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方法是測電池的開路電壓,也就是利用蓄電池的OCV曲線,開路電壓曲線
蓄電池在開路即不接負載的情況下電壓與電池容量成正比,打個比方,11.6V可能代表電池容量10%13V可能代表90%
不同的電池存在不同的特性,但是總體來講只要開路電壓達到13V基本容量都在90%以上
電壓電流表的作用不是顯示電瓶電壓電流的當前值,而是充電器當前輸出的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這個充電器應該有過充保護功能,電瓶滿電後,就會自動切斷輸出,停止充電。12V的電瓶選擇20A的大電流進行充電,會對電瓶有損害。除非電瓶饋電嚴重,正常電壓電流無法充電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一會。
既然是全自動,這個充電器應該有過充保護功能,即電瓶滿電後,自動切斷輸出,停止充電。
另外,12V的電瓶,選擇20A的大電流進行充電,會對電瓶有較大損害。除非電瓶饋電嚴重,正常電壓電流無法充電的情況下使用一會。
若使用智慧充電器的檢視充電指示燈變燈即為充滿;全自動、手動充電器的檢視充電電流的變化,充電電流小於或接近5A就應該是充滿,一般情況下12V65AH電瓶連續充電6~7小時即可充滿可以移除充電器。
鉛酸蓄電池的能提供電能最主要的組份是正、負極板賀電解液。蓄電池上有液口栓,液口栓的功能為排出充電時所產生的氣體及補充純水,測定比重。
一般精確測量基本靠測算比重來確認是否充滿,蓄電池液比重與蓄電池狀況:
1、充足的電池:1.2750-1.285;
2、放電量為30%:1.170-1.190
3、放電量為100%:1.050-1.070。
如果是免維護型蓄電池(無液口栓,在使用壽命內基本不需要補充蒸餾水)的電池,需要根據放電的浮充電壓的形式來確定是否充滿,蓄電池單隻標稱電壓12V,在浮充狀態下酸性蓄電池單隻電壓13.5—14.5V可以認為電池充滿電(不準確),開路測量電壓基本會達到16-17V,此時認為電池充滿。
電動車電池的話,如樓上所言,轉燈即滿。但無須再多充,多充的電,大部分都用來電解水了,而失水正是電動車電池失效的重要原因。
其它鉛酸電池,在設定的充電電壓下,一般是14.7V,當充電電流小於0.005C以後即可以認為充滿電了。
有充電指示燈的,變綠燈就充滿,
有電流表的,電流接近0就充滿,
按時間計算,決於充電電流大小。
1、電瓶一般留20%電量以上,電瓶充電時的化學轉換效率約為50%,充滿電瓶需要增加150%*80%的電量。
2、電瓶的最佳充電電流為其容量的10%,但是,充電時間需要150%*80%/10%=12小時,再加1小時左右分段充電增加的時間。
3、為了符合人們的作息時間,設計中,一般採用容量13%的充電電流,這樣充電時間至少為150%*80%/13%=9.2小時,再加1小時左右分段充電增加的時間。
4、快速充電,一般以電瓶容量的20%電流充電,充電時間為150%*80%/20%=6小時。使用更大電流充電,雖然充電時間縮短了,但是,對電瓶有傷害,慎重使用。
電瓶充電所需時間由容量決定,不是電壓。
充電電流一般選容量的10%即10小時率,最大電流不大於額定容量值的30%,若充電電流過大,則蓄電池易發熱,造成極板彎曲、脫落、斷裂、短路以致造成爆炸、燃燒等事故。
充電時間(小時)=充電電池容量(Ah)/充電電流(A)*1.5的係數。
例如:假設電瓶是30AH,則:30/3*1.5=15(小時)
電瓶充電時間主要是由電瓶容量和充電電流來決定的。標準的充電電流為電瓶容量的十分之一,比如電瓶容量為20AH充電電流就是2A。恆壓充電的電壓為14.4V。
浮充電壓13.8V時,電流小於0.01C(120*0.01=1.2A)以下,即可視為充滿。
只需要測量一下其電流值,就完全可以測量出來的,直接用電流表測量。
化學能轉換成電能的裝置叫化學電池,一般簡稱為電池。放電後,能夠用充電的方式使內部活性物質再生——把電能儲存為化學能;需要放電時再次把化學能轉換為電能。將這類電池稱為蓄電池(StorageBattery),也稱二次電池。
簡單的方法是測電池的開路電壓,也就是利用蓄電池的OCV曲線,開路電壓曲線
蓄電池在開路即不接負載的情況下電壓與電池容量成正比,打個比方,11.6V可能代表電池容量10%13V可能代表90%
不同的電池存在不同的特性,但是總體來講只要開路電壓達到13V基本容量都在90%以上
電壓電流表的作用不是顯示電瓶電壓電流的當前值,而是充電器當前輸出的充電電壓和充電電流。這個充電器應該有過充保護功能,電瓶滿電後,就會自動切斷輸出,停止充電。12V的電瓶選擇20A的大電流進行充電,會對電瓶有損害。除非電瓶饋電嚴重,正常電壓電流無法充電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一會。
既然是全自動,這個充電器應該有過充保護功能,即電瓶滿電後,自動切斷輸出,停止充電。
另外,12V的電瓶,選擇20A的大電流進行充電,會對電瓶有較大損害。除非電瓶饋電嚴重,正常電壓電流無法充電的情況下使用一會。
若使用智慧充電器的檢視充電指示燈變燈即為充滿;全自動、手動充電器的檢視充電電流的變化,充電電流小於或接近5A就應該是充滿,一般情況下12V65AH電瓶連續充電6~7小時即可充滿可以移除充電器。
鉛酸蓄電池的能提供電能最主要的組份是正、負極板賀電解液。蓄電池上有液口栓,液口栓的功能為排出充電時所產生的氣體及補充純水,測定比重。
一般精確測量基本靠測算比重來確認是否充滿,蓄電池液比重與蓄電池狀況:
1、充足的電池:1.2750-1.285;
2、放電量為30%:1.170-1.190
3、放電量為100%:1.050-1.070。
如果是免維護型蓄電池(無液口栓,在使用壽命內基本不需要補充蒸餾水)的電池,需要根據放電的浮充電壓的形式來確定是否充滿,蓄電池單隻標稱電壓12V,在浮充狀態下酸性蓄電池單隻電壓13.5—14.5V可以認為電池充滿電(不準確),開路測量電壓基本會達到16-17V,此時認為電池充滿。
電動車電池的話,如樓上所言,轉燈即滿。但無須再多充,多充的電,大部分都用來電解水了,而失水正是電動車電池失效的重要原因。
其它鉛酸電池,在設定的充電電壓下,一般是14.7V,當充電電流小於0.005C以後即可以認為充滿電了。
有充電指示燈的,變綠燈就充滿,
有電流表的,電流接近0就充滿,
按時間計算,決於充電電流大小。
1、電瓶一般留20%電量以上,電瓶充電時的化學轉換效率約為50%,充滿電瓶需要增加150%*80%的電量。
2、電瓶的最佳充電電流為其容量的10%,但是,充電時間需要150%*80%/10%=12小時,再加1小時左右分段充電增加的時間。
3、為了符合人們的作息時間,設計中,一般採用容量13%的充電電流,這樣充電時間至少為150%*80%/13%=9.2小時,再加1小時左右分段充電增加的時間。
4、快速充電,一般以電瓶容量的20%電流充電,充電時間為150%*80%/20%=6小時。使用更大電流充電,雖然充電時間縮短了,但是,對電瓶有傷害,慎重使用。
電瓶充電所需時間由容量決定,不是電壓。
充電電流一般選容量的10%即10小時率,最大電流不大於額定容量值的30%,若充電電流過大,則蓄電池易發熱,造成極板彎曲、脫落、斷裂、短路以致造成爆炸、燃燒等事故。
充電時間(小時)=充電電池容量(Ah)/充電電流(A)*1.5的係數。
例如:假設電瓶是30AH,則:30/3*1.5=15(小時)
電瓶充電時間主要是由電瓶容量和充電電流來決定的。標準的充電電流為電瓶容量的十分之一,比如電瓶容量為20AH充電電流就是2A。恆壓充電的電壓為14.4V。
浮充電壓13.8V時,電流小於0.01C(120*0.01=1.2A)以下,即可視為充滿。
只需要測量一下其電流值,就完全可以測量出來的,直接用電流表測量。
化學能轉換成電能的裝置叫化學電池,一般簡稱為電池。放電後,能夠用充電的方式使內部活性物質再生——把電能儲存為化學能;需要放電時再次把化學能轉換為電能。將這類電池稱為蓄電池(StorageBattery),也稱二次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