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南城話不多先生

    就你這智商也配擁有兩套房,還來這裡問這樣的問題,很負責告訴你你很快房子就屬於別人的了,趕緊能住兩天就住兩天吧

  • 2 # 江左盟戒隱

    這個答案是毋庸置疑的,不能夠,沒有商量的餘地。

    為什麼直接的給你的答案是沒有商量的餘地?

    咱們在這幾個方面考慮考慮:

    首先 你們是剛剛相親認識的,最起碼的感情基礎都不牢固,這個階段怎麼可能談這種敏感的話題。這種敏感的話題,往往是快結婚的時候才會涉及,並且是雙方商議共同決議的,就目前來看你們遠遠沒有到這種地步。

    其次 就女方家鄉提出來的要求,是過分的、自私的、說嚴重點是異想天開。

    在法律方面還是人情世故上來講,怎麼都是說不通的。

    像你種情況,真是到談婚論嫁的階段,雙方感情基礎非常好,雙方都彼此滿意,可以考慮在房本上添上女方的名字,給女方一個保障。但是也不會只寫女方的名字,這種要求到哪也說不過去。

    最後 談個比較不好,但是不能不談的可能。現在這個社會,別有用心的人,太多了,可是說數不勝數。

    如果一旦真只寫上女方的名字,房子的戶主就是女方,到時候跟你沒有半毛錢關係。你們的關係真是惡化了,後果你自己應該能夠明白。就是你透過法律來解決這件事,提供各種證明,材料,這個過程也是艱難的,能不能成功都是個未知數。作為成年人,你應該有判斷力,具體的自己想想吧!

    如果女方的態度非常強硬,給你個忠告:最好不要碰,以免惹得一身麻煩。

  • 3 # 廖彩琳律師

    相親認識,也就是都談不上戀愛多年,要多厚顏無恥才會提出這個要求,而對方要多美貌天仙,你要多愛對方,才會答應這個要求。

    因為這個只寫一個名字,一般意義上就成了贈送,贈送等於是以後即使沒結婚,或者離婚也很難拿回來的。

    在這裡順便科普下,遇見類似情況的法律常識。

    第一,如果對方強行要求加名,自己又捨不得分手怎麼辦?

    有些時候,的確有房子的一方太深愛另外一方,而另外一方要求加名,甚至類似本提問中必須只寫一個人名字,該如何應對呢?

    在這裡說明,此類情況,一定要以彩禮的形式變更或者增加房產名字。也就是必須以結婚為前提來增加。

    在這裡可以通過錄音,對話等各種證據來證明,自己贈送的房產屬於彩禮。

    為什麼要這樣呢?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彩禮是可以要回來的,這種最終沒有結婚,或者結婚後立刻離婚,由於房產本身屬於大額資產,因此法院會同意要回來,或者要回來大部分。

    第二,另外一種就是婚後讓父母出錢購房,明確寫成借條

    需要提前說明的是,這點比較狠,不到逼不得已,最好別這樣,因為很傷害感情。

    法律上,婚後父母出錢購房,如果私下寫借條,不需要另外一方同意,只要的確是借款,這也會成為夫妻共同債務。

    而要不要讓還錢本身掌控在自己父母身上,因此最終名字寫了,但是錢等於一起出的。但要不要對方出,選擇權自己手上。

    迴歸本提問,我很想淘寶體的說

    親,這邊建議你分手

    相親就提出這樣的要求,代表這家人太精於算計。

    讓我想起前段時間有人抱怨,自己買房,考慮女方感受,都沒讓自己單親媽媽來長期住,結果女方卻打算房子收房後,帶全家來住,理由是這樣方便照顧孩子。

    且不說還沒結婚,懷孕更沒有,這時候說什麼照顧孩子,全家搬進來。

    個人認為,人為了維護利益本身沒有錯,但是婚姻需要的是相互妥協和包容,注意是相互。

    如果對方各種算計,想的都是利用對方感情來獲取利益,那麼註定不長久

    別人愛你,願意給你付出,你應該感恩,而不是利用他人感情,來變相滿足自己,沒有人就應該虧欠誰,這太卑劣。

  • 4 # 毛線團小姐姐

    不能,當然不能,這等於白送,婚前財產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離婚了還是你的,如果改成女方的名字,那就成人家的房了,別傻了

  • 5 # 使用者抖音之

    我想一個男人年薪20萬,家裡又買了兩套房子。這是何等的富有啊,條件是那麼的優越,難道就沒女人要嗎?就憑一個沒有感情基礎的相親女。到時要擄走一套房子,我想一點也不值,他是在借她女兒婚姻的名來敲詐男人的財產!

    我也想不通,他憑什麼要一套房子給她女兒。難道他的女兒就值那麼多錢嗎?又或者是說他女兒是一件物品嗎?買來買去的。他的這種做法那裡是讓他的女兒幸福啊,他簡直在糟蹋他的女兒。就是以後他的女兒嫁過去了,到時男人也會把他女兒看扁了。當她是買過來的一件物品而已,不足以讓男人珍惜。

    我認為任何雙方在用論條件談婚姻的時候,那些都是對婚姻沒有信心的,又或者都不是對婚姻真誠的表現,可想而知跟這種型別的人結婚十有八九都沒有什麼好結果的!他們這些人都是把自己當做是種物品給對方在消費。他們要的條件就是他人對他們的消費價格而已!他們這種人根本就沒有愛心與人格可談的。天天想著如何離婚,如何分割財產?

    我想最後再得說一句。一個真正的女人在婚姻中要想保護自己的權利,最好的辦法就是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維護自己。而不是佔有他人的財產來善後自己!那是種不道德的行為!

    所以說想這種一相親就提無理條件的女人是不值得讓男人愛的!而且千萬千萬不要答應他們的要求,否則後患無窮啊!

  • 6 # 葉開1

    居然還問能答應嗎?你腦子被驢踢了。只有一個情況下可以答應,就是你把房子寫他名字,他爸立馬給你一棟商業大廈寫你的名字。

  • 7 # 國人爭氣

    你不怕被騙可以答應吖,現在的人都是用這一手先“愛”,再讓對方買房寫對方的名字,結婚後幾個月就離婚。這種情況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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