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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超然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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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藍音
什麼情況?
在你今天之前沒有這個資訊,
本人沒有看到過。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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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江養民
現在是法治社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走一個壞人,現在正是打黑除惡,剷除黑惡勢力及保護網的遠動時期,任何犯罪都逃避ⅰ不掉法律制裁,打擊犯罪,保護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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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大廚老齊
謠言止於智者,傳媒輿論不可不聽,不可全信,兼聽則明,偏信則闇。有些媒體人為一已私利,目無法紀倫理底限,違心散佈不實傳言的大有人在,讀者(觀眾)要睜大眼睛,理智閱讀,反覆論證,辯明真偽…對有些負面新聞更該慎重,不可人云亦云,隨波逐流,盲目傳播,武斷評論…鑑於此,本提問中有些事實不詳,不便多談,只好闡明個人對媒體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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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鳳城五路口
伊利放大招了,
現在沒工夫關注這點小事了!
抓緊買花生、小酒!
大戲即將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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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孟珍
謠言,是一種最令人討厭的東西了,一個莫名其妙的惡搞,在你根本不知就裡的情況下自天外飛來。在你毫無知覺,毫無防範,毫無準備,沒有絲毫徵兆的情況下對你造成傷害,在你有所查覺的時侯危害已經形成。很多時候,謠言對人心靈造成的傷害都是巨大的,不管那種惡搞的初衷如何,那種傷害其實就是一種犯罪。然而,這種謠言的傳播,卻是很難找到源頭的,想去制裁也就有了很大的難度,況且這種謠言在開始是沒什麼大不了的,只是在傳的過程中越傳越厲害,到最後才形成傷害。所以很多時候被傷害者也只好自認倒黴,好在那種傷害在利益上的損失也不算太大,也就不了了之了。
網路謠言,卻是一種新的媒體下的新的犯罪形式,這種謠言傳播速度快,流傳面積廣,不明就裡的人多,以謠傳謠,添油加醋,造成的影響更大,對人的傷害也就更大,甚至會給人帶來利益上的損失。尤其是惡意的,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的精心組織的造謠,對人的利益造成的損失往往是不可估量的。如果是針對大的企業的主要人物進行惡意的造謠,其實和圖財害命差不多。相互間沒有大的利益糾隔是不會去那麼做的。
然而,在網路上造謠卻是有據可查的,這也就使得那些造謠者無所遁形。在網路這種媒體方式,成為人們主要的攝取資訊的途徑之後。保持一種清淨的資訊環境就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對某些惡意的搗亂分子,給予強有力的打擊就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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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洛水清風
鄒光祥、劉成昆被判刑,再次提醒廣大網民,決不能聽風是雨,無中生有。這二人造謠伊利乳業董事長潘剛出走美國,後有回國接受調查。事實證明這完全是空穴來風,無稽之談。不僅損害潘剛本人名譽,也對伊利乳業造成不良影響。
這件事再次告誡人們,網路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造謠的天堂,任何人必須為自己在網路裡說過的話負責。那些為了點選率,為了博人眼球的大V們,今後再也不能無事生非,人云亦云了。寫文章一定要有事實依據,一定要公平公正,不然,鄒光祥、劉成昆就是前車之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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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品牌運營
多年跟伊利有來往,不看好潘剛,小人得志,沒有胸懷,透過舉報信也可以看出來。如果你是蒙牛的供應商伊利就不要,一直把蒙牛當成敵人,蒙牛從來無所謂不會管這些。伊利是鄭俊懷帶領老一輩打下的,潘剛後來的巧取豪奪,鄭俊懷堅持這麼多年一直堅持想要回屬於自己的股票太應該了,如果是髒款躲都來不及為什麼堅持要。倒是想問問伊利是國有企業,你潘剛個人的那麼多股票怎麼回事,市值幾十個億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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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閒看秋風999
中國有個成語叫做: 咎由自取;用今天的大白話來說就是: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這件事事的大概經過是這樣的:
事後,伊利公司聯絡“光祥財經”,並且指出內容完全是無中生有的捏造。但是,光祥財經毫無檢討之意。
最後的結果大家都知道了。光祥財經鄒光祥、天祿財經劉成昆涉嫌犯尋釁滋事罪公開宣判。
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鄒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劉成昆有期徒刑八個月。兩人當庭表示上訴。
至於上訴結果如何,現在不知道。但是不作不死。造謠者必須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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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席越
“有的自媒體還透過爆料勒索錢財”,一方面有利可圖,使得一些人哪怕逾越道德的尺度,也在所不惜;另一方面,這種藉助自媒體進行營利的渠道來錢多而且快,極容易使一些人鬼迷心竅。
種種現象毋庸置疑都是不正常的、具有社會危害性的、不利於優良的價值觀的建立與傳播的。
當然這種現象的出現也是如今市場經濟蓬勃發展、網路技術迅猛突破、娛樂行業持續吸睛的大勢所趨,是如何阻擋也阻擋不住的,但是並不能因為它的不可逆就能夠不作為或者“胡亂作為”。
對於自媒體行業的管控,對於挑戰道德尺度的自媒體平臺進行及時有效的管控與裁決,不能有絲毫的馬虎。
當然,每一個自媒體平臺的從業者也應該有最基本的道德追求,有良好的精神素養。
讓法律的歸法律,讓個人的歸個人,在一個不算太好但也絕不算太壞的時代裡,每個人都應該拿出自己的責任感與奉獻意識,而不是在利益的漩渦裡沉淪,迷失自我,甚而迷惑他人。
0月24日9點30分,鄒光祥、劉成昆涉嫌犯尋釁滋事罪一案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回民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宣判。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鄒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劉成昆有期徒刑八個月。兩人當庭表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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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手稱快!我們國家是法制國家,對於一些尋釁滋事,目無法紀,故意挑起事端,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的不法之徒必須給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