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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七線城市土人

    實話實說,總共就12萬的投資,人家出技術還要負責經營,如果好好經營的話,拿三成股份真是一點都不過分。

    不過話說回來,這樣的合作方式,他的人品要絕對讓你們信得過才行。因為經營的過程中有太多的流水和機會。如果人品不行的話,他抵抗不了金錢的誘惑,你們的錢肯定是打水漂的。最後的結果是,破了財丟了朋友。合夥生意一定慎重啊。

    還有一點就是你們兩個投資的是否也互相那麼信任。

  • 2 # 實體經濟守望者

    問題好,我是一名創業者,嘗試回答。

    3人合夥投資12萬餐飲,2人五五出錢1人出技術加經營,股份怎麼分?

    這個問題我思考一下,如果是我,應該這樣分:

    一,本金為回籠之前,出錢人每人35% ,出技術加經營人30%

    這樣做的好處是體現經營者一種負責任的態度,畢竟投資有風險,在創業之初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資金安全。

    二,本金回籠以後,出錢人每人24.5%,出技術加經營者51%

    投資者,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永遠不要想控制經營者,應該讓具體經營者有主人翁意識和收益,這樣才是聰明的做法,否則,合夥事業就會起波瀾。三,也可以三方協商確定

    合夥生意,應該坦誠相待,各方按照真實意思表達簽訂合夥協議並遵照執行。

    總之,憑我個人經驗,合夥生意很多都敗在內部矛盾上,這一點對於合夥各方應該引起足夠重視,一定要事先簽訂合夥協議,並且是各方真實意思表達。

    就回答這些,感謝閱讀。

  • 3 # 味道天府李老師

    3人合夥投資12萬餐飲,2人五五出錢1人出技術加經營,股份怎麼分?

    說現實的,12萬開餐飲店有點捉襟見肘,位置好一點的連轉讓費都不夠,更別說額外的租金、裝修費、裝置費用。最多也只能開一個位置不太理想的小店,這樣的店也只能免強開張,往往多以失敗告終。

    先不說這些,還是回到主題。2個出錢的人就算是天使投資人吧,因為股份的分配牽涉許多因素,不是一兩句話就可以說清楚的,把那兩人看作天使投資人來分配股份就要簡單些。出技術加經營的人應該定義為這家店的創始人。這家店的成敗創始人是最關鍵的人物,他應該是大股東。一般天使投資人的股份在20%左右,兩人分別佔10%的股份,創始人佔80%的股份。假設這家店能夠正常運轉,第一年除去房租、水電氣、工資、稅收還賺了5萬元。如果把利潤全部拿出來分配,出資的兩人分別可以拿到5000元,創始人可拿到4萬元。

    到第三年生意越來越好,現有場地納客有限,剛好隔壁有一間鋪面要轉手,創始人決定把它拿過來擴大經營規模。於是找到第三方來評估擴大規模後這家店的估值為100萬元。當初出資的那兩人的股票也增值了,分別達到了10萬元。假設天使投資人的其中一人想全部賣出股份便可拿到10萬元走人。經協商創始人決定出讓自己20%的股份來融資以擴大經營規模,這樣創始人就可以拿到16萬元(100x80%x20%),那兩人分別再出資8萬元。現在的股份分別為18%、18%和64%,創始人的股份被稀釋到64%。

    假設一年之後除去所有開資,利潤為20萬元都拿來分配。結果就是這樣的,那兩人分別分到20萬x16%=3.2萬,創始人分得13.6萬元。

    再假設5年後這家店估值達1000萬元,這下那兩人想完全退出,另外第4個人願意接手他們的股份而進入,這下那兩人可分別拿到180萬元走人。

    以上情況必須建立在充分信任的基礎之上才有可能把事情做成。這樣的股份分配看似不合理,出錢的人好象吃了虧,分配的股份應該再多一些。

    現實生活中一個公司從創立到壯大,到最後成功上市。往往要經歷天使輪融資,A輪、B輪、C輪等融資階段,直到最後賣出或成功上市。這些都是有專業的投資機構在操作,它們一天到晚乾的事情就是尋找到那些最具投資價值的公司,然後進行投資入股幫助其健康成長。

    象小米的雷軍和新東方出來的徐小平一般都是選擇天使投資,他們有句行話是:天使投資就是投人。覺得這個人各方面能力都行就直接投了,至於他怎麼去做公司是不管的,更沒想過要去控制他的公司,因為他們投的公司很多也控制不過來,這叫專業的人幹專業的事,大家共同把豬養大能賣錢就行。

    象他們這些風險投資機構都是到處撒網投資,投一百家有兩三家做成功了,就算其它的都失敗了,那回報的利潤都是非常可觀的。

    建議要把股權分配的問題搞明白最好找第三方的專業機構。因為如果三人都以聯合創始人的身份出現,那股權分配又不一樣。

    你覺得這樣分配合理嗎?

  • 4 # 面具說

    我認為應該是經營的人佔50%,兩個掏錢的,各佔25%。

    原因如下。:

    12萬真的不多,如果去掉了房租,水電,用付出的基本上都是人工。

    小店不可能僱很多人,那麼這個出力的合夥人,他就會很辛苦,應該說是起的雞早,睡得比狗晚。

    所以他應該佔大頭。

    否則,只花6萬塊錢。就可以躺著賺錢,而沒有6萬塊錢,就得當牛做馬,這很容易引起他的心理不平衡。

    如果他心裡不平衡了,你們根本不可能賺錢。

    如果你們想賺錢,就是讓他心甘情願的去奉獻自己的力量。

    什麼能讓他自己心甘情願的去奉獻力量呢?

    就是他自己的幸福和夢想。

    這就是他必須佔大頭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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