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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邢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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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阡陌上的鳥
合同是一個公司前進道路上的保證書。
特別是業務合同,它是公司生存的關鍵。
如何簽好合同,沒有後患,細節非常重要,看似按部就班的程式,但在不同因素過程中,促使合同順利簽約,又有保障,這需要縝密的思維,隨即應變的能力,不厭其煩的敬業精神。
一•合同資料是合同必備環節。
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身份證影印件,公司資質影印件。法人必須在每個影印件上蓋上法人章。如果有委託人,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不能少一個。
有時對方嫌麻煩,推脫資料不在身邊,以後再補上,最後不了了之。殊不知一份資料的缺少都會為以後的爭執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一招損,滿盤輸。不怕一萬就怕萬一。一旦有了爭執,為以後的法律申訴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礙於情面,放鬆警惕,認為簽了合同,有些材料後補,無妨大礙。合作的過程千變萬化,沒有正規的程式約束,往往總會帶來更麻煩的後果。
二•業務量大 ,第一次合作,未免擔心。
這時候可以尋找第三方出具擔保書。
我經營建築器材租賃,合作的物件都是關於工程公司,這些公司租賃我的器材用於國家工程建設。
租賃費用很難按合同要求月結,大多數都是等到業主撥款這個點上,才付一部分款。租賃到期及時全部結清的少之甚少。出租方未免擔心租賃款最後的去向。
籤合同時要求公司承包這個專案國企單位作為第三方擔保,承擔違約連帶責任。
這個擔保很重要,一旦發生大筆的款項無法收回,就可以起訴讓單位凍結公司承包擔保方工程所產生的工程款。
商業是利益和風險的共同體。獲得利益減少風險,合同簽約就必須程式規範化,任何一時的疏忽,敷衍了事的的習慣都不能有,一失手成千古恨的可能性再所難免。
以上只是合同的硬性指標,在簽約過程中,細節的把握,就要看個人的能力高低。
1.自信帶來的效果是非同凡響。
自信源於對自身企業的熟識程度和能達到對方需求度的一份信心。能滿足對方所需,就會有底氣的真正自信。不著邊際的吹噓,盲目的許諾和自負只會帶來合作無良的後果。
2.自身利益分釐必爭,不能含糊。
合同的細節問題,不能打馬虎眼,認為小環節,無關緊要。一旦合作過,雞毛蒜皮的小事,由於沒有合同上的規範條約,造成很多不愉快和損失。
3.學會察言觀色,判斷對方簽約合同的目的。
只要保證簽約合同必需的資料一個不缺,靈活把握千變萬化的現場,用心做事。
合同簽約順利,質量過關也不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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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袁曼曼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形式: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2、採用口頭、信件、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1、盡協助、通知義務;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洩露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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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香石
一般一份合同都是一式三份的,作為當事人,必須認真瞭解合同的詳細內容,因為合同一簽,就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尤其事對自己有利,和違反金,之類的數字,切記看清楚,另外一旦合同生成,必須儲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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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池莊你達哥
首先要看一看合同是不是一式三份,必須你一份,公司一份然後勞動局一份。然後要仔細閱讀合同上的內容,看看是不是有那種不符合勞動合同的條款,例如週末義務加班不給錢,如果請假多扣兩天工資等等。最後看合同是幾年,在合同年的時候公司是沒有權利無故解僱你的,如果解僱就應給你相應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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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面朋友回答的注意事項外,我想重點補充一下在合同簽署前,特別是公司合同的經辦人員在合同準備簽字蓋章前,應注意把握好的幾點事項和細節:公司合同經辦人員在合同簽署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1、合同簽署前應仔細檢查、核對合同各條款,確保所簽署版本是經公司領導稽核透過的最後定稿版本。
這就要求經辦人員首先要確認該版本是否是定稿版本,如果檢查下來,不是的話,就要要求業務部門提供最終的定稿,否則不予蓋章。
4、合同條款原則上不得再隨意改動,若因場地、條件所限必須塗改,則協議各方應在塗改處簽字蓋章加以確認,塗改處不簽字蓋章沒有法律效力。
5、合同簽署應根據“生效條款”執行,若約定“簽字並蓋章後生效”,則必須在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授權檔案的前提下,由授權人員簽字並加蓋公章。這點很重要,否則合同很有可能被認定為未生效。
6、合同正文下應註明“以下無正文”,合同簽署頁原則上應緊跟正文,單獨製作簽署
頁的,合同簽署頁應註明“本頁系《簽約合同編號》合同簽署頁”,這是為了防止被他人惡意增加合同條款。
7、最好編寫合同頁碼,若因合同無編號,致使合同簽署頁無法註明的,則應在合同簽署頁中註明“本頁系 ××協議簽約方於簽約地點簽署的《協議名稱》之合同簽署頁”,以確認簽署頁與合同的關聯性。
8、合同簽署應要求協議各方加蓋騎縫章,協議一方為自然人的,應要求其每頁小籤或騎縫籤,這樣可以防止合同文字內容被惡意更換。
9、合同簽署若約定以簽約地法院管轄,則原則上應將合同中的簽約地填寫為自己公司住所地,以利於發生糾紛時的處理。
10、合同簽署應明確雙方送達地址及簽約日期(確定合同義務履行時間、訴訟時效),
同時應留存簽約物件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影印件,以免發生糾紛時無法送達法律文書及為糾紛處理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11、公司與對方公司擬簽訂的合同,一般應先交由對方公司簽名蓋章,然後再由公司簽名蓋章。(防止拿不到合同及對方變卦)應要求對方蓋章時使用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的印章(如業務專用章、部門專用章等)在合同上蓋章。
12、 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按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必須辦理公證、批准或登記手續的,應及時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