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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侯小帥Felix

    劇場出租一般叫“租場”,出租不限於演出團體,也可以是機關企業開會,可以是年會、釋出會、研討會、甚至是講課,反正只要租用單位覺得合適就行。租場演出也是租場業務之一,但是在租場業務裡相對比重較小,這是因為租場演出時,場地方(劇院)只收場租,節目票房收入通常與其無關:銷路不好,賣的虧到破產,或者賣到黃牛手裡票子漲價五倍甚至十倍,劇院也就只(能)收約定的租金。於是這對雙方來說就都有了風險:演出單位的銷售推廣基本上只能靠自己,跟劇院要廣告牌等資源還得另外付錢,場地方沒有根本的推廣銷售動力;而一旦演出質量或者演出單位服務水平不行,要撒氣的觀眾不會去找演出單位,直接找劇院開銷,劇院還得賠不是陪笑臉。所以一般租場做演出的比重不多。

    --現在不少正規演出單位和劇院,都傾向於在對專案評估可行性達標的情況下,一起合作主辦演出。這就像“合資公司”一樣,大家一起投入,風險共擔,比較能積極主動。不過相對來說,劇院方在合作中更佔主動性,因為劇院方大部分都有當地政府背景,比演出方能獲得的地方資源更豐富。

    而“排練”,嚴格來說,是“搭臺”和“合成”兩部分。自從2011年開始“文化體制改革”(我們圈內都說是“政府剝離‘不良資產’”),院團(演出單位)和場館(劇場)直接掛鉤的情況大量減少。一般大中型劇院自己都不再有下屬院團,最多隻是成立一個演出(代理)公司,從外頭找演出團隊來做現成的演出,而且在製作新演出方面,因為前提投入很大,風險又高,除非有政府資金託底,一般也不會去主動成立院團製作新演出。雙方最親密的關係,也就是院團和場館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宣告該院團對該場館的使用享有優先權或者優惠價等等,親兄弟也得明算賬了。所以除非在該劇院有演出,即使是自家院團也未必會佔用劇場來排練,更多的是在開銷小得多的排練廳裡排練。

    --有些有條件的劇院,就在舞臺下方几層的地方,會有一個和舞臺表演區實際尺寸一樣大的排練廳,可以供演出單位進行實地模擬合成。

    同樣,這些劇場不會單純出租劇場舞臺給院團排練,因為一排練,劇場裡所有部門和裝置就必須全部到崗並開啟(很多劇院自己的技術人員和服務人員如領位員不是常規編制,否則人力成本很高),這就是一天的運營成本,可是如果當天沒有演出,那麼即使可以跟演出單位收費用,也只能按照打了折的場租來收,全額收人肯定不幹,而如果是上面提到的合作主辦或者是劇院自己主辦,就是徹底倒貼,增加演出成本。因此,通常只有在有相關演出的情況下,劇場在不演出時,才會提供給院團進行排練。舉例說:音樂劇《媽媽咪呀!》到重慶江北大劇院演出,假設是純粹租場演出,那麼雙方會就“搭臺”和“合成”使用到的劇場的時間達成一致,並確定這些時段裡應該結算的場租費用。一般來說這樣規模的戲,搭臺(走電、掛燈、置景、道具機械安裝擺放到位)大概需要兩個整天,然後技術合成(所有舞臺裝置和技術部門走一遍演出流程)順利的話一天不到,不帶妝走臺可能一天不到,帶妝合成可能一天最多。這樣無論後面的演期是一場還是一百場,之前這四天就花掉了。然後演期結束,最後一場觀眾散場後,演出單位就開始拆臺,這部分在租場協議裡,通常也是按時間收費的,除非你當晚十二點前就能全部拆完運走,不佔劇院室內一絲空間。

    當然,還有既沒有演出,也不是租場,也不是搭臺或者合成的時候,這時候,劇院可能會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裝置設施保養維修,比如吊杆、音響、座椅。而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一般隔個十來年,甚至更短,劇院還要大修一次,這時候劇場就整個封閉幾個月。

    我朝劇院大部分屬於政府所有,即使是保利院線旗下劇院,產權方依然是當地政府,保利只是管理公司,和政府方簽訂了定期的承包協議而已。所以政府方面一般除了經濟指標以外,對劇院經營管理的考核,還有場次指標和檔次指標,這些指標會按年遞增。比如我曾參加過接收工作的一家三線城市大劇院,當地政府對我們的要求是第一年完成50場主辦演出(包括合作主辦),其中A類演出(國外引進或者國家級演出單位演出)至少5場;B類演出(港澳臺引進或者省級演出單位演出)至少15場;C類演出(市級及以下演出單位演出)30場;第二年就是62場...一共五年。當然,這些數字,也都是我們事先和當地政府“商定”後,才公開上報讓他們批准的。

  • 2 # 仙女哇哦

    出租給外部活動。劇場出租一般叫“租場”,出租不限於演出團體,也可以是機關企業開會,可以是年會、釋出會、研討會、甚至是講課,反正只要租用單位覺得合適就行。

  • 3 # PC也想好好工作

    劇院會維修。在沒有演出時,劇院可能會根據實際需要,安排裝置設施保養維修,比如吊杆、音響、座椅。而且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一般隔個十來年,甚至更短,劇院還要大修一次,這時候劇場就整個封閉幾個月。

  • 4 # 溜光大道

    出租給外部活動。劇場出租一般叫“租場”,出租不限於演出團體,也可以是機關企業開會,可以是年會、釋出會、研討會、甚至是講課,反正只要租用單位覺得合適就行。

  • 5 # 農獼老二

    我只知道我們小區裡有個劇院壩,不演出的時候場地都在做什麼了?

    既然是劇院,修建的時候,肯定就是為演出的時候有個場地,成立一個劇院的場地。

    平常,劇院壩不演出的時候,據我瞭解的小區,空的時候都做了什麼,比如:停大車、小車、摩托車、三能車、電瓶車、腳踏車、做酒碗、跳壩壩舞、等等,場地不夠用的都是,那個停車回家早一點,就隨便停,回家晚的,就自己找停車位停,亂的不像樣了。在去年6月的時候,跳壩壩舞的為了爭劇院壩的時候,還發生了打架現象。這就是劇院壩平常不演出的時候做的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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