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孩子偷東西的事是不會發生的。但是,我們又發現,即使生活條件很好的家庭,也時常會出現孩子偷拿別人東西的事情。從兒童心理學來分析,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是由兩種心理因素引起的:一是孩子有一種強烈的佔有慾望,他對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既好奇又想獲得,而且企圖馬上獲得。在私慾的引領下,他便悄悄將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另一是孩子有一種異乎成人的冒險心理,他們心想,我拿了別人的東西,只有自己知道,別人卻不知道,這是多刺激和神秘呀。偷東西的行為大多發生在孩子幼年時,大多數孩子並不清楚偷盜這種行為的卑劣之處。因此,我們的家長要注意在這個方面進行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在對孩子進行此方面的教育時,同樣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光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不激發他們的對抗與報復心理,或產生對自身的厭惡,從而失去自信心。我們要針對事情,而非人的本身。明智的教育既能使孩子改正自己的不良行為,又能樹立正確的道德觀,保持良好的心態,增加對別人的關切之情。父母應隨時隨地教育孩子有關整個社會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懂得作為社會的一分子,要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不給他人造成傷害。惟有如此,社會每個成員才可以享受平等、幸福的生活。子浩的姨媽開了一個小超市,7歲的子浩經常到超市去玩。有一天,姨媽發現子浩趁人不注意的時候從店裡拿巧克力,這讓她大吃一驚。開始她以為,孩子小,拿點就拿點吧。後來她發現子浩又拿筆、小刀和乒乓球,而且總是在環顧四周沒人的情況下偷偷塞進口袋,等做完了這些,他還裝得極為正經,儼然一個十足的小偷。姨媽覺得再不指出來會毀了孩子。一天,姨媽趁店裡只有她和子浩兩個人時,用很慈善的眼光看著他,將他抱在膝頭。然後告訴他,她聽說昨天有人從一個店裡偷東西的事,她接著講自己在五年級時,曾從店裡偷過橡皮。她知道這是小偷行為,心裡很害怕,這樣做後,很長時間都覺得慚愧,有犯罪的感覺,所以認為這樣做很不值得,不應該,以後便不再這樣做了。子浩聽得面紅耳赤,他對姨媽說:“我知道錯了。我下次再也不會偷拿別人的東西了。”姨媽沒有簡單地指責、訓斥或簡單地對子浩進行說教,也沒有使子浩感到自己的行為顯示自己是一個壞人。他們一起探索了為什麼不該偷東西,偷東西對社會利益與他人利益的損害。作為家長,我們要建立一個免於孩子偷竊的環境。下面是很久以前的一個故事。某個小學內發生了偷竊事件,當時的老師讓班上的學生會幹部留在教室,一個個詢問是否偷竊。結果查明,偷竊者是一個女孩子。於是,這個女孩子在眾人面前被指為小偷。從那以後,她不但沒有改過,反而步向仇視社會的人生。雖然不只是這次事件逼得她如此,但她已被烙上“我是壞孩子”的烙印。雖然錢找回來了,但是這種方法令人有搜查犯人的感覺。對青春期的孩子而言,斥責或處罰,如上述之事例,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使往後的人生被烙上烙印,一定要加以注意。這比找到錢更為重要。常常聽到父母的求助:“孩子會從我的錢包偷錢,怎麼辦?”通常的回答是:“家裡不要放太多的錢,要把錢收好,想辦法不要讓孩子拿到。”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讓孩子不會想做壞事的環境。另外一點是不要去找“犯人”。應該怎麼做呢?舉例來說,大家一起吃飯聊天的時候:“我覺得錢包裡的錢好像短少了,是不是有小偷進來呢?媽媽很擔心。”那麼,偷錢的孩子就會知道媽媽
應該說,孩子偷東西的事是不會發生的。但是,我們又發現,即使生活條件很好的家庭,也時常會出現孩子偷拿別人東西的事情。從兒童心理學來分析,孩子偷拿別人的東西是由兩種心理因素引起的:一是孩子有一種強烈的佔有慾望,他對自己沒有玩過的東西,既好奇又想獲得,而且企圖馬上獲得。在私慾的引領下,他便悄悄將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另一是孩子有一種異乎成人的冒險心理,他們心想,我拿了別人的東西,只有自己知道,別人卻不知道,這是多刺激和神秘呀。偷東西的行為大多發生在孩子幼年時,大多數孩子並不清楚偷盜這種行為的卑劣之處。因此,我們的家長要注意在這個方面進行正確的引導和教育。在對孩子進行此方面的教育時,同樣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光是沒完沒了的責備,要做到不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不激發他們的對抗與報復心理,或產生對自身的厭惡,從而失去自信心。我們要針對事情,而非人的本身。明智的教育既能使孩子改正自己的不良行為,又能樹立正確的道德觀,保持良好的心態,增加對別人的關切之情。父母應隨時隨地教育孩子有關整個社會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懂得作為社會的一分子,要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不給他人造成傷害。惟有如此,社會每個成員才可以享受平等、幸福的生活。子浩的姨媽開了一個小超市,7歲的子浩經常到超市去玩。有一天,姨媽發現子浩趁人不注意的時候從店裡拿巧克力,這讓她大吃一驚。開始她以為,孩子小,拿點就拿點吧。後來她發現子浩又拿筆、小刀和乒乓球,而且總是在環顧四周沒人的情況下偷偷塞進口袋,等做完了這些,他還裝得極為正經,儼然一個十足的小偷。姨媽覺得再不指出來會毀了孩子。一天,姨媽趁店裡只有她和子浩兩個人時,用很慈善的眼光看著他,將他抱在膝頭。然後告訴他,她聽說昨天有人從一個店裡偷東西的事,她接著講自己在五年級時,曾從店裡偷過橡皮。她知道這是小偷行為,心裡很害怕,這樣做後,很長時間都覺得慚愧,有犯罪的感覺,所以認為這樣做很不值得,不應該,以後便不再這樣做了。子浩聽得面紅耳赤,他對姨媽說:“我知道錯了。我下次再也不會偷拿別人的東西了。”姨媽沒有簡單地指責、訓斥或簡單地對子浩進行說教,也沒有使子浩感到自己的行為顯示自己是一個壞人。他們一起探索了為什麼不該偷東西,偷東西對社會利益與他人利益的損害。作為家長,我們要建立一個免於孩子偷竊的環境。下面是很久以前的一個故事。某個小學內發生了偷竊事件,當時的老師讓班上的學生會幹部留在教室,一個個詢問是否偷竊。結果查明,偷竊者是一個女孩子。於是,這個女孩子在眾人面前被指為小偷。從那以後,她不但沒有改過,反而步向仇視社會的人生。雖然不只是這次事件逼得她如此,但她已被烙上“我是壞孩子”的烙印。雖然錢找回來了,但是這種方法令人有搜查犯人的感覺。對青春期的孩子而言,斥責或處罰,如上述之事例,都會造成極大的傷害,使往後的人生被烙上烙印,一定要加以注意。這比找到錢更為重要。常常聽到父母的求助:“孩子會從我的錢包偷錢,怎麼辦?”通常的回答是:“家裡不要放太多的錢,要把錢收好,想辦法不要讓孩子拿到。”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讓孩子不會想做壞事的環境。另外一點是不要去找“犯人”。應該怎麼做呢?舉例來說,大家一起吃飯聊天的時候:“我覺得錢包裡的錢好像短少了,是不是有小偷進來呢?媽媽很擔心。”那麼,偷錢的孩子就會知道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