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裝置電氣安裝工程安全操作規程
1、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用電,應當符合本規程和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並應由專業人員安裝、拆除和維修保養。
2、機電裝置的管理應做到"定人、定機、定裝置",嚴禁不具備專業資格的人員操作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使用前,應對使用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
3、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機械操作人員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緊身並束緊袖口,不得系領帶,女工髮辮應挽人工作帽內。
4、操作機電裝置及使用小型電動工具前,應檢查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和安全防護裝置。電源線破損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和失效的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未經專業人員更換、修復,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小型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有試執行要求的,應按規定進行試執行,確認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小型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操作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禁止在裝置運轉時進行擦洗和修理,作業中嚴禁將頭、手等伸人機械行程範圍內。修理應由專業人員按照原廠說明書規定的條件或有關標準、規範進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裝、改造。
7、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築機械技術試驗規程》(JGJ 34)進行測試和試運轉。
8、施工現場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必須按出廠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使用條件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變更、擴大使用範圍。按規定需定期檢驗檢測的儀表和有關安全裝置,應經具有法定檢驗檢測資格的單位定期檢驗檢測,否則不得使用。
機電裝置電氣安裝工程安全操作規程
1、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用電,應當符合本規程和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並應由專業人員安裝、拆除和維修保養。
2、機電裝置的管理應做到"定人、定機、定裝置",嚴禁不具備專業資格的人員操作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使用前,應對使用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
3、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機械操作人員的衣著應符合安全要求,緊身並束緊袖口,不得系領帶,女工髮辮應挽人工作帽內。
4、操作機電裝置及使用小型電動工具前,應檢查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和安全防護裝置。電源線破損或安全防護裝置缺損和失效的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未經專業人員更換、修復,不得投入使用。工作結束,應切斷電源並鎖好開關箱。小型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交保管室保管。
5、工作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確認完好方準使用;有試執行要求的,應按規定進行試執行,確認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6、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小型電動工具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作業。操作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禁止在裝置運轉時進行擦洗和修理,作業中嚴禁將頭、手等伸人機械行程範圍內。修理應由專業人員按照原廠說明書規定的條件或有關標準、規範進行,不得任意使用代用部件或改裝、改造。
7、新機、經過大修或技術改造的機械,必須按出廠說明書的要求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築機械技術試驗規程》(JGJ 34)進行測試和試運轉。
8、施工現場機電裝置、小型電動工具必須按出廠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性能、承載能力、使用條件和本規程的有關規定,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或任意變更、擴大使用範圍。按規定需定期檢驗檢測的儀表和有關安全裝置,應經具有法定檢驗檢測資格的單位定期檢驗檢測,否則不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