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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北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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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讀時光
先講個小故事:
李淵當年在晉陽(太原)起兵時,因為自己的力量不足,並且擔心東突厥在背後捅刀子,便讓劉文靜出使突厥,送上金銀財帛並與東突厥的(始畢可)汗約定,你借我精兵良馬,我把隋煬老兒搞了,“若入長安,民眾土地入唐公,金玉繒帛歸突厥”,因此李淵乘風破浪才建立了唐朝。唐朝建立後,突厥便率軍前來索要財物,當然,之前朝庭已經給了很多賞賜,但仍然滿足不了他們的慾望。一則國家初建,國力虛弱,根本經不起大的戰爭;二則突厥所備糧草不夠,他們也沒想到李世民敢硬剛。突厥害怕十萬精兵就此埋骨他鄉,於是李世民用了個疑兵之計,擺出了很大的架勢把突厥進犯的念頭撲滅,與突厥簽了城下之盟。李世民為日後東突的戰爭不僅贏得了時間,也保證了山西以北暫時的邊疆穩定。
還有就是唐玄奘的中印建交。這個不細述,《西遊記》就是以此為藍本創作的神話小說。
從這裡便能看出,唐朝外在的衝突在前期是連嚇帶哄的方式,透過武力恐嚇和建交等方式暫時維持穩定。
如果說前期大唐還很虛弱,然而中期的大唐便是一頭猛虎。唐朝289年的歷史幾乎年年戰爭,其中以下幾點制度功不可沒:
一,府兵制
所謂府兵制即出則為兵,入則為民。平時不打仗的時候士兵農忙時種田,農閒時操練拼刺格殺排兵佈陣。而打仗的時候,士兵就自備乾糧馬匹隨軍出征。隨著府兵制的完善,唐朝就輕鬆解決了因打仗燒錢的問題。
二,結和”番軍“進行掠奪性戰爭
番軍就是王朝周邊的少數民族。就是告訴這些塞外的番軍,我們一起去打石國,財寶大家一起分。這樣就相當於打仗掙錢,越打越有錢。
三,均田制
把荒地分給無地的農民,開墾夠年數,這塊地就歸你了。這樣無產階級憑藉勞動可獲取固定的資產。農民有錢後就可以顧其他人來代替自己出徵。這樣國家也有稅賦可多收,人民也各得其利,還能拉平貧富差距,想不強大都難。
四,以戰養戰
唐朝的冶鐵技術相當發達,國外要打仗,還得從唐進口銅鐵製品,而唐朝的這種稅高的驚人。只要你來買我的兵器,那我就狠狠的吸一次血。只要你跟我開戰,你就得付出更多的財力。
我們知道,戰爭就是燒錢。從以上幾點看來,唐朝確實有無年不戰的資本。無論對內,還是對外,根本無需考慮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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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在衝突的補救
土地不足,為一客觀上的物質條件,尤其安史之亂前的人口增長,更使得土地問題加劇。這雖是問題的根源,卻也是最為癥結之難解處。
農民經營土地不足,直接導致的結果便是收入低下,這讓農民繳交賦稅也成了問題。故在此,賦稅的苛斂便必須有所節制。徵收賦稅的執行者,正是地方的官吏。地方官員的自我節制與體民,方是調和外在衝突的關鍵點。這些人,正是傳統觀點中的“循吏”。其治民之訣竅,概由兩方面入手,首先是以鼓勵與督促取代冷冰冰的法律制裁,強調教化的部分;其次便是清簡為事,以不擾民為方針。一鬆一緊,收放之間,為農民掙得更多的生存空間。
地方官員所從事的事務主要為兩項,一為直接改善生活,為民求得營生之計;二為改善風俗,為民求長久之計。
例如韋宙任永州刺史期間,面對一片的蠻荒,也不以為不得志,依舊用心於民生之務。當地農民“俗不知法,多觸罪,宙為書制律並種植為生之宜。”永州地區較為貧困,往往買不起牛,以人力犁田是最主要的耕作方式,既費時又費力。深感於此,韋宙採用類似現代民間常見的標會之聚財方式,推動永州地區牛耕的普及。
在改變地方風俗方面。風俗雖是地方生活習慣相研習的結果,若能有效的引導,則民風可歸於純樸;若誤導之,則往往淫濫。因地處偏遠,永州地區人民結婚的風俗與中原地區本有差異,雖然偏遠地區民風尚屬純樸。另外,婚禮的宴請開銷,也無益於農民的儲蓄。至韋宙上任,方禁斷這些風俗。韋宙也推廣地方教育,“立學官,取世家子弟十五人充之。”
雖然循吏的努力,很大程度的緩和了農民生活負擔,並引領他們生活水平提升。然而,在敗壞的風氣底下,能夠用心於此的官吏畢竟是少數。他們的努力,不過是迂迴,甚至只是緩和了一些衝突面。在他們離任之後,下一任地方官是否能同樣的體民,中間便參雜了許多運氣的成分了。
內在衝突的應變
內在衝突多是天災。對於農民而言,天災傷稼穡,直接威脅其生活。這時地方官員的角色依舊重要,在他們的帶領之下,許多救災工作方能順利執行。另外,對於轄區內發生天災的地方官,也有向上級呈報災情的義務。上級斟酌情況,藉以核定賦稅放免、免除勞役,乃至於開倉賑濟等政策。上下之間相互配合,以期將天災造成的傷害降至最低的程度。
兩稅法前的地方救災:依唐代的制度,遭遇天災時最常見的應對方式,大致不出減免賦稅與開倉賑濟二者。兩者都需由官員呈報,再由中央核定後方能施行,在此中可見中央在地方救災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
兩稅法之後的地方救災。兩稅法之前,地方沒有足夠的財政收入,故許多災荒的賑濟,不得不依賴中央朝廷。一直到兩稅法施行之後,徵收的賦稅有了“送使”與“留州”的區別,地方朝廷對於其己身之財物的支配權大大提高。
綜觀農村的外在與內在的世界當中,皆存在一股崩解的力量,都是促使農民脫離農村的離心力。外在的崩解力,源自於土地與賦稅的矛盾,而當中賦稅的問題,又起自於土地分配不均。兩者間互為拉扯,直接將農民甩出了其賴所生存的土地。內在的破壞,出自於自然環境不定期的自然災害,短時間造成的傷害,遠非外在的崩解力能比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