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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1033721121294
1、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7座以下)享有6年免審政策,2020年11月20日起7-9座非營運小微型客車(麵包車除外)納入免檢範圍。
2020年11月20日起,超過6年不滿10年,僅需上線檢測2次,分別是第6年、第8年。
10年以上的,每年檢驗一次;15年以上的,每半年檢驗一次。
2、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1次。
3、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1次。
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1次。
驗車日期為機動車註冊的月份,在行駛證附頁上有標註。建議提前3個月驗車,提前驗車不會影響下次驗車的時間。而一般月末年檢人數是最多的時候,會出現擁堵,建議大家在月初進行。如果審車晚了一個月,則不能繼續上路行駛,即使是晚一天,也屬於脫審行為。一旦查到,會受到扣3分,罰款200元,並扣留車輛的處罰。
一個月未審,可以申請補檢,需要車主本人到交警隊遞交補檢書面申請,並儘快到車輛檢測所進行年檢。如果駕駛未年檢車輛上路行駛,一旦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拒絕賠償,一切有當事人負責。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透過年審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機動車會被登出,將強制報廢。
車輛年審超過截止日期1天就算過期,按照機動車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四款規定,車輛未按照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罰款,繳納罰款後才可以進行年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