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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藏拙先生

    既然說的古代的福,最初的意義是什麼!

    我想就必須給大家看一下福字的演變過程!

    應為中國的子都是象形文字,

    大家只是看他的字形,就可以去猜一下,它所代表的意思!

    我想大家看下這幅圖,大家的心中都對福字,

    有一個基礎的認識了,首先我們看福字a

    兩隻手捧著一個酒罈,旁邊是一個示字!

    而中國古代呢,在祭祀時候往往都會用到酒!

    而這個福字應該代表的就是,祭祀請示先人,以求先人指示的意思!

    那後來呢既然是請求先人示意,就有讓先人保佑的意思!

    《說文解字》也說過福“祐也”,就是祈求先人“保佑,賜福的意思”

    但是除此之外福,還有別的說法!

    《國語·晉語二》其中就有,“驪姬受福”,而這個福,指的就是祭祀中的肉!

    鑑於中國,對古代祭祀物品(水果肉什麼的)文化!

    古代祭祀先人的肉,賞賜給下面的人。

    就有承認你是我們的族人!

    我把祭祀先祖的肉賞給你也就是,你也會受到我們先租的保護!

    所以這裡可以具體化一下,這個福的意思!

    應該就是我族先人對你的賜福!

    中國古代一直都是,崇尚,先人,聖人,文化,而不是崇神文化,

    我記得我在一篇回答,什麼樣的人是聖人的文章裡,就詳細論述過這個問題!

    而我想古代這個福的意思,就是先人的賜福!

    而慢慢的,這個福的意思,隨著文化的改變,也變得更加廣泛!

    《老子》中就有“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而這裡面的福的意思,就有幸福,和幸運的意思!

    然後福字在慢慢改變,他就意思就比較接近,現在大家,所知道的那個福的意思了!

    比如說賜福,福地!

    而最早,基督教傳入我們這,時,翻譯找不到太合適的用字!

    也是用了福字,比如《馬太福音》《馬可福音》。

    可見他在後來的文化中,有偏向於,神賜福的意思!

  • 2 # 子夏故壇

    “福”字的本義是指祭祀用過的酒肉,其它意義都是引申義。福字的甲骨文字形是雙手捧著酒罈獻於祭臺的畫面,後來演化省去了雙手,故福字從示從酉(訛化為畐)。“示”是指示字,表示祭臺,從示之漢字多與祭祀有關。“酉”也是指示字,表示裝酒的罈子。酒是飲食中的珍品,無酒不成宴,無酒不為敬,故酒借代泛指飲食及祭品。祭祀後用過的酒肉稱為“福”,祭畢,主祀者要把祭祀用過的酒肉分賜給親屬或其它貴族,稱為“賜福”。《周禮·天官·膳夫》: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賜福”是一種崇高的禮遇,凡接受賜福的人都會得到神主及其繼承人的庇佑,故《說文》曰:“福,佑也”。佑是福的引申義。

    西周實行宗法制,宗法制中最重要的內容就是嫡長子繼承製,嫡長子繼承祖業稱為大宗,其它別子稱為別宗或小宗,併成為別宗的始祖。只有嫡長子才有權祭祀列祖列宗。故古人十分重視祭祀,把它作為禮樂制度最重要的內容。“國之大事在祀與戎”,祀就代表禮樂制度,戎代表征伐之事,是保障禮樂制度貫徹執行的暴力機器,“禮樂征伐自天子出”乃為王道。祭祀既然這麼重要,那麼“賜福”就有強烈的政治意義,是一種崇高的政治禮遇。《論語·鄉黨》:“朋友之饋,雖車馬,非祭肉不拜。”意思是,孔子對於朋友贈送的東西,即使是車、馬一類貴重的東西,也從來不用下拜的方式來接受,而如果贈送的是祭祀用過的祭肉,則一定會拜而受之。這一方面說明孔子重禮不重物,另一方面說明“賜福”在朋友間也確實是一種崇高的禮遇。

    孔子因其子出生時,魯昭公特意派人賜予孔子一尾大鯉魚,認為這是莫大的榮幸,於是為其子取名曰“鯉”,字伯魚。孔子又曾因從魯公祭卻不得祭肉而離開。《孟子》中記載:“孔子為魯司寇,不用。從而祭,燔肉不至,不稅冕而行。不知者以為為肉也,其知者以為為無禮也。乃孔子則欲以微罪行,不欲為苟去。君子之所為,眾人因不識也。”意思就是孔子做魯國司寇時,後來就不被重用了。有次參從祭祀,祭畢分賜燔肉時卻不分給孔子,於是孔子未脫祭帽就離開了。不知道的人都以為孔子是為了一點肉,而知道的人則以為是主祭者對孔子太無禮了。孔子不脫祭帽離去是不想苟且離去從而以小過表示不滿。君子的所作所為,一般人多不會理解。依禮,王公祭祀完畢後,會把祭祀用過的酒肉(福)分賜給從祭的貴族,以示禮遇和庇祐;不予賜福,則暗含不再信任,也不再禮遇和庇祐的意思,以示絕情棄用。所以孔子十分在意。

    在《周易》中,“福”取象於震卦,《易·說卦傳》曰:“震為蕃鮮”。“蕃鮮”特指豐盛的祭品,《易》中凡言“福”,皆取象於震卦。如《震卦》初九爻辭曰“震來虩虩”,其《象傳》釋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意思就是當捕食者捕獵時,一副虩虩謹慎之狀,這樣才容易獲得獵物,以飽口福。“恐”不是害怕的意思,而是謹慎的意思。“恐致福也”就是由於謹慎而獲得獵物(口福)。《震卦》初九為震體主爻,這裡的“福”就取象於震體。《易·說卦傳》曰:“震為長子”,又《易·序卦傳》曰:“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古代實行嫡長子繼承製,只有繼承的嫡長子才有權祭祀列祖列宗,故曰“主器者”。長子主持祭祀,以豐盛的祭品陳於祭壇,故“蕃鮮”特指祭品,與“福”同義。

    “福”的本義是指祭祀用過的酒肉,因祭畢接受分賜而受庇佑,這是表層意義,實際其中還有更深刻的含義,那就是福反映的是宗法制度下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以及道德規範。社會關係不同而福份不同,人各有各的福份,安守本分則得福矣。就整個社會而言,禮樂備而社會關係和諧則得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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