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長制發源於何地?
河長制發源於江浙,湖長制發源於湖北。湖北也是首個統籌“河長制+湖長制”、由省委省政府檔案明確“河湖長制”提法並率先建成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制體系的省份。
2.河長工作職責是什麼?
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佔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汙、非法採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3.湖長工作職責是什麼?
湖泊最高層級的湖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要統籌協調湖泊與入湖河流的管理保護工作,確定湖泊管理保護目標任務,組織制訂“一湖一策”方案,明確各級湖長職責,協調解決湖泊管理保護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整治圍墾湖泊、侵佔水域、超標排汙、違法養殖、非法採砂等突出問題。其他各級湖長對湖泊在本轄區內的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湖泊管理保護工作。
4.河湖長制工作職責是什麼?
(1)總河湖長: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河湖長制工作,分別承擔總督導、總排程職責。
(2)市、縣級河湖長: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河湖突出問題整治、水汙染綜合防治、巡查保潔、生態修復和保護管理,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檢查督導下級河湖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
(3)鄉鎮級河湖長:負責本轄區內河湖管理工作,制訂落實管理方案,組織開展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執法部門打擊涉水違法行為。
(4)村級河湖長:負責本村範圍內河湖整治工作,落實專管員職責,確保監管到位、保潔到位、整治到位。
河湖長制發源於何地?
河長制發源於江浙,湖長制發源於湖北。湖北也是首個統籌“河長制+湖長制”、由省委省政府檔案明確“河湖長制”提法並率先建成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制體系的省份。
2.河長工作職責是什麼?
各級河長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包括水資源保護、水域岸線管理、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等,牽頭組織對侵佔河道、圍墾湖泊、超標排汙、非法採砂、破壞航道、電毒炸魚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對跨行政區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責任,協調上下游、左右岸實行聯防聯控;對相關部門和下一級河長履職情況進行督導,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強化激勵問責。
3.湖長工作職責是什麼?
湖泊最高層級的湖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要統籌協調湖泊與入湖河流的管理保護工作,確定湖泊管理保護目標任務,組織制訂“一湖一策”方案,明確各級湖長職責,協調解決湖泊管理保護中的重大問題,依法組織整治圍墾湖泊、侵佔水域、超標排汙、違法養殖、非法採砂等突出問題。其他各級湖長對湖泊在本轄區內的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按職責分工組織實施湖泊管理保護工作。
4.河湖長制工作職責是什麼?
(1)總河湖長:負責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河湖長制工作,分別承擔總督導、總排程職責。
(2)市、縣級河湖長:負責牽頭協調推進河湖突出問題整治、水汙染綜合防治、巡查保潔、生態修復和保護管理,協調解決實際問題,檢查督導下級河湖長和相關部門履行職責。
(3)鄉鎮級河湖長:負責本轄區內河湖管理工作,制訂落實管理方案,組織開展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配合執法部門打擊涉水違法行為。
(4)村級河湖長:負責本村範圍內河湖整治工作,落實專管員職責,確保監管到位、保潔到位、整治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