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衛生組織將疼痛程度劃分為四級:
O 度: 不痛;
Ⅰ度:輕度痛,為間歇痛,可不用藥;
II度: 中度痛, 為持續痛,影響休息,需用止痛藥;
III度: 重度痛, 為持續痛,不用藥不能緩解疼痛;
Ⅳ度:嚴重痛,為持續劇痛伴血壓、脈搏等變化。
2、 數字分級法(NRS):
數字分級法用0-10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為無痛,10為劇痛。疼痛程度分級標準為:
0:無痛;1-3:輕度疼痛;4-6:中度疼痛;7-10:重度疼痛
3、 根據主訴疼痛的程度分級法(VRS法)
0級:無疼痛。 I級(輕度):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無干擾。
Ⅱ級(中度):疼痛明顯,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鎮痛藥物,睡眠受干擾。
Ⅲ級(重度):疼痛劇烈,不能忍受,需用鎮痛藥物,睡眠受嚴重干擾可伴自主神經紊亂或被動體位。
肝癌引起的肝區疼痛常由於腫瘤生長迅速使肝包膜張力增大,或肝癌浸潤肝包膜所致,常是肝癌中晚期的首發症狀。肝疼前可出現右上腹不適,疼痛多位於“右心口”或右季肋部,多呈間歇性或持續性鈍痛或刺痛。肝區疼痛特點時輕時重,偶爾一段時間內可自行緩解甚至消失,肝癌肝區疼痛在夜間多見。
肝癌疼痛中期在4—6晚期在7--10級之間
1、世界衛生組織將疼痛程度劃分為四級:
O 度: 不痛;
Ⅰ度:輕度痛,為間歇痛,可不用藥;
II度: 中度痛, 為持續痛,影響休息,需用止痛藥;
III度: 重度痛, 為持續痛,不用藥不能緩解疼痛;
Ⅳ度:嚴重痛,為持續劇痛伴血壓、脈搏等變化。
2、 數字分級法(NRS):
數字分級法用0-10代表不同程度的疼痛,0為無痛,10為劇痛。疼痛程度分級標準為:
0:無痛;1-3:輕度疼痛;4-6:中度疼痛;7-10:重度疼痛
3、 根據主訴疼痛的程度分級法(VRS法)
0級:無疼痛。 I級(輕度):有疼痛但可忍受,生活正常,睡眠無干擾。
Ⅱ級(中度):疼痛明顯,不能忍受,要求服用鎮痛藥物,睡眠受干擾。
Ⅲ級(重度):疼痛劇烈,不能忍受,需用鎮痛藥物,睡眠受嚴重干擾可伴自主神經紊亂或被動體位。
肝癌引起的肝區疼痛常由於腫瘤生長迅速使肝包膜張力增大,或肝癌浸潤肝包膜所致,常是肝癌中晚期的首發症狀。肝疼前可出現右上腹不適,疼痛多位於“右心口”或右季肋部,多呈間歇性或持續性鈍痛或刺痛。肝區疼痛特點時輕時重,偶爾一段時間內可自行緩解甚至消失,肝癌肝區疼痛在夜間多見。
肝癌疼痛中期在4—6晚期在7--10級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