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的轉移主要包三大塊:勞動事實關係轉移、社會養老保險轉移、醫療保險轉移。
一、關於勞動人事關係轉移。
1、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把解除證明拿到,調檔用。
2、新單位出調檔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寫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轉移人事檔案或戶口,寫清楚轉移地址。如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需要去單位依託的人事局把接收函蓋章子,需要攜帶單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還需要介紹信。
3、如果單位有人事代理權的話帶調檔函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去老單位提檔了。
4、回來存檔。
二、關於社會養老保險轉移。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按照以下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三、關於醫療保險的轉移。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
②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並透過信函郵寄方式傳送至參保人員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④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型別變更資訊表》,透過信函郵寄方式傳送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賬戶的,辦理個人賬戶餘額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攜帶資料
a.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參保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市)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憑證》;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稽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列印參保憑證。憑證第一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給參保人員。有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餘額按我市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
c.參保人員攜帶《參保憑證》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參保規定的,生成並向我市的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
d.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傳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後,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型別變更資訊表》,並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資訊表》透過信函郵寄方式傳送至新就業地參保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e.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憑證》第一聯和《資訊表》後辦理接續手續。
如果勞動關係的轉移的時間長,中間出現斷檔的,必須補繳有關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關係轉移單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要保留員工關係轉移原因的證據,以證明企業的行為確因客觀情況,而非主觀惡意,以便在發生法律訴訟時,不至於太過被動。
二、要與員工進行充分的協商。關於協商,需要注意三點。
1、在確定轉移員工的名單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採取召開全體會議,也可以召開部門內會議,由部門負責人對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小範圍開會。無論哪種會議方式,企業在此期間均應注意保留證據。比如,在召開會議時,要求所有涉及員工簽到。
在會議中,企業應坦誠地告知勞動者企業的客觀情況,如業務轉移、部門取消等等,並且將這些宣講內容寫入會議紀要。
同時,對於工齡等敏感問題不要回避,最好在會議上向員工明示,到新單位後工齡累計計算,如果不同意轉移的,則按照法律規定根據勞動者在本企業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避免不同工齡的員工在比較經濟補償金時產生心理不平衡的現象。
2、為了使員工勞動關係順利轉移,除了本企業內部的宣傳外,接收企業友好的態度和優良的福利待遇也會成為促成員工關係轉移的另一個關鍵因素。
3、對於個別不配合的員工,企業除了大會上的宣講外,再提供單獨溝通的機會,並且保留與其協商的證據。
除了上述保留員工關係轉移原因的證據和與員工進行充分協商外,還要及時辦理勞動關係解除手續。員工關係轉移不要無限期地協商,以免擴大企業的損失,產生更多的變數。
勞動關係的轉移主要包三大塊:勞動事實關係轉移、社會養老保險轉移、醫療保險轉移。
一、關於勞動人事關係轉移。
1、老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把解除證明拿到,調檔用。
2、新單位出調檔函或者接收函,一定寫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轉移人事檔案或戶口,寫清楚轉移地址。如果單位沒有人事代理權,需要去單位依託的人事局把接收函蓋章子,需要攜帶單位接收函和合同,有的還需要介紹信。
3、如果單位有人事代理權的話帶調檔函和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就可以去老單位提檔了。
4、回來存檔。
二、關於社會養老保險轉移。
根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規定,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按照以下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稽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三、關於醫療保險的轉移。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轉入;
②對符合辦理條件的,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生成《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並透過信函郵寄方式傳送至參保人員原在我市參保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④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憑證》第一、三聯及《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型別變更資訊表》,透過信函郵寄方式傳送至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有個人賬戶的,辦理個人賬戶餘額劃轉手續,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其基本醫療保險按以下流程辦理:
①攜帶資料
a.職工本人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申請表》;
b.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②辦理流程
a.參保人員攜帶相關材料到各區(市)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憑證》;
b.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稽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並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對符合辦理轉移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並列印參保憑證。憑證第一聯由經辦機構妥善保管,第三聯交給參保人員。有個人賬戶的,個人賬戶餘額按我市規定一次性支付給參保人員;同時終止參保人員在我市的基本醫療保險關係;
c.參保人員攜帶《參保憑證》到新就業地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參保手續。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受理申請後,對符合當地參保規定的,生成並向我市的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
d.各區(市)社保經辦機構接收新就業地經辦機構傳送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絡函》後,填寫《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型別變更資訊表》,並將《參保憑證》第一聯和《資訊表》透過信函郵寄方式傳送至新就業地參保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e.新就業地經辦機構收到《參保憑證》第一聯和《資訊表》後辦理接續手續。
如果勞動關係的轉移的時間長,中間出現斷檔的,必須補繳有關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關係轉移單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要保留員工關係轉移原因的證據,以證明企業的行為確因客觀情況,而非主觀惡意,以便在發生法律訴訟時,不至於太過被動。
二、要與員工進行充分的協商。關於協商,需要注意三點。
1、在確定轉移員工的名單後,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採取召開全體會議,也可以召開部門內會議,由部門負責人對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小範圍開會。無論哪種會議方式,企業在此期間均應注意保留證據。比如,在召開會議時,要求所有涉及員工簽到。
在會議中,企業應坦誠地告知勞動者企業的客觀情況,如業務轉移、部門取消等等,並且將這些宣講內容寫入會議紀要。
同時,對於工齡等敏感問題不要回避,最好在會議上向員工明示,到新單位後工齡累計計算,如果不同意轉移的,則按照法律規定根據勞動者在本企業的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避免不同工齡的員工在比較經濟補償金時產生心理不平衡的現象。
2、為了使員工勞動關係順利轉移,除了本企業內部的宣傳外,接收企業友好的態度和優良的福利待遇也會成為促成員工關係轉移的另一個關鍵因素。
3、對於個別不配合的員工,企業除了大會上的宣講外,再提供單獨溝通的機會,並且保留與其協商的證據。
除了上述保留員工關係轉移原因的證據和與員工進行充分協商外,還要及時辦理勞動關係解除手續。員工關係轉移不要無限期地協商,以免擴大企業的損失,產生更多的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