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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一位老師說過:現在根本不敢管孩子,說一下吧,沒用,稍微拍下手心,好了,被舉報了,能怎麼辦呢,只能不管。 還有的說:我這告訴孩子家長孩子作業沒寫,家長說是孩子在家鬧了一天也不願意寫,就算了。還說實在不能強迫孩子,要讓他自由成長,那我能怎麼辦,只能不管了。 這種言論不在少數,教育,不僅要教會孩子學習,還要教會孩子做人。孩子還小,不一定能理解多大的道理,也很難分清是非對錯,一味地鼓勵也是不可取的,有些事情,涉及品德,如果做錯了,教師應該嚴厲管教。難道還要不聞不問,任由其發展下去嗎?這樣,就真的是家長想要的嗎? 當然,我們都知道凡事該有個度,新規的出臺一定程度上給出了界限,告訴教師,你該怎樣給孩子適當教育,告訴家長,教師是有懲戒權的,也告訴孩子,你做錯了事情,是該受到懲罰的。 無論老師還是家長,在孩子做出錯誤行為的時候,一定要制止並給予批評,在孩子有了進步,做出良好行為的時候,也千萬不能吝嗇表揚。家長和老師,都是孩子成長路上重要的角色,家校合作,才能培養好孩子。適當還給教師懲戒權,否則,孩子這麼難管,家長這麼縱容,那你開心就好,等社會教育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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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菩提樹籽

    個人認為教師應該要有懲戒權。

    首先,教師的職業原本就是教書育人,“教書”固然重要,但是“育人”我覺得更為重要。作為一個孩子的家長,平時對於孩子的要求也是非常嚴格。會提前告訴他我的底線是什麼,比如不能撒謊,不能不尊敬長輩等。只要不觸犯底線,我一般都不會懲罰或者批評,但是一旦觸犯底線,一定是嚴厲的批評,有時也會體罰。作為教師來說也是一樣,學習本身是一個“反人類”的行為,在大多數孩子的心目中,並不是快樂的,作為孩子來說自控力本身也不強,如果沒有很好的約束,很難達到想要的結果。孩子從小就要對教師心存敬畏,這樣才方便管理。當然不能因為一些品德不好的個例來判斷整個體系。

    其次,我認為目前大多數家長崇拜的所謂西方教育理念有問題,並不是說人家的教育理念不好,只是在傳播的過程中被一些所謂的“專家”灌輸了錯誤的思想。所謂的要和孩子做朋友,不能體罰孩子,不能批評孩子,要講道理,要嚴格要求自己。這樣家長難道不會累嗎?有那麼多的家長有那麼大量的時間去幹這些事情嗎?畢竟每位家長都不是專家。中古5000年的歷史,我覺得老祖宗留下來的一些好的經驗我們不應該全部捨棄掉。以前犯錯誤還可以用戒尺打手,怎麼現在就不敢大聲說話了呢?我覺得有些家長過於溺愛自己的孩子導致了現在的結果。我敢說,只要在一個學校出現一位這樣的家長,相信對於整個學校的老師都會帶來心理上的影響。

    再次,還是和主管部門有關,出現問題不能一刀切,更不能做老好人。所有的錯都是老師的錯,只要批評學生有家長來找就處分老師,這隻會讓老師的工作越來越難做。

    最後,我要說的是,排除掉那些不好的老師和家長,我相信對於大多數家長來說還是希望老師在學校能好好管管孩子。必定自己不是專業出身,大多數父母都是首次教育孩子,沒有那麼多的方法和經驗,而老師不一樣。只有老師和家長合作起來,才能讓孩子健健康康的成長起來。

  • 2 # 純鈞LHGR

    教師應該有懲戒權,但要同步配套限制和督察機制。

    懲戒,包括體罰,其實是最直接有效也最直指人心的方式之一。

    體罰所針對的,是動物的本質。動物對肉體痛苦的記憶非常深刻,因為這是物種的基礎。做什麼事使自己痛苦,以後就記得避免去做,動物正是透過這個模式來進化的。

    人類也是動物,也無法違背這條進化法則。

    所以說,教師體罰學生,帶給學生痛苦,看似殘忍,實際上卻是遵循了最基礎的自然生物法則。

    並且也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一定程度的體罰,是對於教育非常有效的輔助。

    所以我非常支援教師擁有一定程度上的懲戒權。在一定程度內體罰學生,無可厚非。

    只是,正所謂“絕對的權力會讓人絕對的腐化”,因此,對於教師擁有懲戒權這件事,必須要同步配套限制和督察機制,而且這種機制必須嚴格,以避免教師濫用懲戒權。

    這種機制聽著或許很複雜,但其實也不難,照抄警察的督察機制即可。也就是說,一方面讓教師大膽行使應有的權力,另一方面,對濫用職權的教師做出足以震懾人心的懲處。

    此外,其實我個人覺得,明事理的家長們,都不會抗拒教師擁有相當程度上的懲戒權。所有的不滿,幾乎都出於亂七八糟的輿論誤導。

    更簡單一點來說,絕大多數家長實際上並不真的怕孩子被教師管得太狠,而是總在痛恨那些體罰學生的教師沒有得到足夠狠的制裁。

    這也是大家都能看到的,每一件教師體罰學生的事件,在爆出對教師的處理結果以後,很多人都會說“罰得太輕”“判得太輕”。

    或許,法律總是在不該仁慈的地方表現得太仁慈,但至少應該有法可依,而不是讓不具備專業素質的輿論來決定。畢竟,有些人是看熱鬧不怕事大的。

    誰不知道,嚴格甚至苛刻的懲罰措施,反而可以抑制不良事件的發生?就像題目所言,有些老師連打個手心都不敢。但是這樣好嗎?真打下去,真的可能引起一些不良輿論,令教師背屈含冤。

    《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的真正意義,不該僅僅是讓教師有體罰學生的底氣,它最應該做的是讓不具備專業素質的狗屁輿論閉嘴。

    很多事,就怕亂摻合。我所看到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的出臺,或許可以抑制一下不良輿論。

    至於法律是嚴是松,其實那都不是急事,因為可以慢慢調整。當務之急,就是要摒除那些添亂的輿論。雖然我明白有些人是好心,但是好心辦壞事的人,更可恨。

    換句話說,教師懲戒學生,做得到不到位,這事別讓外行來插嘴,別讓外行指導內行,這才叫法律前景。

    但願在專業規則的干預下,讓教師懲戒學生的事變得更加正規起來,那就什麼都好辦了。

  • 3 # 極致當下

    古人云:不打不成器。棍棒下出孝子。所以說適當的懲罰更好。適當的懲罰能夠較快的幫助孩子快速成長,人的細胞裡有懲罰因子,這些細胞有記憶效應,在一段時間內會對上次的懲罰有深刻的記憶,能夠在短時間內不會再犯錯誤。

    但是懲罰是有限額的,過猶不及。懲罰大了就成嚴重傷害孩子的身心健康了,容易對孩子造成心靈的傷害。

  • 4 # Ary6666

    現在教師招聘不都是有教育學心理學教育心理學嗎?裡面說的很好啊,教師本質,教書育人,懲戒,應該有,目的是為了讓孩子端正學習態度,更好的學習,而不是為了發洩,說到這,很多老師肯定要噴了,說自己不是為了發洩,但是,真的嗎?哪個孩子不會做一些頂撞的事,無論哪個階段,想想自己同樣階段,就知道了。真的全憑本事去教育,這樣的老師很少。所以,懲戒權,應該有,但是,監督,一樣不能少。畢竟學生是弱勢群體,再大的反抗能對成年老師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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