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觀原因 從主觀上講,青少年正處於生理、心理逐漸走向成熟的時期,尚未形成正確的世界觀和正確觀察社會的意識,意志品質薄弱,容易受到各種不良風氣和壞思想的影響,養成“哥們義氣”,“享樂主義”等種種不良習慣和不正確思想,並具有強烈的衝動性,教育引導的不當,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客觀原因 (1)社會風氣的不良影響。由於我們工作中忽視了思想,加上社會上請客送禮、貪汙賄賂等腐敗現象的影響,部分青少年對社會產生懷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觀念,甚至對正確的東西也持懷疑態度。有的違法犯罪分子毫不隱瞞的說:“人活著就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能貪汙的貪汙,能受賄的受賄,我不能貪汙也沒條件受賄,只好採用笨重的辦法去偷去搶。”在這種思想支配下,這種人藐視國法,大膽作案,抓住了坐幾年牢,抓不住算我走運,吃喝幾頓,快活幾天。如我們辦理的一起搶劫盜竊案件中,涉案的幾個年輕人年齡都在二十歲左右,由於受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影響,幾個人經常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盜竊、搶劫。有時盜竊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有時搶劫現金,來充實他們空虛的精神生活。他們不是靠勤勞的雙手去致富,而是抱著幻想,以身試法,去盜去搶、去騙,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2)外來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蝕。隨著對外開放,業的發展,資本主義國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蒼蠅一樣飛了進來,在青少年中產生了不良影響。青少年身心正處於成長髮育階段,吸收能力強,而批判、辨別能力差,容易把壞的當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加上我們缺乏正確的引導,促使他們為追求物質精神享受而不惜鋌而走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就業不足,使無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時間去違法犯罪。化的生活促使青少年成熟的比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歲就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維能力和生活要求。他們成熟之後,在生活上、上就有了獨立的願望。他們容易經常“自我設計”處處以自我為中心,要求周圍的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為對、對家庭有用的人。就業除經濟意義之外,還反映出他們一種精神方面的需要。這個問題一旦得不到解決,他們就會產生消極的心理反應,生活的困難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們感到自己正當權利沒有得到正當保障,產生反抗心理。筆者在提審一重大盜竊犯時,當問及他為什麼盜竊時,他說:“和我年齡相仿的都有工作,他們下班後遛舞廳、遛影院、玩檯球,有時請我到飯店吃點喝點,老花別人的錢不得勁。做生意又沒那本事,沒錢花就想到偷,叫你們處在我這種地步,沒錢花也會想辦法的”。 (4)國家機關工作中存在某些問題,對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作用。有些地區的政法機關對犯罪活動打擊不力,許多重特大案件長期不能破案,或雖已破案,由於案件久拖不決,失去應有的現實意義,起不到震懾犯罪的作用。有的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立案不查或久拖不決給那些違法犯罪的青少年一種僥倖心理,以為可以逃脫的制裁,以至於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不能自拔。有的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為了某些經濟利益或達到某些領導下達的抓人指標,該從輕的不從輕、不該拘留的也拘留了。還有的勞改、勞教場所管理不善,不力,使他們在服刑或管教期間不僅沒有受到改惡從善的教育,反而彼此了不少犯罪的經驗,有的甚至在釋放途中就繼續作案。 (5)家庭的因素。家長在教育、制止和挽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於受自身素質的限制或教育不當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家長非但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甚至成為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引路人。調查中發現,犯罪青少年的家長知識層次較低,絕大多數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文盲佔了其中相當多的一部分,職業多以農民個體戶或無正當職業為主。這樣就制約了其對子女的教育,容易走上教育的兩個極端:一是過分溺愛,造成青少年以我為中心的心理畸形,為所欲為,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二是任意打罵,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缺少與父母的溝通,容易和社會上的流氓混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有些家長忙於賺錢,很少 過問孩子的生活、學習情況,缺乏對孩子的關心,造成孩子心靈上的寂寞,為尋求安慰和刺激而走上犯罪道路。更有甚者有些家長利用青少年對長輩的信任,唆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例如鍾某不但自己經常在客車上搶劫他人財物,還讓自己的侄兒來做幫手,最後自己得到了死刑的應有下場,侄兒也被判了十年徒刑,毀了前程。 (6)學校的原因.學校是對青少年進行教育的主要陣地,但由於存在一定的問題,非但沒有完成對青少年的教育任務,而且對青少年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瀾的作用.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隻注重基礎知識、知識的教育,缺乏法律常識,道德知識方面的教育,缺乏培養青少年形成正確世界觀的教育,缺少根據青少年特點提高其心理素質的教育;二是以成績的好壞來評定一個學生的好壞,對成績差的學生缺乏管理,甚至不願管理;三是個別教師由於素質較低,教育時不顧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任意傷害其自尊心,甚至打罵學生,使學生產生厭學情緒,最終脫離學校,走上犯罪道路;四是所起表率作用不夠,一方面要求學生同違法犯罪做鬥爭,另一方面又不能及時處理善後事宜.例如雷某在班中成績一直位居前三名,在自己和同學多次遭到社會流氓的毆打和錢物被搶後,多次向學校反映,而學校總是不予理睬,致使雷某產生偏激思想,最終發生了搶奪他人錢物的行為. (7)社會的原因.整個社會沒有形成一種關心愛護青少年、制止青少年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好風氣,很多人不根據青少年的特點去理解其思想行為的表現,以一種大壓小的態度對待青少年,或者視青少年為弱者,作為欺負和利用的物件。對失足青少年更是採取了歧視的態度,甚至不願給其從新做人的機會,在就業、入學方面設定了重重障礙,使失足青少年再度滑向犯罪的邊緣。
1、主觀原因 從主觀上講,青少年正處於生理、心理逐漸走向成熟的時期,尚未形成正確的世界觀和正確觀察社會的意識,意志品質薄弱,容易受到各種不良風氣和壞思想的影響,養成“哥們義氣”,“享樂主義”等種種不良習慣和不正確思想,並具有強烈的衝動性,教育引導的不當,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2、客觀原因 (1)社會風氣的不良影響。由於我們工作中忽視了思想,加上社會上請客送禮、貪汙賄賂等腐敗現象的影響,部分青少年對社會產生懷疑和矛盾心理,失去了是非觀念,甚至對正確的東西也持懷疑態度。有的違法犯罪分子毫不隱瞞的說:“人活著就是八仙過海,各顯其能,能貪汙的貪汙,能受賄的受賄,我不能貪汙也沒條件受賄,只好採用笨重的辦法去偷去搶。”在這種思想支配下,這種人藐視國法,大膽作案,抓住了坐幾年牢,抓不住算我走運,吃喝幾頓,快活幾天。如我們辦理的一起搶劫盜竊案件中,涉案的幾個年輕人年齡都在二十歲左右,由於受社會上的不良風氣影響,幾個人經常單獨或與他人合夥盜竊、搶劫。有時盜竊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產,有時搶劫現金,來充實他們空虛的精神生活。他們不是靠勤勞的雙手去致富,而是抱著幻想,以身試法,去盜去搶、去騙,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2)外來腐朽思想和文化的腐蝕。隨著對外開放,業的發展,資本主義國家的某些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也象蒼蠅一樣飛了進來,在青少年中產生了不良影響。青少年身心正處於成長髮育階段,吸收能力強,而批判、辨別能力差,容易把壞的當成好的去仿效和追求。加上我們缺乏正確的引導,促使他們為追求物質精神享受而不惜鋌而走險,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3)就業不足,使無可事事的青少年有時間去違法犯罪。化的生活促使青少年成熟的比較早,有些人在十五、六歲就具有了成年人的思維能力和生活要求。他們成熟之後,在生活上、上就有了獨立的願望。他們容易經常“自我設計”處處以自我為中心,要求周圍的人尊重他、理解他,希望自己成為對、對家庭有用的人。就業除經濟意義之外,還反映出他們一種精神方面的需要。這個問題一旦得不到解決,他們就會產生消極的心理反應,生活的困難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他們感到自己正當權利沒有得到正當保障,產生反抗心理。筆者在提審一重大盜竊犯時,當問及他為什麼盜竊時,他說:“和我年齡相仿的都有工作,他們下班後遛舞廳、遛影院、玩檯球,有時請我到飯店吃點喝點,老花別人的錢不得勁。做生意又沒那本事,沒錢花就想到偷,叫你們處在我這種地步,沒錢花也會想辦法的”。 (4)國家機關工作中存在某些問題,對青少年犯罪起到催化作用。有些地區的政法機關對犯罪活動打擊不力,許多重特大案件長期不能破案,或雖已破案,由於案件久拖不決,失去應有的現實意義,起不到震懾犯罪的作用。有的公安機關辦案人員工作責任心不強,立案不查或久拖不決給那些違法犯罪的青少年一種僥倖心理,以為可以逃脫的制裁,以至於使其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不能自拔。有的公安機關辦案人員為了某些經濟利益或達到某些領導下達的抓人指標,該從輕的不從輕、不該拘留的也拘留了。還有的勞改、勞教場所管理不善,不力,使他們在服刑或管教期間不僅沒有受到改惡從善的教育,反而彼此了不少犯罪的經驗,有的甚至在釋放途中就繼續作案。 (5)家庭的因素。家長在教育、制止和挽救青少年犯罪方面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但由於受自身素質的限制或教育不當等多方面的原因,有些家長非但不能很好的教育子女,甚至成為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引路人。調查中發現,犯罪青少年的家長知識層次較低,絕大多數只有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文盲佔了其中相當多的一部分,職業多以農民個體戶或無正當職業為主。這樣就制約了其對子女的教育,容易走上教育的兩個極端:一是過分溺愛,造成青少年以我為中心的心理畸形,為所欲為,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二是任意打罵,使孩子感受不到家庭的溫暖,缺少與父母的溝通,容易和社會上的流氓混在一起,走上犯罪道路。有些家長忙於賺錢,很少 過問孩子的生活、學習情況,缺乏對孩子的關心,造成孩子心靈上的寂寞,為尋求安慰和刺激而走上犯罪道路。更有甚者有些家長利用青少年對長輩的信任,唆使其走上犯罪道路。例如鍾某不但自己經常在客車上搶劫他人財物,還讓自己的侄兒來做幫手,最後自己得到了死刑的應有下場,侄兒也被判了十年徒刑,毀了前程。 (6)學校的原因.學校是對青少年進行教育的主要陣地,但由於存在一定的問題,非但沒有完成對青少年的教育任務,而且對青少年犯罪起到了一定的推波助瀾的作用.其存在的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隻注重基礎知識、知識的教育,缺乏法律常識,道德知識方面的教育,缺乏培養青少年形成正確世界觀的教育,缺少根據青少年特點提高其心理素質的教育;二是以成績的好壞來評定一個學生的好壞,對成績差的學生缺乏管理,甚至不願管理;三是個別教師由於素質較低,教育時不顧忌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任意傷害其自尊心,甚至打罵學生,使學生產生厭學情緒,最終脫離學校,走上犯罪道路;四是所起表率作用不夠,一方面要求學生同違法犯罪做鬥爭,另一方面又不能及時處理善後事宜.例如雷某在班中成績一直位居前三名,在自己和同學多次遭到社會流氓的毆打和錢物被搶後,多次向學校反映,而學校總是不予理睬,致使雷某產生偏激思想,最終發生了搶奪他人錢物的行為. (7)社會的原因.整個社會沒有形成一種關心愛護青少年、制止青少年犯罪,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好風氣,很多人不根據青少年的特點去理解其思想行為的表現,以一種大壓小的態度對待青少年,或者視青少年為弱者,作為欺負和利用的物件。對失足青少年更是採取了歧視的態度,甚至不願給其從新做人的機會,在就業、入學方面設定了重重障礙,使失足青少年再度滑向犯罪的邊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