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長得挺好看,性格也不錯,工作很穩定,胸是c罩杯,面板也不黑,不是沒人追,只是我完全不想談戀愛。 單身10個月。上一段戀情持續了四年多。從大二那個甜出蜜的夏天開始,在去年光棍節舉國歡慶淘寶雙十一的促銷中結束。 不是沒甜蜜過,但與這個問題無關。也不是受了傷,看破紅塵,從此與明月青燈相伴。而是對愛情又多了四年的理解,不再想戀愛了。 我不適合談戀愛,因為我一談戀愛就變傻,我表面大大咧咧,不拘小節,但其實內心極其細緻敏感,很容易難過受傷。大多數女生都是這樣。 給別人分析戀情的時候,好似小諸葛,條理清晰,深刻透徹,解決方案ABC。一到自己談戀愛的時候,智商直逼幼兒園大班,再明顯的事實擺在眼前,都要懷疑一下自己,“他應該喜歡我吧,我是不是誤會他了,那是他乾妹妹吧”…可現實連幼兒園小班都看的出來“他不喜歡你,你沒有誤會他”,只有最後一個對了,那確實是“幹”妹妹。 我不想變傻,我喜歡現在聰明的自己。所以我不想談戀愛。 大多數女生在談戀愛的時候,就像《黑貓警長》裡的一隻眼和一隻耳,只有一隻眼睛和一隻耳朵好用,只願意記得自己想看到的,只願意相信自己想聽到的。受委屈的時候,只要對方哄哄自己,只要對方隨便給個解釋,就馬上連滾帶爬的奔下臺階了,生怕對方不要自己說分手。就算事後越想越覺得那個狗屁解釋疑點重重,邏輯不通,但又能怎樣呢,我都原諒他了,再給他一次機會吧。逃避現實,傷害自己。完全忘了自己原來特麼的是黑貓警長! 我討厭老鼠,我喜歡貓。所以我不想談戀愛。 都說誰喜歡誰多一點,誰就輸了。我不想輸給別人,我也不想贏。贏在愛情裡,總覺得不光彩。 我不想輸給別人。 我不想談戀愛,我不想跟我喜歡的人談戀愛。如果我愛他,比他愛我多一點,那我就會每天生活在失去他的恐懼裡和不斷自我否定的自卑世界裡。他那麼優秀,他為什麼會和我在一起?他為什麼喜歡我?如果有一天,他不喜歡我了怎麼辦?如果有一天,他遇到他更喜歡的人怎麼辦?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會表現的很明顯,我會控制不住自己,我會控制不住自己去告訴他:我好想他,我好想見他,我好想永遠和他在一起。可,如果我這樣做,他會不會煩我?會不會覺得我太粘人?會不會覺得我沒有給他足夠空間?會不會嚇跑他?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會因為他的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一句話想很久,想很多。他是不是不開心了?他是不是不喜歡我這樣做?他是不是喜歡上了別人?他是不是想分手?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的世界會只剩下他,他就是我的全部。有了他,我不需要朋友,藍顏,知己,閨蜜…我會控制不住地疏遠了朋友,我會推掉幾乎所有的社交,只為了一種不確定的可能——當他想見我的時候,我可以第一時間飛到他身邊。我太依賴他了,我成了他的一顆小衛星。我會因為思念而哭泣,我會因為委屈而哭泣,我會因為沒有安全感而哭泣,我會因為幻想他離開我而哭泣,我會因為自己杜撰的根本沒有發生的情節而哭泣。我快把自己折磨瘋了,他會不會也覺得我是個瘋子? 我總是愛的太炙烈,太投入,太不能自已。我覺得像我這種對愛太認真的傻姑娘,醫院應該給開個證明,就像醫院給容易傷害別人的精神病患者開具證明,限制他們的活動一樣:此人是戀愛重症患者,極其容易傷害到別人,限制其戀愛活動。這個別人就是自己。 我不想活在沒有安全感恐懼的自卑世界裡。所以我不想談戀愛。 我可憐輸給我的人。 我不想談戀愛,我不想跟喜歡我的人談戀愛。如果他愛我,比我愛他多一點,我肯定無法完全顧及他的感受,讓他受傷,我不想做bitch。因為我曾經扮演過他的角色,所以懂他,因為懂他,所以心疼他,因為心疼他,所以不想傷害他。 如果一個人喜歡我,比我喜歡他多一點。和他在一起,可能是因為他對我好,可能是因為太寂寞,可能因為想嘗試這樣一段戀情,可能是想利用他,可能是喝多了酒,可能是想放縱…這世上有千萬種可能,只是這種可能唯獨不包括“我愛你,想和你地老天荒”。因為我沒有那麼愛他。 他用心準備的驚喜,我覺得還好。他溫柔似水的情話,我無法感同身受,他對未來的美好憧憬,我的眼裡缺少嚮往。 因為不那麼在意,他傷心,我可能無法顧及貼心安慰。他生日,我可能不會用心準備挑選禮物。我們的紀念日,對我來說可能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天。 我不否認日久生情,我也知道感恩,畢竟我是個好女孩不是bitch, 只是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完全愛上他,在不確定的日子裡,我會覺得對他不公平,可能會心生愧疚。不公平的感情,算不上純粹的愛情,我是個追求純粹的理想主義者。而愧疚,是畸形愛情的產物,我憑什麼要揹負對不起別人的罪名。 我承認戀愛會帶給人快樂,但戀愛也會帶給人傷害,既然快樂和傷害是捆綁的,在可以拒絕的前提下,為什麼我還要接受傷害呢?所以,我不想談戀愛,我也不需要談戀愛。一個人,活得挺好。 一個人。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想幾點睡,就幾點睡。 想出去玩,就出去玩。 想幾點回家,就幾點回家。 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想和誰曖昧,就和誰曖昧。 想不理誰,就不理誰。 一個人在家,素面朝天,三天不洗頭,只穿著小內褲,大聲放著嗨曲,有時候可能還會控制不住地聞聞自己的臭襪子,完全不用在乎別人的感受,完全不用擔心一覺醒來自己會不會有眼屎,嘴裡有口氣,不美了怎麼辦。沒有任何偽裝,放肆到失去重力,不能更爽,簡直痛快! 我現在很享受一個人的日子。 我很期待即將到來的光棍節。 畢竟我已經4年沒過節了,而且卡里還有點閒錢可以趁機買買買。 一個人的生活是多麼美好啊! 張開雙臂,擁抱清洌的秋風和自己。
我長得挺好看,性格也不錯,工作很穩定,胸是c罩杯,面板也不黑,不是沒人追,只是我完全不想談戀愛。 單身10個月。上一段戀情持續了四年多。從大二那個甜出蜜的夏天開始,在去年光棍節舉國歡慶淘寶雙十一的促銷中結束。 不是沒甜蜜過,但與這個問題無關。也不是受了傷,看破紅塵,從此與明月青燈相伴。而是對愛情又多了四年的理解,不再想戀愛了。 我不適合談戀愛,因為我一談戀愛就變傻,我表面大大咧咧,不拘小節,但其實內心極其細緻敏感,很容易難過受傷。大多數女生都是這樣。 給別人分析戀情的時候,好似小諸葛,條理清晰,深刻透徹,解決方案ABC。一到自己談戀愛的時候,智商直逼幼兒園大班,再明顯的事實擺在眼前,都要懷疑一下自己,“他應該喜歡我吧,我是不是誤會他了,那是他乾妹妹吧”…可現實連幼兒園小班都看的出來“他不喜歡你,你沒有誤會他”,只有最後一個對了,那確實是“幹”妹妹。 我不想變傻,我喜歡現在聰明的自己。所以我不想談戀愛。 大多數女生在談戀愛的時候,就像《黑貓警長》裡的一隻眼和一隻耳,只有一隻眼睛和一隻耳朵好用,只願意記得自己想看到的,只願意相信自己想聽到的。受委屈的時候,只要對方哄哄自己,只要對方隨便給個解釋,就馬上連滾帶爬的奔下臺階了,生怕對方不要自己說分手。就算事後越想越覺得那個狗屁解釋疑點重重,邏輯不通,但又能怎樣呢,我都原諒他了,再給他一次機會吧。逃避現實,傷害自己。完全忘了自己原來特麼的是黑貓警長! 我討厭老鼠,我喜歡貓。所以我不想談戀愛。 都說誰喜歡誰多一點,誰就輸了。我不想輸給別人,我也不想贏。贏在愛情裡,總覺得不光彩。 我不想輸給別人。 我不想談戀愛,我不想跟我喜歡的人談戀愛。如果我愛他,比他愛我多一點,那我就會每天生活在失去他的恐懼裡和不斷自我否定的自卑世界裡。他那麼優秀,他為什麼會和我在一起?他為什麼喜歡我?如果有一天,他不喜歡我了怎麼辦?如果有一天,他遇到他更喜歡的人怎麼辦?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會表現的很明顯,我會控制不住自己,我會控制不住自己去告訴他:我好想他,我好想見他,我好想永遠和他在一起。可,如果我這樣做,他會不會煩我?會不會覺得我太粘人?會不會覺得我沒有給他足夠空間?會不會嚇跑他?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會因為他的一個眼神,一個動作,一句話想很久,想很多。他是不是不開心了?他是不是不喜歡我這樣做?他是不是喜歡上了別人?他是不是想分手? 如果我喜歡一個人,我的世界會只剩下他,他就是我的全部。有了他,我不需要朋友,藍顏,知己,閨蜜…我會控制不住地疏遠了朋友,我會推掉幾乎所有的社交,只為了一種不確定的可能——當他想見我的時候,我可以第一時間飛到他身邊。我太依賴他了,我成了他的一顆小衛星。我會因為思念而哭泣,我會因為委屈而哭泣,我會因為沒有安全感而哭泣,我會因為幻想他離開我而哭泣,我會因為自己杜撰的根本沒有發生的情節而哭泣。我快把自己折磨瘋了,他會不會也覺得我是個瘋子? 我總是愛的太炙烈,太投入,太不能自已。我覺得像我這種對愛太認真的傻姑娘,醫院應該給開個證明,就像醫院給容易傷害別人的精神病患者開具證明,限制他們的活動一樣:此人是戀愛重症患者,極其容易傷害到別人,限制其戀愛活動。這個別人就是自己。 我不想活在沒有安全感恐懼的自卑世界裡。所以我不想談戀愛。 我可憐輸給我的人。 我不想談戀愛,我不想跟喜歡我的人談戀愛。如果他愛我,比我愛他多一點,我肯定無法完全顧及他的感受,讓他受傷,我不想做bitch。因為我曾經扮演過他的角色,所以懂他,因為懂他,所以心疼他,因為心疼他,所以不想傷害他。 如果一個人喜歡我,比我喜歡他多一點。和他在一起,可能是因為他對我好,可能是因為太寂寞,可能因為想嘗試這樣一段戀情,可能是想利用他,可能是喝多了酒,可能是想放縱…這世上有千萬種可能,只是這種可能唯獨不包括“我愛你,想和你地老天荒”。因為我沒有那麼愛他。 他用心準備的驚喜,我覺得還好。他溫柔似水的情話,我無法感同身受,他對未來的美好憧憬,我的眼裡缺少嚮往。 因為不那麼在意,他傷心,我可能無法顧及貼心安慰。他生日,我可能不會用心準備挑選禮物。我們的紀念日,對我來說可能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天。 我不否認日久生情,我也知道感恩,畢竟我是個好女孩不是bitch, 只是我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完全愛上他,在不確定的日子裡,我會覺得對他不公平,可能會心生愧疚。不公平的感情,算不上純粹的愛情,我是個追求純粹的理想主義者。而愧疚,是畸形愛情的產物,我憑什麼要揹負對不起別人的罪名。 我承認戀愛會帶給人快樂,但戀愛也會帶給人傷害,既然快樂和傷害是捆綁的,在可以拒絕的前提下,為什麼我還要接受傷害呢?所以,我不想談戀愛,我也不需要談戀愛。一個人,活得挺好。 一個人。 想幹什麼,就幹什麼。 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想幾點睡,就幾點睡。 想出去玩,就出去玩。 想幾點回家,就幾點回家。 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想和誰曖昧,就和誰曖昧。 想不理誰,就不理誰。 一個人在家,素面朝天,三天不洗頭,只穿著小內褲,大聲放著嗨曲,有時候可能還會控制不住地聞聞自己的臭襪子,完全不用在乎別人的感受,完全不用擔心一覺醒來自己會不會有眼屎,嘴裡有口氣,不美了怎麼辦。沒有任何偽裝,放肆到失去重力,不能更爽,簡直痛快! 我現在很享受一個人的日子。 我很期待即將到來的光棍節。 畢竟我已經4年沒過節了,而且卡里還有點閒錢可以趁機買買買。 一個人的生活是多麼美好啊! 張開雙臂,擁抱清洌的秋風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