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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範閒不是我

    童寄者,郴州蕘牧兒也。行牧且蕘,二豪賊劫持,反接,佈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寄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賊易之,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一人臥,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縛背刃,力上下,得絕;因取刃殺之。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誠見完與恩,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焉?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縛牢甚。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雖瘡手勿憚;復取刃殺市者。因大號。一虛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虛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視兒,幼願耳。刺史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鄉之行劫縛者,側日莫敢過其門,皆曰:“是兒少秦武陽二歲,而討殺二豪,豈可近耶?”

    童寄者,郴州蕘牧兒{〔郴(chēn)州蕘(ráo)牧兒〕郴州砍柴放牛的孩子。郴州,今屬湖南省。蕘,本指柴,這裡指打柴。也。行牧且蕘〔行牧且蕘〕一面放牛,一面打柴。行,從事,做。且,連詞,連線同時做的兩個動作。},二豪賊劫持{〔二豪賊劫持〕兩個強盜把他綁架了。豪,強橫。賊,古代指強盜。,反接〔反接〕反揹著手捆起來。},佈囊其口{〔佈囊其口〕用布矇住他的嘴。囊,原意是口袋,這裡作動詞用。},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虛所〕集市。虛,通“墟”。}賣之。寄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寄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區寄假裝像小孩似的啼哭,假裝害怕得發抖,像一般小孩常有的那種樣子。慄,發抖。恆狀,常有的樣子。}賊易{〔易〕輕視。這裡是“不以為意”的意思。}之,對飲酒,醉。一人去為市①{〔為市〕談交易(這裡指人口買賣)。};一人臥,植刃道上。{〔植刃道上〕把刀插在路上。植,立。刃,刀。}童微伺其睡{〔童微伺其睡〕區寄偷偷地看他睡著了。伺,窺察。},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以縛背刃,力下上,得絕〕把捆住他的繩子靠在刀刃上,用力一下一上地來回動,斷了。背,動詞,背對著。得,獲得。};因取刃殺之。

    逃未及遠,市者還,得童,大駭,將殺童。遽曰{〔遽(jù)曰〕(區寄)急忙說。}:“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為兩郎僮(tóng),孰若為一郎僮耶〕做兩個郎的僕人,哪如做一個郎的僕人呢?郎,當時僕人對主人的稱呼。僮,僕。孰若,何如,哪裡比得上。}?彼不我恩{〔不我恩〕就是“不恩我”,不好好待我。恩,這裡作動詞用。}也;郎誠見完與恩{〔郎誠見完與恩〕你果真能保全我(不殺我),好好待我。},無所不可。”市者良久{〔良久〕好久。}計曰:“與其殺是僮,孰若賣之?與其賣而分,孰若吾得專{〔得專〕得而專有。}焉?幸而殺彼,甚善!”即藏其屍,持童抵主人所{〔持童抵主人所〕帶區寄到主人那裡。主人,指墟所窩藏豪賊的人。},愈束縛牢甚{〔愈束縛牢甚〕越發捆得結實。}。夜半,童自轉,以縛即{〔即〕就著。}爐火燒絕之,雖瘡{〔瘡〕(燒)傷。}手勿憚;復取刃殺市者。因大號。一虛皆驚。童曰:“我區氏兒也,不當為僮。賊二人得我,我幸皆殺之矣。願以聞於官{〔願以聞於官〕願意把(這件事)報告官府。}。”

    虛吏白州{〔白州〕報告州官。州,指州官。}。州白大府{〔大府〕指州的上級官府。}。大府召視兒{〔召視兒〕叫區寄來看看。},幼願{〔願〕老實。}耳。刺史{〔刺史〕州官}。顏證奇之,留為小吏,不肯。與衣裳,吏護還之鄉{〔護還之鄉〕送回他(到)鄉里。之,指區寄。}。

    鄉之行劫縛者{〔行劫縛者〕幹擄人搶東西的。},側目{〔側目〕不敢正視,形容畏懼。}莫敢過其門,皆曰:“是兒少秦武陽{〔秦武陽〕戰國時燕國的少年勇士,十三歲時曾殺過強暴的人。}二歲,而討殺{〔討殺〕就是殺。因為殺的是豪賊,所以說“討殺”。}二豪,豈可近耶?”

    兒童區寄,是柳州打柴放牛的孩子。他正一邊放牧一邊打柴,兩個強盜把他綁架,反揹著手捆起來,用布矇住他的嘴,(帶他)走了四十多里,到集市上賣他。區寄假裝像小孩似地啼哭,(假裝)害怕得發抖,像小孩常有的那樣。強盜以為他好對付,就互相敬酒痛飲,喝醉了。一個強盜去交涉買賣;另一個躺著,把刀插在路上。孩子暗地裡察看他睡著了,把捆手的繩子靠在刀刃上,用力上下磨刮,繩子終於被割斷,就拿起刀來殺了他。

    (孩子)還來不及逃遠,去交涉買賣的強盜回來了,抓住孩子,十分震驚,要殺害孩子。(孩子)急忙說:“當兩個人的僕人,哪比得上當一個人的僕人呢?他待我不好,你果真能保全我的生命,並且好好待我,怎麼處置都行。”去交涉買賣的強盜盤算了很久,心想:“與其殺了這個僮僕,不如把他賣了;與其賣錢兩個人分,不如我一個人獨佔。幸好(孩子)殺了那傢伙,好得很!”就藏起那個強盜的屍體,帶著孩子到集市上窩藏強盜的人家,(把孩子)越發捆綁結實。半夜,孩子自己翻轉身,讓捆綁的繩子靠近爐火把它燒斷,雖然燒傷了手也不害怕;又拿起刀殺了這個要賣掉他的強盜。接著大聲哭叫。整個集市的人都大吃一驚。孩子說:“我是區家的孩子,不該做別人的僕人。兩個強盜抓了我,我幸好把他們都殺了。希望把(這件事)報告官府。”

    管集市的小吏報告州官,州官又報告上級官員太府。太府召見孩子,原來既幼小又老實呢。刺史顏證覺得他與眾不同,留他當衙門小吏,(他)不肯。就給(他)衣服,(讓)小吏護送(他)回到鄉里。鄉里搶劫綁架的人,不敢正眼看他,不敢經過他的家門,都說:“這孩子比秦武陽還小兩歲,卻殺了兩個強盜,怎麼能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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