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行政機關關閉化工企業會採取的措施 那麼應該採取哪些措施呢?一旦化工企業大勢所趨關了,作為法律工作者也好,作為化工企業本身也好,應該積極的採取相應的手段,來達到後續或者是繼續恢復生產經營,或者說是轉產或者說是採取其他的方式來讓企業繼續存續。我大約總結了行政機關關閉化工企業的時候,往往會提到這麼幾個問題。

    第一個要求你限期整改,限定一定期限之內要整改到位,滿足一個合法經營企業的要求,或者說按照環境保護部有關汙染企業,停產限產的相關規定限制你生產,比如講生產線只能開一條,原有的生產產量降低,其實就是一種直觀的限品生產,或者說責令你立即停業停產,完全是一種停產的狀態。但這種停產跟我們要說的關閉關停,從法律上還不是一個概念。停產是按照環境保護法以及環境保護法相配套的相應的法律法規,很多都是行政規章,而且往往責令停產是有一定的期限的,我們可以查閱一下環保部所頒佈的限產停產管理辦法當中,是吧?這是一個。

    再一個,關閉淘汰,那麼關閉淘汰就沒有時間問題了。不是說還給你時間讓你如何整改到位,或者說給你一定的時間讓你達到標準再恢復生產,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就直接一次性關閉了。而且大家都清楚,行政行為送達之日起,立刻發生行政效力。

    再有,搬遷入園問題,可能需要你搬遷,由於你原有的企業沒在化工園區之內,而且坐落在什麼河道村莊等等相應的範圍,那麼現在就提出要求,要求你搬遷入園,入哪個園就入化工園區,不是入工業園區,是入專項的化工園區。這是作為行政機關往往會給化工企業關停關閉停產限產乃至要求搬遷,往往就採取這麼幾個綜合性的手段,他也有次序的,因為它往往是列一定的名單。如果說你在他這個名單之內,可能只給你要求限期整改就可以了,因為他認為不需要關閉。也就是說達不到關閉你的法定要件或者說他們衡量完了以後,你企業的手續也好,產能也好,環保汙染也好,安全責任也好,不需要把你關閉關停,那麼這個時候就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就可以,它往往是有一個內在的次序。

    化工企業應對策略那麼作為化工企業主,面臨這些問題應該怎麼辦?我們來提幾個思路。我們提這個思路,一般情況下也是有相應次序的。

    第一個就是申請公開補償資金要求進行撥付,為什麼要這麼做?因為現在在我們國家減產減能檢排放的這種主觀要求之下,相應的部門在進行關閉關停的時候,往往都有專項資金的撥付。那麼資金量可能大可能小,這不一定。那麼作為你來講,作為利害相關人,可以透過資訊公開的方式來要求公開。針對我們這樣的企業,國家到底出臺了哪些補償政策,來要求撥付相應的關閉關停的補償資金。

    第二個就是關閉關停等決定作出的行政機關申請行政補償。前面我們講過了,這是一個政策層面。因為他前面已經有了,你只需要要求撥付就可以了。那麼第二個是個法律層面,行政機關作出決定之後,他就承擔了要對你進行行政補償的法定義務。

    第三個就積極協調要求進入到化工園區。我們大家要清楚,現在有個大形勢,化工類企業想存續下去,必須入園。我記得國務院也有相應的指導意見,不能單獨存續,必須是入到專項的化工園區去。他可能把你們安置到一個地點,或者說以前本縣本市內就有化工園區,要讓你並進去,會有這種狀況。

    第四就是轉產到一些輕汙染的與你現有生產的相近的專案當中去。我以前是生產一個重汙染的專案,那麼與我關聯的生產工藝跟工序,還有些輕汙染的,他可能就會出現要求你轉產這個也是作為企業主應該主動要求,也就由原有的重汙染轉向輕汙染。原有的監管重的行業,轉向監管輕的行業。那麼在實際當中我們也看到,有些時候你比如講製作一些化工藥品的時候,它本身就有一個輕重的問題,可以從重汙染轉向到輕汙染行業。

    第五個就產能指標置換,進行股份合作。如果企業關閉,關停了以後確實做不下去了,我們就要考慮怎麼讓我的企業下一步有個生存空間,這就我們前面談到,往往對這些企業都有產能指標,那麼產能指標其實也是一種資質,也是從某個角度講可以進行市場交換。有些企業可能本身在化工園區之內,但是它沒有產生指標,它就不能搞生產,對吧?但是你能不能用自己的指標,企業的資質,跟一些缺少資質的進行交換。其實交換說的是一個淺層的概念。那麼用法律概念來講,進行股份制合作,我覺得這也是可以考量的。在實務當中我們也是見過的。

    第六個技術專利轉讓或者股份合作。如果說你的產業,或者說你手裡掌握的專利技術是非常過硬,是非常高的,技術含量是非常高的,那麼這個時候別人又不掌握,那麼你是不是考慮到跟其他不掌握的公司來進行合作?這六個方面就是我們對面臨關閉關停的化工企業,應該採取怎樣的思路?採取怎樣的方式去解決自己下一步能夠繼續生存的一些方式跟手段。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今的社會現象,孩子不懂禮貌,是孩子的錯還是大人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