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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nba歷史上偉大的球員比如喬丹,科比。約翰遜。大鳥伯德。都換過球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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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科艾卡麥的青春

    換隊,這個在職業聯賽裡面太常見不過了,一人一城,20年堅守,實在是不太容易。

    偉大的球員也難逃交易的命運,且不說別人,就看歷史前十,足夠偉大吧,我們來看看他們的職業生涯。

    鑑於歷史前十排名不同,我選較為常見的13人,喬丹,科比,詹姆斯,賈巴爾,張伯倫,奧尼爾,鄧肯,伯德,魔術師,大O,韋斯特,奧拉朱旺、拉塞爾。排名不分先後。

    從未換過隊

    科比、鄧肯、拉塞爾、伯德、魔術師、韋斯特。

    這6人從未離開過自己的球隊,真正的做到了一個人一座城!這些人裡,效力球隊最長的是科比的20年,最少的是13年;為球隊帶來冠軍最多的是拉塞爾的11個,最少的1個。

    換過1支球隊

    喬丹、賈巴爾、奧拉朱旺、大O羅伯特森。這幾個人也算是各有關的故事了吧。

    喬丹大家都知道,退役兩次,第二次退役後,成為了奇才的小股東,結果球隊戰績不好,門票賣不出去,球員實力不濟,於是復出吧,拯救一下球市,帶帶隊員。

    奧拉朱旺這個只能說是人各有志吧,火箭本來給了一份合同養老,但是大夢覺得自己還能打,局面就變成了球隊不想讓他打,本人還想再試試。就這樣,大夢離開了火箭。沒能在火箭退役,也是火箭球隊從上到下、從管理層到球迷的一個終身的遺憾吧。

    大O和賈巴爾的換隊,就是純粹的追求冠軍了,大O從辛辛那提去了雄鹿,報了賈巴爾的大腿,立馬拿了冠軍,然後74年退役。賈巴爾堅持了一年,然後從雄鹿離開去了湖人,繼續他的輝煌。

    換過多支球隊

    奧尼爾、張伯倫、詹姆斯。

    張大帥待過4個隊,不用說換球隊了,退役後還換職業打起排球了,聽說還拿了什麼MVP,總之,大帥搞這些運動,就是愛好,幹啥啥給力。

    詹姆斯,今年夏天,加入湖人,被稱為決定3,也是詹姆斯的第三隻隊伍,估計是最後一個隊伍了。

    奧尼爾的球衣都湊成一套彩虹球衣了!生涯總共呆過6個隊伍,是這幾個人裡最多的!

    由此可見,這13個偉大的球星中,只有6人把職業生涯都獻給同一支隊伍。想要不換隊伍,很難,首先你得有超人的實力,否則球隊不會留你;其次管理層得給力,要是不給當家球星配上好球員,看不到奪冠希望依然會走。

    所以說,換隊很常見,巨星也有自己的追求,有追冠軍的,哪裡好就去哪;也有追錢的,誰的錢多我給誰打工。

    沒有必要把球員的離開看的多麼重,但是球員的到達會有不一樣的效果。

  • 2 # 籃球騎士

    說一下維爾特·張伯倫。

    維爾特·張伯倫

    說起張伯倫,自然先想到的是他自吹自擂的風流往事。當然還有逆天身體天賦。

    ——身高2.16米,臂展2.34米(姚明身高2.26米,臂展2.25米)

    ——百米跑10.9秒

    ——400米跑48.8秒

    ——拿過大學跳高冠軍和全國鉛球冠軍

    當然了,張伯倫職業生涯效力過勇士隊、76人、湖人隊。在勇士隊,張伯倫因為要求提高工資,被老闆自然視為眼中釘,想把他送走。張大帥來到費城76人,又用退役來威脅老闆利奇曼來為自己加薪,但是老闆沒有拒絕,都答應了他的請求,逐漸兩個人就成了好朋友。同時張伯倫還透露,利奇曼答應將76隊25%的股份送給他。(果然是好基友)

    交易在1968年7月9號,費城76人將威爾特·張伯倫送到洛杉磯,換回了中鋒伊爾·伊姆霍夫、前鋒傑裡·錢伯斯和後衛阿克·克拉克。

    順便說一句,張大帥拿下100分那場,伊姆霍夫正是防守張大帥的球員。

    有人要問了,為什麼要送走張伯倫?

    ——在1967賽季,張伯倫幫助76人奪得總冠軍之後,他向球隊股東索要25%的股份(利奇曼因病已經去世了),股東不買賬,最後他們將張伯倫的剩下的3年合同變成一年,並付清3年工資。所以在198賽季之後,張伯倫成為了完全自由的球員,可以選擇加盟任意一支球隊。那時候完全自由球員非常少,通常球隊佔有較大的主動權。

    當時湖人隊還有兩位明星球員埃爾金·貝勒(當時34歲)和傑裡·韋斯特(當時30歲),

    ——貝勒,10次最佳陣容,入選NBA50大,名人堂球員

    ——韋斯特,12次最佳陣容,5次最佳防守陣容,NBA歷史上第一位敗方FMVP,1次MVP,入選NBA50大,名人堂球員

    加盟湖人之前,張伯倫4次MVP,7次得分王,7次籃板王,1次總冠軍。

    此時湖人擁有了30歲的韋斯特,34歲的貝勒,32歲的張伯倫,可謂是星光璀璨。用當時貝勒的話將就是,如果我們擁有張伯倫,我們就是總冠軍。不過事與願違,湖人過了3個賽季,才拿到總冠軍。

    多年之後,韋斯特回憶道:“有人告訴我,當時的湖人隊可能算是超級球隊的鼻祖了,我仔細一想,他說得可能是對的”

    所以總而言之,張伯倫換隊,就是為了金錢罷了。

    巨星

    隨著工資帽的上漲,超級巨星在母隊和其他球隊拿到的薪資都差不多,況且在這個商業社會,代言、投資也能賺錢。所以,其他因素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喬治在雷霆,為了兄弟情義

    ——詹姆斯前往湖人,為了家庭

    ——詹姆斯前往熱火,為了冠軍

    ——杜蘭特前往勇士,為了冠軍

    所以,今後可能會出現更多巨星在一起的打球的情況,原因大家都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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