節,以生薄皮合縫為袋,貯水三四石,將筒置於袋內,急縛如濺筒”
宋
宋代火政官有廂使和防隅官兩種。廂便負責開封等地城中火禁事宜,督促城中民眾守火禁,按時滅燭等。宋朝官府規定“將夜分必滅燭”,如有人要在後半夜燒紙錢,須事先告知當地廂使,以免引起混亂。《東京夢華錄》中記載,北宋開封“每坊三百步有軍巡鋪一所,鋪兵五人,夜間巡警,收領公事”。鋪兵又稱為“防隅軍”、“潛火軍”,“以防為主,以消為輔”,平常負責半夜巡邏,又建有望火樓,晝夜有人瞭望,樓下有防隅官屋數間,屯駐防隅軍百餘人,專門負責救火。一旦發生火災,防隅軍馬上攜帶消防器械,火速前往失火地點進行滅火;同時派騎兵向府尹以及馬步軍殿前三衙報告,“各領軍級撲滅”。在撲救中,各支部隊密切配合,各司其職,有的負責維持秩序;有的負責安置受傷民眾;有的負責搶救財物;有的負責運水滅火,井井有條,紋絲不亂。因此,“每遇火發撲救,須臾便滅”,“不勞百姓”。除此以外,南宋還有水鋪、水社和冷鋪等民間救火組織。
北宋仁宗時,有了水袋、水囊、唧筒、麻搭等救火工具(“水袋,以馬、牛雜畜皮渾脫為袋,貯水三四石,以大竹一丈,去縛於袋口。若火焚樓棚,則以壯士三五人持袋口,向火蹙水注之”,“水囊,如囊,以豬牛胞盛水”,“唧筒,用長竹下開竅,以絮裹水杆,自竅唧水”,“麻搭,以八尺杆系散麻二斤,醮泥漿皆以蹙火”。――《武經總要前集》)。
元
在《馬可·波羅遊記》中記載元朝有與軍巡鋪作用完全相同的“遮蔭哨所”。
明
明代皇宮的火禁事宜由禁衛軍負責,京城共設有“紅鋪”112處,每鋪有火丁官軍10人,共計1120人。明地方政府設有總甲負責防禦火盜。例如宛平縣城內設有“坊”、“鋪”,每鋪設鋪頭、火夫,統一由總甲負責管理。還有些地方設有火兵(又稱救火兵丁),有的50人一隊,有的100人一隊,設在易發生火災之處。配備水桶、藤鬥、麻搭、竹梯等救火工具。明代還設有“防火牆”,即每隔七間房空出一間,不設門窗,然後拿土夯實。
清
清康熙年間,開設了火班(機桶處),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其人數將近200人,貝紫禁城內曾有腹大口收的銅、鐵水缸308尊(現存200餘尊,名為門海、吉祥缸、太平缸),每尊能裝3000多升水,由太監專門負責,每天指揮勞役從井中取水將其填滿,夏天要保證水乾淨,冬天要蓋上蓋兒,套上棉被防止結冰,天太冷時還要把缸放在特製的石圈上,下面用炭火加熱,晝夜不息。
一些地方還有專門的救火兵丁、救火義役、救火夫頭。民間也有救火會、救火社、水會、水局、水龍局、撓鉤會等消防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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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建築大部分都是木頭建造,現代的人都經常不小心著火,可想到古代會怎樣。古代每家每戶都會在自家準備水缸裝滿水,在關鍵時刻以備不時之需。古代人的房子都是互相緊靠的,在著火時左鄰右舍都會來救火,所謂唇亡齒寒古人是最明白道理的。再者,古代不像現代照明使用電燈,可想到古代著火的次數大於現代吧。這樣的話為什麼能沒有專門的滅火人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