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兔子哥故事會
-
2 # 薩沙
其實原文是“光棍不吃眼前虧”。
什麼是光棍?
不是今天的單身男人,在古代民間把地痞無賴一類人物為“光棍”。
這些人並不是所謂好漢,而是無賴地痞,代表人物是《水滸傳》裡面的牛二。
牛二屬於下三濫,透過耍流氓在街上混,欺壓良善,但也敢惹厲害的楊志。
牛二此人無妻無兒,無父無母,就一條爛命,沒人敢隨便得罪他:那是東京城中有名的“沒毛大蟲”,專在街上撒潑、行兇和撞鬧,由於潑皮牛二專在街上行兇撞鬧,開封府也治他不下,滿城人見他都躲避為上。
而牛二這人確實不好對付,也很無賴:牛二鑽入楊志的懷裡,一邊搶奪打人,一邊撒潑威脅說,你不給刀,就“剁我一刀”。
正常來說,普通人拳腳是打不過牛二的,刀肯定被他奪走了。
而要麼按照他說的剁他一刀,就是殺人,普通老百姓肯定不敢。
誰知道遇到楊志,一刀將他剁了。
但楊志這種人,普通老百姓裡面一千個也沒有一個。
大家注意,牛二明明看到楊志身材魁梧,神情兇悍,一看就是不好惹的,手上還有刀,他仍然趕上去撒潑。
可見,牛二這種地痞無賴還是很厲害的,不怕死。
但是,即便是光棍,也就是牛二這種厲害的無賴,也不會吃眼前虧。
為啥?
這就是這些人的聰明之處,越是老混混,越是懂得這個道理。
寫到這裡,想起了電視劇《征服》。
封飈第一次去堵劉華強,結果劉華強不再,只是抓住了他一群小弟。
大家注意,封飈持槍衝進來的時候,劉華強小弟胡大海還要操刀頑抗,被封飈用槍指住:你還拿刀?是嗎?
然而胡大海也很懂得“光棍不吃眼前虧”的道理,隨即就把刀子放下,沒有敢於拼命。
接著,隨後封飈命令手下砍人,將胡大海一夥都砍傷了。
為什麼胡大海不拼命?
這是權衡輕重。
他們被亂刀砍了一通,只是教訓他們,受點皮肉輕傷而已。
如果封飈用槍指著他的時候,胡大海還敢揮刀,估計一槍就打過去了。
這種土槍近距離打一槍,胡大海最輕也是殘廢了。大家知道土槍霰彈打入人體,大部分是根本取不出來的,一輩子都會生不如死。
胡大海還是比較聰明的。
換句話說,封飈也一樣聰明。
面對劉華強所謂“瘋子,我數三聲,你不跪,我一槍打死你”,封飈還是下跪了,還喊了“爺爺”。
表面上封飈非常慫,其實如果他不跪,劉華強真的一槍打死他。
之前劉華強已經派人將封飈腿部打成殘疾,現在又什麼不敢殺他的。
如果被劉華強打死了,封飈一切都完了,就是個死人。
但只要不死,封飈終究有機會將劉華強制服,徹底報仇,揚眉吐氣。
所以,即便封飈這種老混混,也是“光棍不吃眼前虧”,跪就跪了。
最後,封飈確實將劉華強最新愛的弟弟,砍成重傷差點死了,也算報了大仇。
-
3 # user271313101853
當你的實力或者是能力,和對方不在一個層面時,裝弱者並不丟人,你只需要努力加強自身的能力,在反過來收拾對方!
-
4 # 山野論史
漢語博大精深,這就話可以做不同理解。可以認為聰明的人不爭一時之長短,能夠適當的退步。這個好像說得通,但是換一種說法,似乎更合適。
既然是好漢,那就要注重自己的名譽,眼前有人給你下不來臺,絕對不能退縮,幹他,不能吃這個明面上的虧。
按照華人的思想,好漢就應該不容忍當面羞辱,寧可死也要懟回去。看形勢不好就退縮,這樣的人不符合古人對好漢的定義。秦檜何嘗不是抱著好漢不吃眼前虧的思想?
突然發現,古人真的很矛盾,一會說士可殺不可辱,一會又說大丈夫能屈能伸。到底讓我們怎麼做好?宋欽宗打不過金國,但不認慫,想方設法想扳回來,結果亡國了,有人說不識時務,不知道韜光養晦,臥薪嚐膽。宋高宗認清時勢,及時止損,一百多年後,滅掉金國。但華人還罵他沒出息。到底怎麼做才是正確的?
好漢既然不願意吃眼前虧,就應該拿出勇氣來面對,不管結果如何。或者不要吃眼前虧,忍一時海闊天空。突然發現,哪一種做法對,好漢自己根本決定不了,無論你怎麼做,總有人說你不對。那到底好漢該怎麼做能?我認為,自己的事情,為什麼要別人來給我下結論?是好漢就不在乎被人怎麼說,我認為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常言道,“好漢不吃眼前虧”。
解釋都是說,聰明人能識時務,暫時躲開不利的處境,免得吃虧受辱。
既然是眼前不吃虧,為什麼暫時躲開呢。有些事,眼前躲開不就是吃虧了。
既然是不吃虧,那就應該是拿出不要慫,就是乾的勇氣,對嗎?
回覆列表
今人稱勇健的男子為好漢。尚義任俠的人,敢作敢當,不計危險,見義勇為。別人為他豎大姆指、稱他為好漢。
好漢兩字包含著漢人之翹楚,要是稱外華人為好漢,嚴格來說並不恰當;比如美華人幹了一件頂天立地的事,只能說是個好老美。
現代男女平等,談漢子不能忘掉女子。女子就不能稱漢,但可稱女中丈夫。最早女子稱為巾幗;巾幗是婦女的首飾,用於束縛秀髮之用。廣韻一書說幗是女子服喪戴的帽子。後人多不採用,因為豈有此理?在文字上只要提到能幹的女子,只說女中翹楚、巾幗丈夫、巾幗英雌了。
至於不吃眼前虧,倒不是見風轉舵,而是忍辱負重,打人之前先縮回拳頭,忍一時之氣以成大事而已。讀者一定知道韓信、句踐,就是顕例。
提到翹楚,翹,本來指鳥尾巴之長毛,代表高。楚,是荊地的樹木。楚木中獨高於他樹而起者,叫翹楚。後來借用為人才之高出儕輩者,稱翹楚。如出類拔萃、箇中翹楚。
我這是幹嘛?這都是老生常談,還自以為有識見嗎?在識者面前,好像有點班門弄斧!停筆,不想繼續丟人現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