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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半路碰到一個神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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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老王同志W
作為本問答的提出者,我當時完全是出於氣憤,心裡悶得慌,想和人說說。不想在短短的十幾分鍾,就已有幾十個劇友回答。正義、善良,絕對是社會的主流,我很欣慰,也很感動。
就本題而言,我想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現在離婚的很多,這很正常,離婚後再婚,也無可非議,但有一點需要特別注意,那就是如果離婚時有孩子,再找物件,除了解其他方面,一定要看對方是否善良 、是否有愛心。我們不敢要求對方多麼愛這個孩子 ,但起碼不能害這個孩子。否則,類似的事情,很難避免。
孩子無辜,是父母的錯誤結合才來到這個世上;孩子無奈,無法左右父母的婚姻;孩子受到的傷害最大,父母離婚的事情,可能在孩子一生都是陰影。做父親、做母親的,選擇再婚時,一定要睜大眼睛 ,不能一錯再錯 ,以致鑄成大錯。 -
3 # 囍囍囍888
首先,這個女人太歹毒,判處死刑算便宜了她!這種毒婦千刀萬剮也難解心頭之恨!無論你與大人有何冤仇,可3歲半的孩子懂什麼?你怎麼下得去手?當初嫁給這個男人的時候,你不知道他有孩子嗎?這一惡性事件也給那些想當後媽的女人提個醒:沒有一顆善良的心,容不下繼子女的你趁早別嫁二婚男。而男人離婚後再找女人,其首要條件是找一個心地善良的女人,哪怕這個女人是個醜八怪,只要她能善待你的孩子就行。
其次要對孩子的父母各打50大板!你們草率結合,然後又吵吵鬧鬧到離婚。孩子死了,你們高興了嗎?還有孩子的母親,我不知道你離婚時為何不帶孩子走?是沒爭取到撫養權,還是根本不想爭?怕帶個男孩不好再嫁嗎?你丟下孩子不說,還蠢到與這個毒婦產生糾紛的地步。你就不想想,你的孩子還在她手裡麼?還有這個孩子的父親,你沒長眼,給孩子找個毒婦,還那麼放心地把孩子扔給她!總之,孩子的死,與其父母不是一點關係沒有。
可憐的孩子,你一路走好!天堂裡不在有父母吵架的聲音,天堂裡更沒有毒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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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傲公子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雖然說後媽也是媽,但是有些後媽對待繼子的行為確實令人髮指。
對於女子網購含鉛刷鞋分毒死三歲半繼子事件已經過去幾年時間了,但是現在看來仍然讓人不寒而慄。
事件經過:‘’2013年,做燈具生意的江蘇丹陽人陳林與王莉結婚,並扶養其與前妻顧薇所生的2歲兒子陳明。2014年8月20日,陳明突然出現嘔吐、腹痛現象,並於10月27日上午開始出現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狀,後經確診為血鉛中毒。上海司法鑑定所的檢測顯示,陳明血液中,鉛元素的質量濃度為742ng/ml,遠高於正常人水平。
2014年11月27日,陳明在醫院宣告不治身亡,年僅三歲半。隨後,生母顧薇向丹陽市公安局報案,警方初步判斷,陳明之死或與其生前被投毒有關陳明的繼母王莉,曾經透過網路購買粉狀物質100g,其貨源被鑑定出含有鉛成分。此外,對王莉周圍的人調查結果顯示,在陳明鉛中毒身亡後,王莉曾就如何應對警方傳訊與周圍人討論。此外,種種跡象顯示,陳林與王莉之間常因車陳明扶養問題發生爭吵。2016年7月18日,丹陽警方對王莉進行控制,並對其展開調查。
最終,王莉承認了毒害繼子的事實,並稱此舉是為了迫使顧薇將孩子接走,丈夫可以騰出更多精力照顧懷孕的自己。在陳明出現中毒症狀後,家人四處求醫問藥,但是王莉卻始終隱瞞病情,導致陳明病情加重去世,而在陳明去世13 天后,王莉的兒子出生。王莉行為已經夠成故意殺人罪,最終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是一起人倫慘劇。一個幼小的生命,在繼母的毒害下,在痛苦中慢慢枯萎。最毒婦人心,尤其是嫉妒的女人。那畢竟是一個孩子,如果王莉有那麼一點包容心,也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慘劇。
王莉被判處死刑,這是她應得的懲罰。另外,對於孩子的父親陳林來說,作為監護人,他沒有做到一個父親應有的責任。陳林只顧著與二婚妻子圍繞著孩子扶養問題吵架,卻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和其在中間所受到的直接傷害。陳明為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不過現在說什麼都已經沒有用了,孩子已經逝去,只願天堂沒有如此歹毒的父母,願天堂沒有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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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泊圖泊途
其心如蛇蠍,其行為虎狼。後組建的家庭先入悲劇。
事件據題主描述,女子同丈夫前妻產生糾紛,網購含鉛刷鞋粉,採取撒入飲料、撒向玩具的方式,向孩子投毒,導致其死亡。此女被一審判決死刑。
分析又是一起繼母害子案,其心之狠毒,行為之可怕,讓人膽寒。據說女子辯稱這番做法是為了讓丈夫前妻接走這個孩子,以便他丈夫能更好的照顧懷孕的自己。
該女子知道鉛有毒,那就應該對鉛致死有一定的預判。多次投毒可見她有逐步害孩子的傾向。莫非一個生命的誕生就要另一個生命的死作為代價嗎?感情的純粹難道必須用如此強烈的做法來保持嗎?
孩子攤上這樣的後媽真是他的倒黴,而他的這個親生父親完全沒有遇見這場悲劇也是他些許的“神經大條”。
事情到了如此地步顯然不是瞬間造成了,期間的逐步發展沒有遏制於搖籃,各方關係沒有完全的協調好,這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事情的發生。
總結案件倒此確實給大家上了一課,重新組建的家庭會遇到問題,如何識人並且協調關係是新家庭的職責之一。
因與丈夫前妻產生糾紛,江蘇省丹陽市一名繼母,透過網購含鉛刷鞋粉,兩次採取包括摻入飲料中、撒向玩具等方式,對時年僅3歲半的繼子進行投毒,並導致其最終死亡。近日,此案在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繼母王莉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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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嘆息!這女人太歹毒,太不是人了!想既然明知自己是當後母還要獨享老公的愛!這男人也是,既然自己有孩子,起碼的防範意識應該有的呀,居然讓讓自己的女人殺了自己的孩子!這是一個多不負責的父親!這也印證了老人們說的:有了後媽就會有後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